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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2023-11-17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59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概况

    2021年9月17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
“公司”)与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锦泰锂业”)在青
海省西宁市,签订了《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及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
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本项目由锦泰锂业出资,公司为其建造
3000t/a碳酸锂生产线,按双方约定的性能要求进行运营管理;锦泰锂业按照双方
约定向公司如期支付建造款和运营费用,生产线建造总投资为2.0550亿元,投入
生产后,按产品量计算生产运营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厂房基础及设备基础土建已完成90%,钢结构厂房工厂化
预制完成,通用及非标设备等待锦泰锂业通知后发货。锦泰锂业因自身原因,与
公司协商调整合同实施地址。为顺利推进该合同的进行,公司与锦泰锂业、青海
良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良承矿业”)本着友好互利原则,经
多次磋商,于近日签订了《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及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
和技术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原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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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MA752FC459
     法定代表人:李宁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海冷湖镇巴仑马海湖
     主营业务:氯化锂、碳酸锂、硼、溴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原持有锦泰锂业母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钾
肥”)10.9770%的股权。2023年5月,公司将持有的锦泰钾肥5.4885%股权以
27,4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富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控股”),
同时将持有的锦泰钾肥5.4885%股权以27,4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良承矿业。其中
与富康控股的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截至目前,公司仍持有锦泰钾肥
5.4885%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与其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锦泰锂业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锦泰锂业为锦泰钾肥的全资子公司,履约能力较强。目前公司已预收到该项
目的全额合同款项。
     2. 新增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MA758MPL9E
     法定代表人: 傅利华
     成立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注册资本: 1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东滩村文化路南28号2-8号商
铺
     主营业务:锂矿及伴生矿产品的采选、生产和销售,钾盐、锂盐、硼、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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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资源开发及相关产品加工、生产和销售,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
颗粒钾肥、碳酸锂、氯化锂等产品采选、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原持有锦泰锂业母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钾肥”)
10.9770%的股权。2023年5月,公司将持有的锦泰钾肥5.4885%股权以27,442.5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良承矿业,目前完成工商登记。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良承矿业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良承矿业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的全
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订的《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及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
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1.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其在原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
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方,由乙方和丙方继续履行原合同,原合同中甲方的权利
义务对丙方具有约束力,并将原合同变更以下内容:
    (1)将甲方原合同项目地址转移至丙方指定地点;
    (2)原合同的设计(与乙方与设计院签署的合同内容一致)及设备供货(含
吸附剂)工作,由乙方负责;整套设备按到项目所在地算,质保期为一年;原合
同的安装、调试及运营工作,由丙方负责,由此导致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乙方
协助丙方进行3000t/a生产线的调试;
    ( 3 ) 原 合 同 第 六 章 第 十 一 条 约 定 3000t/a 碳 酸 锂 生 产 线 总 投 资 为 :
¥205,500,000元(大写:贰亿零伍佰伍拾万元整),现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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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一致确认该项目总投资额变更为:¥154,15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壹
拾伍万整,该金额甲方已一次性支付完成);
       (4)项目安装结束后乙方直接按照甲方已付款金额向丙方一次性开具13%
全额增值税发票;
       (5)因场地变更导致新报批项目设计院配合费用及工艺优化导致设备清单
以外新增设备费用均由丙方负责。
       2. 原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丙方继受后,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甲方
已经支付给乙方的项目投资款¥154,15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壹拾伍万元
整),具体支付方式、期限,甲、丙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丙方履行相关义务,即
视为向甲方履行义务;
       4. 本协议及附件一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及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
运营和技术服务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他本合
同未约定条款按原合同执行;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负责设计及设备供货工作,良承矿业负责安装、调
试及运营工作,使得公司在原合同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的收入会相应减少;但根
据补充协议,公司目前已预收该项目的全额款项,有效避免了项目完成后无法及
时回款的风险,同时本次合作对象由锦泰锂业变为赣锋锂业的全资子公司良承矿
业,也将进一步为公司未来在新能源领域与赣锋锂业展开深入合作奠定坚实基
础。

       六、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
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部分无法
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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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为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补充约定,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及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之
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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