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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赫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09  

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1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主持召开。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200,09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0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
表股份 200,0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3,70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3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茜芝、包琦欣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