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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伍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为420,090,16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5,504,300股,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
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
=24,875,151.84元÷420,090,164股=0.0592138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不
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
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2138元/股。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20,090,164股剔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回购专户的股份
3,548,600股后共416,541,564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
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992,493.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
至实施前,若可分配股本总额因公司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10
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5,504,300股,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
股份5,504,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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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自权益分派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增加了1,955,700股;公
司将按照每10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截止目前,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504,300股后的股份总数为414,585,86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
月24日。
    2、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
总金额÷总股本=24,875,151.84元÷420,090,164股=0.0592138元/股(保留到小
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
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2138元/股。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


                                    2
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2                            聂景华
  2          02*****858                            聂璐璐
  3          06*****995               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
      咨询联系人:胡仁绸、苏卫民
      咨询电话:0795-6206009
      传真电话:0795-620600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相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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