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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3-11-2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审查了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及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何怀胜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被提名
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具有一定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提名何怀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
何怀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明新:


                                          高   琦:


                                          张双才:




                                          2023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