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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0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万

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秉持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任期届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林大洲、林大耀、林
大权、王建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昱、曾东红、孔祥
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等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社会兼职等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对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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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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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林彬                      张   昱                    孔祥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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