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4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已严格按
 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23年及以前年度
 损益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梁永进               何权中              梁莲花




                                                     2023年12月13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