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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王伟2023-08-2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王 伟 为金
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 有 限公 司第 六届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候 选 人发 表 公
开 声明 。被 提名 人已 书面 同意 作为 金 正 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 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 见 该 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
是 在 充 分 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 兼
职 、 有 无 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符 合 相 关 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
务 规 则 对 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
下事项:

       一 、被 提名 人 已经 通过 金 正 大 生 态 工 程 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第 五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员 会 或 者独 立 董 事 专门 会 议 资格 审 查 ,提 名 人 与 被提 名 人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被 提 名 人 不 存在 《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公司 法 》 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如有)。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王 伟承 诺尽 快参 加独 立董 事培 训并 取得 深交
 所 认 可 的 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六 、被 提 名 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违 反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 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八 、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问题 的 意 见 》 的 相 关 规 定 。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九 、被 提 名 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违 反 中共中 央 纪 委 、 教 育 部 、 监 察 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一 、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券 基 金 经 营 机
构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从 业 人 员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的 相 关 规 定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二、 被 提 名 人 担任 独 立 董事 不会 违 反《银 行 业 金 融机 构 董 事 ( 理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三、 被 提 名 人 担任 独 立 董事 不会 违 反《保 险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四、 被 提 名 人 担任 独 立 董事 不会 违 反其他 法 律 、 行政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 、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规 则 等 对 于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相 关
规定。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
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六、 以 会 计 专 业人 士被 提 名的, 被提 名 人 至 少 具 备注 册 会 计 师资
格 , 或 具 有 会 计 、 审 计或者 财 务 管 理 专 业的 高 级 职 称 、副教 授 或 以 上 职 称 、
博 士 学 位 , 或 具 有 经 济管理 方 面 高 级职称 且 在 会 计 、 审 计 或 者财 务 管 理 等 专
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七、 被 提 名 人 及其 直 系 亲属 、主 要 社会关 系 均 不 在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企
业任职。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八 、 被 提 名 人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不 是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及其 直 系 亲属 不在 直 接或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及其 直 系 亲属 不在 公 司控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附 属
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一 、 被 提 名 人不 是 为 公司 及其 控 股股东 、 实 际 控制 人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 法 律 、 咨 询 、 保荐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 包括但 不 限 于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目 组 全 体 人 员 、 各 级复 核 人 员 、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二 、 被 提 名 人与 上 市 公司 及其 控 股股东 、 实 际 控制 人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不 存 在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 也 不在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及 其 控 股 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三 、 被 提 名 人在 最 近 十二 个月 内 不具有 第 十 七 项 至 第 二 十 二 项 所
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四 、 被 提 名 人不 是 被 中国 证监 会 采取不 得 担 任 上市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且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人 员 。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五 、 被 提 名 人不 是 被 证券 交易 场 所公开 认 定 不 适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且 期 限 尚未 届 满 的 人 员 。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六 、 被 提 名 人不 是 最 近三 十六 个 月内因 证 券 期 货犯 罪 , 受 到 司 法
机 关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的 人 员 。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 七 、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因 涉 嫌 证 券 期 货 违 法 犯 罪 , 被 中国 证 监 会 立 案
调 查 或 者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查 , 尚 未 有 明确 结 论 意 见 的 人 员 。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 十八 、 被 提 名 人最 近 三 十六 月未 受 到证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者 三 次
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三 十、 被 提 名 人 不是 过 往 任职 独立 董 事期间 因 连 续 两次 未 能 亲 自 出 席
也 不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被 董事 会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予 以 解 除 职 务 , 未
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三 十一 、 包 括 本 次提 名 的 公司 在内 , 被提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 说明 :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
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
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