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将审议的议案已提交本人审议。 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本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龙超 李小军 刘海兰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