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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1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
险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
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独立董事:周海兵 冉明东 汪涛
                                                2023 年 11 月 14 日
                                                 2021 年 8 月 25 日 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