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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17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万
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秉持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林大耀先生、沈亦民先生、苏继祥先生、许晓敏女士、牟其飞先生的
个人履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林大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沈亦民先生、苏继祥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晓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苏继祥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任牟其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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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东红                      张       昱                孔祥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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