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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12-29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6.977 元/股(调整后)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 3.25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25.00 万股,约占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0,267.5973
万股的 1.735%。其中,首次授予 420.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1.388%;预留 105.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7%。
   (3)授予价格:6.977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以每股 6.977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一致。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 人,包括公告激励计划时
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预留授予 3 人,
包括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内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予,
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2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绝对值(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2.60                 100%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2.36≧X<2.60               80%

                                            X<2.36                   0

                                            X≧2.85                 1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2.59≧X<2.85               80%

                                            X<2.59                   0

                                            X≧3.20                 1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2.91≧X<3.20               80%

                                            X<2.91                   0

                                            X≧3.60                 100%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3.27≧X<3.60               80%
                                            X<3.27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内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

                                        3
授予,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考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绝对值(X),2023 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2.85                 100%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2.59≦X<2.85              80%

                                               X<2.59                   0

                                               X≧3.20                 1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2.91≦X<3.20              80%

                                               X<2.91                   0

                                               X≧3.60                 1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3.27≦X<3.60              80%
                                               X<3.27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O、E、A、I、U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O            E                A         I              U
    考核结果          (杰       (超出预         (符合预    (待改         (不胜
                      出)         期)             期)      进)           任)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4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8)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
案》。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剩余数量
                      6.977 元/股
 2022 年 4 月 28 日                 420.00 万股     2人           105.00 万股
                      (调整后)
  2022 年 11 月 24    6.977 元/股                              90.00 万股(已作
                                    15.00 万股      3人
         日           (调整后)                                     废)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完成归属登记,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105 万股,其中 90 万
股未能在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明确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因此预留部分的 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作废失效。
    2、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0,267.597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4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
整。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 年年度权 益分 派实施 方案 为:以 公司 当 前 总 股 本
30,335.972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9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2,730,237.5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6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 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7.00-0.014-0.009=6.977 元/股。
    3、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激励对象 人数为
2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 3.25 万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 数量为
3.25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
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7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
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计划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年 度 报 告 出 具 的 审 计报告
值不低于 2.60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 2022
                                                         (众会字(2023)第 01401
年度营业收入值低于 2.60 亿元但不低于 2.36 亿元,公司层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
面归属比例为 80%;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值低于 2.36 亿
                                                         业收入 3.38 亿元,公司层面
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归属比例达 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
                                                         计划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
                                                         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
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O、E、A、
                                                         结果均为“O(杰出)”或“E
I、U 五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超出预期)”或“A(符合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预期)”,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O(杰    E(超   A(符   I(待改   U(不
  考核结果                                               比例为 100%。
              出)    出预     合预    进)     胜任)

                                        8
                       期)   期)
 个人层面归
              100%     100%   100%      50%         0
   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 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
续。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24 日
   (二)归属数量:3.25 万股
   (三)归属人数:2 人
   (四)授予价格:6.977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可归
                                                                   本次归属数量占
                                     获授予的限制       属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已获授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票总量的比例
                                       (万股)         (万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               3.25          25%
            (2 人)

               合计                      13               3.25          25%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归属 3.25 万股限制性
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2 名

                                         9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数量为 3.2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 次 归 属 限 制 性 股 票 3.25 万 股 , 总 股 本 将 由 30,390.7223 万 股 增加至
30,393.9723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
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