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宏图: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
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
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103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公司控股股东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
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1036 号),因涉嫌与公司相关
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三胞集团立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
知书》,公司存在虚减负债的情况。其中,2020 年虚减负债金额为
9,747,620,373.61 元,2021 年虚减负债金额为 9,747,620,373.61 元,2020
年及 2021 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 19,495,240,747.22 元,且占该 2 年披
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4106.92%。该情形属于公司披露的
资产负债表连续 2 年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
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
因此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9.5.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
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情形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
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将依法依规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 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已连续 1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人民币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
    6、公司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启动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法院尚未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
定性。即使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
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7、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图三胞”)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
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14)。法院裁定受理宏图三胞债权人对
其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该事项导致公司丧失对宏图三胞的
控制权,宏图三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和宏图三胞破产清算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公 司 指 定 信息披 露 媒 体 为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