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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芝药业:关于公司出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股份的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2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方”或“甲方”)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

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以人民币 1200 万元出售广
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宁制药”、“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
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元宁制药股权,元宁制药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海南由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信息
       1. 企业名称:海南由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由庚”、“受让方”

或“乙方”)。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36 号嘉陵国际大厦 7 层 7A-2 室
126 号。
       4.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36 号嘉陵国际大厦 7 层 7A-2 室 126

号。
       5. 法定代表人:洪肇提。
       6. 注册资本:2700 万人民币。
       7. 工商注册号:4600000037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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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Y7TT9H。
    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
理咨询;个人商务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表面
功能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第一类
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服

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包装服务;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
水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海南由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

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海南由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

    2. 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人民路 178 号。
    3.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23590110620R。
    5.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

股份。
    6.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中成药及化学药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包括片
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制药技术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出具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
1700026 号,其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等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09.30/2023 年 1-9 月   2022.12.31/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618.02               3,009.52

负债总额                                   846.31                583.49

应收账款                                    32.81                422.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8.29              2,426.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8.29              2,426.03

营业收入                                   850.45               1,022.83

营业利润                                   -154.32               -76.06

净利润                                     -154.32               -7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4.32               -76.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91              -1,042.96

    备注: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元宁制药 100%的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
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四)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及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况;不
存在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
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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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受让方):海南由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

    甲方和乙方同意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转
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20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乙方
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
    (二)交易涉及资产范围
    1.涉及交易资产: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尽调15天后,以2023年7月31日(以下称“基准日”)
的资产负债状况为基础,核定的交易资产范围如下所述:
    (1)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由标的公司提供清单作为《股权转让协议》附
件披露清单项,包括但不限于11个药品批件、专利、商标;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由标的公司提供清单作为《股权转让协议》附件披露清单项;
    (3)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由标的公司提供清单作为《股权转让协议》附件
披露清单项;
    (4)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
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排污登记等资质证书,由

标的公司提供清单作为《股权转让协议》附件披露清单项;
    (5)组织架构及人员:由标的公司提供核心人员名单及员工花名册作为《股
权转让协议》附件披露清单项。
    (三)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款共分为三期进行支付,其中第一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即

240.00万元;第二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600.00万元;第三期支付股权转
让款的30%,即360.00万元。每期将分别根据协议约定的支付先决条件以现金进
行支付。
    (四)债权债务处理
    甲方承诺,标的公司因交接完成日前原因在经确认的净资产范围之外的资产

和负债(如有)、债权和债务,或涉及诉讼、仲裁被追究民事责任的,以及存在




                                   4
借款、贷款、对外担保等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甲方享有、承担
和负责处理。
    (五)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如下事项完成之日起

生效:
    自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及签署本协议取得其内部及甲方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必要决策批准,且甲方公告披露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宜,亦不涉及公司高层人员变动。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交

易新增关联交易。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势业务,通过集团集中生产等
方式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以提升盈利能力。
    在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对元宁制药进行减资,并收回投资成本 2500 万元。

同时,公司已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将符合公司产品规划的元宁制药部分资产转至
康芝药业名下。
    本次处置元宁制药 100%的股权,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本期投资
收益金额约为 1200 万元(最终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本交易不会
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

大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回收现金,增加现金流,所得款项将使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结合受让方资金状况等综合因素,公司董事会认为受让方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该股权转让款项收回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势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盈利能力。本
次交易定价合理,定价结果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




                                   5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出售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
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并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本次交易公正、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结构,提升公司竞争

力,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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