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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源技术:关于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弥补亏损 184,210,679.85 元,认定为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7,631,601.98 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可弥补亏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
资产情况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
同产生的差额。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
影响,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
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
差异。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1、公司可弥补亏损情况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税法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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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弥补亏损 184,210,679.85 元。具体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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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亏损年度         可弥补亏损     亏损结转弥补年度
       2016 年         89,358,675.20       2026 年
       2017 年         18,967,424.53       2027 年
       2018 年         16,539,403.01       2028 年

       2019 年         26,646,615.87       2029 年
       2020 年         22,710,325.12       2030 年
       2022 年         9,988,236.12        2032 年

         合计         184,210,679.85          --

       2、公司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2015 年、2016 年公司财务账面连续两年亏损,依据税
法口径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自 2017 年开始至 2023
年 9 月,虽然公司财务账面连续盈利,但是各年依据税法口
径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仍然为负数。
       公司依据当时条件下可取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市场
预测及其他材料,认为在未来税法规定的亏损可弥补期限内
,难以实现足够可用于弥补亏损的所得额,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上述

亏损不予认定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3、公司未来的盈利预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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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依据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9 月的实际经营业绩,结合公司的生产计划、销售
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遵循谨慎性原
则,编制了 2023-2028 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依据盈利预测
报告,公司认为未来期间公司可以实现足够可用于弥补亏损
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计划将上述亏损认定为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
影响
    认定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可弥补亏损 184,210,679.85
元,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7,631,601.98 元。上述业务将减
少公司 2023 年所得税费用 27,631,601.98 元,增加公司净利
润 27,631,601.98 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的影响数为 27,631,601.98 元。
    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
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
后提交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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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
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
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
计处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
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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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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