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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3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所涉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该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短期偿债能力一般,相关担保

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
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
“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及担保事项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
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埃弗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
司及下属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为埃弗米向
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担




                               1
         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
         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等,在上述担保额
         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
         文件。担保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以公司及埃弗米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以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本次新增担                是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担保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保额度(万                关联
                                 股比例     资产负债   (万元)     余额(万元)                近一期净资
                                                                                     元)                    担保
                                              率                                                  产比例
           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
 公司                            100.0%     84.44%     49,000.00     17,000.00                   19.25%       否
               技术有限公司
           拓斯达(越南)科技
 公司                            100.0%     96.28%     5,000.00      4,477.30                     1.96%       否
                 有限公司
           拓斯达环球集团有限
 公司                            100.0%     64.45%     10,000.00     10,000.00                    3.93%       否
                   公司
           拓斯达软件技术(东
 公司                            100.0%     34.82%     1,500.00      1,500.00                     0.59%       否
               莞)有限公司
           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
 公司                            46.89%     71.30%     22,000.00     4,000.00      3,000.00       9.82%       否
             备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
 公司                            100.0%      5.43%     19,000.00        0.00                      7.47%       否
                   公司
                          合计                         106,500.00    36,977.30     3,000.00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45450963N

法定代表人             黄永生

注册资本               3551.473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虹路 1 号

与公司的关系           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46.89%的股权

                       研发、产销、维修:通用机械加工设备、高端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五轴联动数控机床、
经营范围               数控座标镗铣加工设备、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系统程序设计、自动化
                       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65.31             46.89%            货币

                       黄永生                           920            25.90%            货币

                       余学林                           440            12.39%            货币

                       杨子健                           160            4.51%             货币

                        冯顺                             80            2.25%             货币

       瑞昌埃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2.9356             2.62%             货币

       瑞昌埃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6.6091             2.16%             货币

       瑞昌拓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6.6186            3.28%             货币

                        合计                      3551.4733           100.00%            ---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 月-9 月)
         资产总额                31,252.63              43,339.89
         负债总额                23,148.99              30,902.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439.00                7,005.62
       流动负债总额              22,337.54              30,591.32
          净资产                 8,103.64                12,437.1
         营业收入                22,315.75              20,687.85
         利润总额                1,649.33                1,728.4
          净利润                 1,525.59                1,619.5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函或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在计划担保总额的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

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具
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时披露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
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

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4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

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
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
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有
助于被担保对象及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

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累计担保总额度为 143,500 万元,

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 109,500 万元(含本次新
增担保额度);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 9,000 万

元,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累计担保额度 25,000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15%,实际已发生
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70,719.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30.1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
    (三)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 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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