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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3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

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

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

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

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

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1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

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

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

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

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

选择。

       (三)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36 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内公

司及各子公司均可使用,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

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业务期限内,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

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

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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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

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

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

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

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

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

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

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

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

金方式解除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信用证等融资方式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

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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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时,合作银行可要求公司

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

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

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

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

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

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资金利用

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 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级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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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

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有效期为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

循环使用。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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