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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控制权变更、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通过轮换
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2 年度末,亚太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0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07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01 人。
    2022 年度,亚太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6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7.21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4.37 亿元。
    2022 年度,亚太事务所为 5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含
制造业 26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家;批发和零售业 5 家;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 家;其余行业 9 家;财务
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975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具有
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 2,477.3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4,014.56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如下:2020 年 12 月 28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 1,571 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
决提出上诉,2021 年 12 月 30 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 年 8 月 5 日与投资
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亚太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3 次、监督管理措施 52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
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志军,合伙人,2002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共 9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静,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宜洛,2006 年 7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 月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共签
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7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
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
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度
立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控制权变更、
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经综合评估
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审核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
计委员会同意拟改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有着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拟改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改聘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
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