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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3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

直接送达及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

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钱晓春先生、

管军女士、吕芳诚先生、倪寅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
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钱晓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管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提名吕芳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同意提名倪寅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

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杨立

先生、范琳女士、吕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
    被提名人杨立先生、范琳女士、吕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杨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范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提名吕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于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

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 9 万元/年(税前)调整至

12 万元/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

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钱晓春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2010 年至 2015 年 6 月,任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0 年以来,任中国感光学会理事、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

会副理事长。2010 年至 2019 年 6 月,常州杰森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经理。201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任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公司总裁。2016 年 7 月至

今,任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01,17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38%;钱晓春先生与管军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61,573,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钱晓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管军女士,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

经济师。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2011 年 10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至今,任公司董

事、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6,572,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98%;管军女士与钱晓春先生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61,573,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

此以外,管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吕芳诚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台湾,硕士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罗门哈斯电子材料台湾分公司销售、市场开发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台湾大昌华嘉股份有限公司特用原料事业单位总裁。2020

年 10 月 9 日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芳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吕芳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4、倪寅森先生, 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学历。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 10 月起至

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0 月 9 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寅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倪寅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立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化学系助教、苏州大学测试中心讲师、

日本 NGK 株式会社中央研究所主任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

授,曾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范琳女士,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获硕士学位,1989-1994 年于化工部北京化

工研究院任工程师,1999 年毕业于日本千叶大学物质科学专攻获博士学位,1999-

2002 年于日本千叶大学电子光情报基盘技术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自

2002 年 4 月起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

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岗位特聘教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绝缘材料与绝缘技术专业

委员会委员,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高功能薄膜分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聚酰亚胺薄

膜工作部主任。2021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吕伟先生,197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博士。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南京大学会计系讲

师。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会计系副教授。2019 年 5 月至今,任天水华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吕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