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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内部转让股份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
              内部转让股份比例超过 1%的进展公告

     股东张钧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内部转让股份概述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雄极光”)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个人资产规
 划需要,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钧锷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和 2023 年 2 月 1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本人持有 100%份额的私募基金产品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星宇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星宇 1 号”)转让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合 计 1,571,924 股 , 占 公 司 当 时 总 股 本
 1
  279,911,000 股的 0.5616%。同时,张钧锷先生与上述私募基金签署了《一致行
 动人协议》,增加其为一致行动人,该基金将其持有三雄极光股份表决权、提案
 权等全权委托予张钧锷先生行使,与张钧锷先生保持一致行动。此外,张钧锷先
 生拟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继续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星宇 1 号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9,624,516 股(含本数),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3.4384%(含本数)。若转让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则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系张钧锷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内部股份转让,

 1公司于2023 年 3 月 15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279,911,000 股变更为
 279,331,000 股。本公告所指公司当时总股本均指 279,911,000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均指 279,331,000 股。
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张钧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量
和持股比例未发生主动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 司 分 别 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 2023 年 5 月 19 日 在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比
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
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张钧锷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张钧锷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向星宇 1 号转让公司股份 4,974,6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 279,331,000 股的 1.7809%,本次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数量已过
半。同时,自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
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之后,张钧锷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向星宇 1 号转让公司股份
2,974,6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64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1.内部转让股份数量过半情况
转让人     受让人      股份转让    转让方   转让均价    转让股数    占目前总   股份类
 名称        名称        时间        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型
                       2023 年 2   大宗交                                      人民币
                                                 9.6    1,000,000    0.3580%
                       月 28 日      易                                        普通股
                       2023 年 3   大宗交                                      人民币
                                                 9.8    1,000,000    0.3580%
                        月2日        易                                        普通股
                       2023 年 3   大宗交                                      人民币
张钧锷     星宇 1 号                             9.5    1,115,000    0.3992%
                       月 17 日      易                                        普通股
                       2023 年 3   大宗交                                      人民币
                                                9.66      899,695    0.3221%
                       月 21 日      易                                        普通股
                       2023 年 6   大宗交                                      人民币
                                                 9.6      960,000    0.3437%
                       月 27 日      易                                        普通股
                                                                                     人民币
                           合计                             4,974,695     1.7809%
                                                                                     普通股
         (注:上表中若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张钧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权益变动
    报告书披露之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钧锷先生累计向一致行动人星宇 1 号转让
    公司股份 4,974,6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809%。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系张
    钧锷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内部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
    要约收购,张钧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主动变动。
          2.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前,张钧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宇涛先生、星宇 1 号合
    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2,270,29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2.2465%。其中:
    张宇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6,702,72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6.6848%;张钧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995,650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 5.0000%,星宇 1 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71,924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 0.5616%。张钧锷先生通过星宇 1 号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567,57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616%。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后,张钧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宇涛先生、星宇 1 号合
    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 62,270,297 股,合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22.2927%,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张宇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 46,702,72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7195%;张钧锷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9,020,95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2295%;星宇 1 号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546,61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437%。张钧锷先生通
    过星宇 1 号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567,57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5.5732%。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前后,张钧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及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前持有股份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后持有股份
其一致                               (2023 年 2 月 16 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
                股份性质
行动人                                          占当时总股本                        占目前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名称                                                 比例                                比例
张宇涛    合计持有股份            46,702,723          16.6848%      46,702,723           16.71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75,681            4.1712%      11,675,681        4.17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27,042           12.5136%      35,027,042       12.5396%
           合计持有股份             13,995,650            5.0000%       9,020,955        3.2295%
张钧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95,650            5.0000%       9,020,955        3.22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571,924            0.5616%       6,546,619        2.3437%
星宇 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1,924            0.5616%       6,546,619        2.3437%
  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00%
合并持     合计持有股份             62,270,297           22.2465%      62,270,297       22.2927%
有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43,255            9.7328%      27,243,255        9.753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27,042           12.5136%      35,027,042       12.5396%
           (注:1.一致行动关系说明:张钧锷先生与张宇涛先生为父子关系,张钧锷先生与横琴

