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昇辉科技: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 7月13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300423             昇辉科技            2023/7/7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情况说明

    2023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昭强先生发来的《关
于向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函》,提议将《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拟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表决。
    因工作安排需要,基于慎重考虑,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原
定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7月17日召
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李昭强先生
    2、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
    公 司 已 分 别 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 2023 年 7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43)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
告编号:2023-046)。2023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
昭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向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
人资格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
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
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毅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
监职务,作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填补公司董事会席位空缺,现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提名谭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谭海波简历如下:
    谭海波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宏运资本、深南金科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谭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李昭强先生
提议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保险,现
提请董事会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①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投保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人民币1亿元/年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
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
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
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
    4、提案资格的审查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昭强先生持有公司115,194,849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公司董事会认为,李昭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临时提案人资格的条件。李昭强先生本次提交临时提案
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7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
他事项不变。
    五、会议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7月17日(星期一)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17号昇辉控股有限公司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
午9:15至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7月12日
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5.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1.00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
           诺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
  3.00                                                           √
           规划的议案》
  4.00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董事刘善仕                                            √
  5.02     独立董事蔡祥                                          √
           《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6.00                                                       应选 1 人
           议案
  6.01      董事谭海波                                                         √
    (1)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议案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纪法清、李昭强、柳云鹏、崔静、姚京林。
    (3)议 案 5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4)审议议案5-6事项时实行累积投票办法。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
开披露。

    六、备查文件

    1、李昭强先生《关于向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月 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423”,投票简称 “昇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举例:议案 1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
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所 投 资者 服 务密 码 ”。 具 体 的身 份 认证 流 程可 登 录互 联 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1.00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
  3.00                                                                    √
            划的议案》
  4.00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选举票数(票)
  5.01      董事刘善仕                                                    √
  5.02      独立董事蔡祥                                                  √
  6.00      《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1 人
  6.01      董事谭海波                                                    √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

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

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

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

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

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

件到公司邮箱,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