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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3-05-29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3-028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及林小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8,241,7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6.0382%)的控股股东一
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集中竞价交易,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333,33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
计划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
超过 22,653,451 股(表决权未委托部分),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3.57%。其
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联合出具的《关
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5 月 27
日,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启动新的减持计划。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具体减持
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2022 年 12 月 1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823~9.150      363.85       0.5745
                              -2023 年 5 月 4 日
 林小雅       大宗交易          2023 年 1 月 4 日           6.580           300      0.4737

               合 计                       -                  -         663.85       1.0482
                              2022 年 12 月 1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847~8.948      902.81       1.4255
                              -2023 年 3 月 27 日
 陈炽昌       大宗交易        2022 年 12 月 30 日           6.270           450      0.7105

               合 计                       -                  -         1352.81      2.1360

    注:上述表格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影响。

    (二)股东上述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2.5269           1.4408        248.6769        0.3926
           其中:无限售条件
                                   912.5269          1.4408         248.6769        0.3926
 林小雅          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811.7511         10.7554        3575.4968       5.6455
           其中:无限售条件
                                   6811.7511         10.7554        3575.4968       5.6455
 陈炽昌          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注:上述表格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影响。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
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
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二、股东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炽昌                         35,754,968              5.6455%

            林小雅                          2,486,769              0.3926%

              合计                         38,241,737              6.0382%
    注:上述表格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影响。

    (二)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非公开
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
不超过 25,333,33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4%。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 2%。
    (5)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
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2、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陈炽昌先生作为控股股东,陈炽昌、林小雅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时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
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陈炽昌、林小雅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时承诺:持股限售期结束后,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持股公司中山市优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教投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陈炽昌、林小雅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时承诺: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4 个
月内,实际控制人及优教投资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额的 10%;其中
陈炽昌先生转让其所持股份尚需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陈炽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文旭顺”)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时,作为中文旭
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首批 6.89%股份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或其所控制的主体之
间的转让除外)。
    (2)股份增持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时陈炽昌先生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一年内,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
持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
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后续亦将严格遵守减
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
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新减持计划。
    2、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规定。
    3、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严
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联合签署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发起新
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