       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星宇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张钧锷先生与张

       宇涛先生、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星宇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2.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3.上表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内部转让股份比例超过 1%的情况

           自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比例超
       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之后,张钧锷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向星宇 1 号转让公司股份
       2,974,6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64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钧锷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三雄极光                     股票代码                   300625
              增加□
变动类型
              减少(注:向一致行动人内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部转让股份)
                                             是(注:张钧锷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持股合并计算,为公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司第一大股东)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内部转让股数(股)           内部转让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A股                                        2,974,695                          1.0649%

              合计                                       2,974,695                          1.064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一致
                                          (2023 年 3 月 2 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
行动人名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                   占目前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6,702,723          16.6848%     46,702,723        16.7195%

 张宇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75,681           4.1712%     11,675,681           4.17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27,042          12.5136%     35,027,042        12.5396%

            合计持有股份              11,995,650           4.2855%      9,020,955           3.2295%

 张钧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95,650           4.2855%      9,020,955           3.22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3,571,924           1.2761%      6,546,619           2.3437%

星宇 1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71,924           1.2761%      6,546,619           2.34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信息披露    合计持有股份              62,270,297          22.2465%     62,270,297        22.2927%
义务人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43,255           9.7328%     27,243,255           9.7530%
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27,042          12.5136%     35,027,042        12.539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本次变动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
                           一 致 行动 人之 间内 部转 让暨 权 益变 动的 提示 性公 告 》( 公告 编号 :
                           2023-0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钧锷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向星宇 1 号转让公司股份
                           4,974,6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809%。张钧锷先生本次内部转让
                           公司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内部转让计划一致。截至目前,张钧锷先生的内
                           部转让计划尚在进行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后
                                       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托                                                                            按一致行动
                       身份            前持股比                            占总股本比
人名称/姓名                                          价格       日期                    人合并计算
                                           例                               例(%)
                                                                                            比例
   张钧锷       委托人□ 受托人         5.2044%        -                       -         22.2465%
                                                              2023 年 2 在保持一致      (为张钧锷
横琴广金美好                                                  月 16 日 行动期间,       先生及其一
基金管理有限                                                  (系《一 将持有三雄       致行动人张
公司(代表广                                                  致行动 极光股份表         宇涛先生、
                委托人 受托人□         0.3573%        -
金美好星宇 1                                                  人协议》 决权、提案       星宇 1 号于
号私募证券投                                                  签署日 权等全权委         2023 年 2 月
  资基金)                                                      期)       托予张钧锷   16 日合并持
                                                                           先生行使。    股比例)
                                            本次委托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未来 18 个月内,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
                                       星宇 1 号不排除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基础上调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2023 年 2 月 16 日,张钧锷先生与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 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星宇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
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 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其他特殊约定等。                            甲方:张钧锷,身份证:440181199511******
                                            乙方: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
                                   星宇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编码:SXZ266)
                                       1、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三雄极
                                   光(股票代码:300625)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
                                   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除关联
                                   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2、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代表星宇 1 号行使对上
                                   市公司三雄极光(股票代码:300625)的股东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
                                   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
                                   权利。
                                       3、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
                                   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
                                   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
                                       4、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涉及增持或/和减
                                   持股份时,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从而避免任何一方增持或/
                                   和减持股份违背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
                                       5、各方的承诺与保障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就三雄极光(股
                                   票代码:300625)股权签署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相似、相矛
                                   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三雄极光(股票代
                                   码:300625)的控制权。
                                     (2)甲、乙双方皆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协议项下所约
                                   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协议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
                                   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
                                   面协议予以修改。
                                     (3)各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协议的约定。
                                       6、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星宇
                                   1 号委托人赎回全部基金份额之日止。此外,经甲、乙双方协
                                   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前终止协议。
                                       7、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义务,对于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项下的法律义务的,另一方
                                   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张钧锷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张钧锷先生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
    况。
         2.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
    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事项与已披露的内部转让计划一致。
         3.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钧锷先生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张钧锷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
    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