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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3-12-1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
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朱翔坚、汪颖

    (三)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四)培训地点:星华新材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朱翔坚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七)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对关联
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星华新材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对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职责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汪颖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