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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01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所议事项紧急,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
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符合发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逐项审议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
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
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
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
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显示面板驱动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17,130.78         12,000.00
                       合计                              17,130.78         12,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
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资
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3 2025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
出的具体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
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能够切实保障公司及股
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