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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23-12-27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3-0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同意核定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信”)及其关
联企业、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巨人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信集团”)
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1. 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 189 亿元(以下金额如
无特指,其币种均为人民币),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9 亿元,支用限额 119 亿元;非授
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0 亿元。
       2. 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5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2.39 亿元(含低风险额度 3.70 亿元),支用限额 108.6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 37.61 亿元。
       3. 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32.6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2.60 亿元,支用限额 112.60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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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1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03
亿元,支用限额 103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 亿元。
     5. 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32.12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30.12
亿元,支用限额 30.12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

    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均包含存量未到期授信业务。

    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生效后,相应关联方集团尚在有效期内的原集团最高
授信额度同时失效。

    ● 本议案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根据企业合理的实际业务需求,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
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方国信及其关
联企业、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新希望集团及其关
联企业、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需分别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12 日,本行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本行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2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26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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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意核定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89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9 亿元,支用限额 11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0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翁振杰先生
未参与表决。
    2. 同意核定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5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2.39 亿元(含低风险额度 3.70 亿元),支用限额 108.6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 37.61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
未参与表决。
    3. 同意核定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32.60 亿元,额度有
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
额度 112.60 亿元,支用限额 112.60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
未参与表决。
    4. 同意核定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13 亿元,额度有效
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 103 亿元,支用限额 103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永好先生
回避表决。
    5. 同意核定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32.12 亿元,额度有效
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 30.12 亿元,支用限额 30.12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吴迪先生未
参与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行独立董事解植春、彭雪峰、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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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89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9 亿
元,支用限额 11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0 亿元。
    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
兑和贴现、透支、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
内外业务品种;②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
场业务品种;③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上述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同业托管、同业拆入、同业标准化金
融产品交易等非授信业务。
    2. 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5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2.39 亿
元(含低风险额度 3.70 亿元),支用限额 108.6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 37.61 亿元。
    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
兑和贴现、透支、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
内外业务品种。②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
场业务品种。③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④低风险业务品种。上述①-③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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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资产托管、委托贷款等非授信业务。
    3. 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32.6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2.60 亿
元,支用限额 112.60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
    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
兑和贴现、透支、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
内外业务品种。②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
场业务品种。③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上述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等非授信业务。
    4. 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1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03 亿
元,支用限额 103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 亿元。
    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
兑和贴现、透支、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
内外业务品种。②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
场业务品种。③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上述①和③项业务品种的使用不得为信用方式。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资产托管、商品采购等非授信业务。
    5. 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32.12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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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30.12 亿
元,支用限额 30.12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
    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
兑和贴现、透支、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
内外业务品种。②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
场业务品种。③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上述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等非授信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同方国信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 25.74 亿元,该集团主要经营分为基
础设施板块和金融板块。截至 2022 年末,同方国信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
为 3,128.65 亿元,负债总额为 2,604.86 亿元,资产负债率 83.26%;2022 年该集
团实现合并收入 119.41 亿元,净利润 15.58 亿元。
    2. 东方集团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10 亿元。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和
东方集团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94%、6%,法定代表人为张显峰先生,
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先生。东方集团主业经营涉及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
金融服务、大宗商品贸易及能源等领域。截至 2022 年末,东方集团经审计合并
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750.62 亿元,负债总额为 494.4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5.87%;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923.75 亿元,净利润-3.18 亿元。
    3. 巨人投资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11,688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人
代表为本行董事史玉柱。巨人投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计算机网络开发、服
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等。巨人投资旗下包括金融投资、互联网/游
戏业务、保健品和新能源业务。该集团为松散型集团,无合并报表。截至 2022 年
末,该集团汇总资产总额为 828.84 亿元,汇总负债总额为 425.41 亿元,资产负
债率 51.33%;2022 年实现汇总营业收入 214.53 亿元,汇总净利润 11.5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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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希望集团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32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好先
生,新希望集团范围内的主营业务包括农牧业和投资。截至 2022 年末,新希望
集团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2,072.60 亿元,负债总额为 1,345.90 亿元,资
产负债率 64.94%;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11.73 亿元,净利润 1.21 亿元。
    5. 福信集团成立于 1995 年,注册资本 13,300 万元。福信集团业务板块包括
金融、房地产、科技、贸易、文体、现代农业等领域。福信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显示,截至 2022 年末,该集团资产总额为 114.99 亿元,负债总额为 70.25 亿
元,资产负债率 61.09%;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64.74 亿元,净利润 0.25 亿元。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合计 4.55%,本行董事翁振杰先生(董
事资格尚待核准)担任同方国信及其多家关联企业董事,同方国信为本行关联法
人。
    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合计 3.00%,本行副董事长张宏伟先生
为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东方集团为本行关联法人。
    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合计 4.97%,本行董事史玉柱先生为巨
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巨人投资为本行关联法人。
    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合计 4.96%,本行副董事长刘永好先
生为新希望集团实际控制人,新希望集团为本行关联法人。
    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合计 0.61%,本行董事吴迪先生为福信
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福信集团为本行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 同意核定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89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19 亿元,支用限额 11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0 亿元。
    2. 同意核定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5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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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39 亿元(含低风险额度 3.70 亿元),支用限额 108.6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 37.61 亿元。
    3. 同意核定巨人投资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32.60 亿元,额度有
效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
额度 112.60 亿元,支用限额 112.60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
    4. 同意核定新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13 亿元,额度有效
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 103 亿元,支用限额 103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 亿元。
    5.同意核定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32.12 亿元,额度有效
期 2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 30.12 亿元,支用限额 30.12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

    定价政策: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额度项下各产品/业务利费
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
规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根据企业合理的实际业务需求,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
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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