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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09-23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09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0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0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09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09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09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3、4、5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3.00                                                    应选人数(4)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钱晓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管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吕芳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倪寅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4.00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杨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范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吕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
   5.00                                                    应选人数(2)人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张海霞女士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5.01                                                           √
               事
               选举赵贤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5.02                                                           √
               事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议案 2-4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 5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以上 3-5 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料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3-5 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07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采取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10 月 07 日

16:00 前送达、传真或发送到公司。
    2.登记地点: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

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

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011(信封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 送 邮 件 至

ir@tronly.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林燕

    (2)联系电话:0519—88388908

    (3)传真:0519—85788911

    (4)邮箱:ir@tronly.com
    (5)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01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

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09 月 2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29”;投票简称为“强

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09 日(现场会议召

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3.00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应选人数(4)人
                  案》
                  选举钱晓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3.01
                  立董事                                    √
                  选举管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3.02
                  董事                                      √
                  选举吕芳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3.03
                  立董事                                    √
                  选举倪寅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3.04
                  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4.00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选举杨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4.01
                  事                                        √
                  选举范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4.02                                                    √
                  事
                  选举吕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4.03
                  事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5.00
                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选举张海霞女士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5.01
                代表监事                                √
                选举赵贤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5.02
                代表监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

    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

    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

    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 0 票。
    附件三: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                                是否本人参加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10 月 07 日 16:0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