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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赛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3-05-06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江苏苏洋
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洋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38,337,647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4.9045%。
    2023 年 5 月 5 日收市后,公司收到苏洋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苏洋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180 日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281,60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2、 截止本公告日,苏洋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38,337,64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4.9045%,该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1
         2、 股份来源:苏洋投资参与本公司 2019 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置换事项”)取得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43,617,647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9,281,60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180 日内。
         6、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 履行承诺情况:本次拟减持计划未违反苏洋投资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事项,苏洋投资曾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的履行
   承诺类型                              承诺事项                            承诺期限
                                                                                            情况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
                 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含本公
                 司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新发行的股份,下同)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除 2019 年 1 月
股份限售承诺     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时,如本公 22 日至 2021    履行完毕
                 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尚 年 1 月 21
                 未履行完毕,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
                 股份参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
                 协议分期解锁。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5、如前述关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盈利预测补偿: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奥赛康药业 2018 年 1 月 1
业绩承诺及补偿
               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 日至 2020 年    履行完毕
安排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 月 31 日
                                                 2
               63,070.00 万元、68,762.00 万元、74,246.00 万元。交易对方承
               诺,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交易对方对协议约定
               的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若在业绩承诺期内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小于截至
               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应按照协议约定
               履行补偿义务。业绩承诺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需按
               照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伟瑞发展、海济投资各自
               原持有的奥赛康药业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业绩承诺人之间互不承
               担连带责任。
               关于锁定期内质押本次交易所获股份安排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
               出具日,本公司无在锁定期内实施股票质押的明确计划和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在锁定期内质押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
               股份的,则按照如下原则和方式具体操作: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期内,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奥
               赛康药业每期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本公司方可据
                                                                          业绩承诺到
               此确定自当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至下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期
其他承诺                                                                  期后至补偿   履行完毕
               间可质押的股份数量,具体公式如下:本公司累计可用于质押的
                                                                            完毕为止
               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业绩承诺期
               内各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总和)*本次发行本公司获得的股
               份总数-为履行利润补偿义务本公司累计已补偿及应补偿股份数
               量在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增加的股份(如有),该等股份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共同
               执行前述安排。
                 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一、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和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
                 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或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
                 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
                 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关于同业竞争、关 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本人/本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
联交易、资金占用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方面的承诺       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人/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
                 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五、本人/本公
                 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金,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六、
                                               3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苏洋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苏洋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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