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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2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川环科技”“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文琦超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董事长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文琦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经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蒋青春先生为总经理,聘毛伯海、罗丰友、文勇、
邹勇、邱广友、欧如飞、周贤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周贤华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此次公司高管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聘任的上述高管人员符合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层的科学决
策水平。同意聘任蒋青春先生为总经理,聘毛伯海、罗丰友、文勇、邹勇、邱广友、欧如飞、
周贤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周贤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李 平                       何加明                   徐文英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