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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11-11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
11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74.9983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共涉及
3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7.352 元/股。
      2、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351,452,961 股。
      3、截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9.98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6、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减资公告》。
    10、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
报告。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的补充公告》。
    11、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将届满 12
个月,并未明确激励对象,公司决定不再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12、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3、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4、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5、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6、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7、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8、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9、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的报告。
     20、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业绩考核为:“以 2017-2019 年利润总额均值为基数,2022 年利润总额增长
率不低于 50%”。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利润总额为 84,063,649.42 元,未达成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因此,本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共计 74.9983 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种类为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74.9983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22.90%,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21%。
     3、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
回 购 价 格 的 议 案 》 , 本 次 回 购 价 格 为 7.352 元 / 股 , 回 购 资 金 总 额 预 计 为
5,513,875.02元。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33名激励对象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5,513,875.02元,
  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于2023年10月23日出具的(永
  穗验字[2023]第Y023号)验资报告审验。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1,651,062   43.06%      -749,983     150,901,079       42.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0,551,882   56.94%          -         200,551,882      57.06
三、股本总数                352,202,944    100%       -749,983     351,452,961       100%
      备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2020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