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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芝药业: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6-13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4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于2023年2月17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持有公司股份203,6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康芝
药业股东洪志慧女士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康芝药业股份合计不超过50,916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01%,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近日,公司收到洪志慧女士《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
函》,截至2023年6月12日,其减持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
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每次披露的减
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
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时间过半时
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6月12日,康芝药业股东洪志慧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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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洪志慧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1、洪志慧女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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