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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2023-028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5-22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17.6842 万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75%。
    2.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7.37 元/股。
    3.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可申请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
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
                                    1/8
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6、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
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2/8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期       考核目标Am           考核目标An

  第一个     2022年营业收入       2022年营业收入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行权期      不低于4.0亿元        不低于3.2亿元
                                                         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518Z0384 号
                                                         审计报告,2022 年营业收入 34,252.63
                             公司层面可行权              万元,满足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完成值(A)
                               比例(X)                 An,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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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计 159 人,其中,12 人已经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权的股票期权 25.5679 万份由公司注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
                                               销。
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全部或
分为 A、B、C 三个等级,各行权期内,依据相应
                                               者部分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46 人,其
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
                                               中考核等级为“A”的共计 133 人,对应
股票期权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考核等
     考核等级      A      B      C             级为“B”的共计 13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
     个人层面
                                               行权比例为 80%;考核等级为“C”的共
     可行权比      100%   80%    0%
                                               计 1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例
                                               0%。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或“C”不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
                                               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2.2860 万份
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
                                               由公司注销。
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
权,由公司注销。
                                               的 146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
                                               权共计 117.6842 万份,另外,不得行权
                                               的股票期权 57.8471 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17.6842 万份,公司
将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

    三、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一)激励对象离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 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5679 万份由公司注销。
    (二)业绩考核
    1、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
期公司层面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 Am 为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 亿元,目
标 An 为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2 亿元,实际完成值为 A;若实际完成值 A≥Am,
                                       4/8
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若 An≤A<Am,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
若实际完成值 A<An,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公司层面业绩
达到设定的考核目标 An,对应可行权比例为 80%,涉及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 29.9932 万份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对应考核等级为“A”的共计 133 人,对应个人层
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考核等级为“B”的共计 13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为 80%;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 1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激励对
象考核等级为“B”或“C”不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2.2860 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57.8471 万份。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具体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期权简称:英可 JLC1。
    (三)期权代码:036491。
    (四)可行权数量: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17.6842 万份,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5%。
    (五)行权价格:17.37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七)行权期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八)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5/8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九)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占本
                                            获授数量                        激励计划已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行权数量
                                              (万份)                        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1      尹伟       董事长、总经理           30.0000           7.9200           26.40%
  2     刘文锋            董事               13.0860           3.4547           26.40%
  3      邓琥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3950           3.2723           26.40%
  4     聂建华          副总经理             12.2087           3.2231           26.40%
  5      孙晶           财务总监             12.2087           3.2231           26.4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                                          374.3823         96.5910           25.80%
                 (141人)
                 合计                        454.2807         117.6842          25.91%
注:1、以上数据均不包含第一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等级为 C,对应当期行权比例为 0%的激励对象及已离职
的激励对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 117.6842 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
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
                                            6/8
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公司业绩考核、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将
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
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均
未买卖公司股票。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
相关行权手续。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
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内
按规定行权,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
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条件已经成
                                    7/8
就;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关
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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