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修订和制定以下公司相关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制度
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次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
知。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其主要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职责是: 工作和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监督和核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一)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通;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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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可以对重大关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联交易进行审计; (四)审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出的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六)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
通;
(七)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可以对重大关
联交易进行审计;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事宜。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选,并对董事会候选人和经理候选人的资 行遴选、审核,其主要职责是:
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 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与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选择标准和程序;
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 员的人选;
人选; (四)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进行审查并提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 出建议;
并提出建议; (五)对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审查并提出建议;
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事宜。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
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其 薪酬政策与方案,其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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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 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其他相关企业相
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其他相关企业相 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提出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 效考评;
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
监督; (五)对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提出建议;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提出建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事宜。
第二十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 第二十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
及时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及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两名及以上委
全体委员,可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讯方式通 员提议召开,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
知参会委员。 体成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可采用书面形式
或通讯方式通知参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
致同意的,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其
中: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对“第四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条款中
的 “经理”“经理人员”“高管人员”描述
均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注: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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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制定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有关制度全文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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