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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 03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综合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轩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 人,代表股份数 1,090,933,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其中,无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
份数 1,068,589,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其中,无 B 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数 22,344,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67%,其中,无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提案,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股)                        (股)                       (股)                      结果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 1     1,086,167,473      99.56%       4,643,500         0.43%          123,000        0.01%    通过

议案 2     1,084,388,386      99.40%       6,422,587         0.59%          123,000        0.01%    通过

议案 3     1,084,388,386      99.40%       6,422,587         0.59%          123,000        0.01%    通过

                                           A 股表决情况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股)                           (股)                             (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 1      1,086,167,473      99.56%           4,643,500           0.43%             123,000        0.01%
议案 2      1,084,388,386      99.40%           6,422,587           0.59%             123,000        0.01%

议案 3      1,084,388,386      99.40%           6,422,587           0.59%             123,000        0.01%
                                           B 股表决情况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股)                           (股)                             (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 1          0               0%               0              0%                    0             0%
议案 2          0               0%               0              0%                    0             0%
议案 3          0               0%               0              0%                    0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表决股数
             (股)                           (股)                             (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 1      17,577,711        78.67%         4,643,500        20.78%             123,000           0.55%
议案 2      15,798,624        70.71%         6,422,587        28.74%             123,000           0.55%
议案 3      15,798,624        70.71%         6,422,587        28.74%             123,000           0.5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方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白松、严盼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资格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方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