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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5-1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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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会议议程…………………………………………………………………………………… 4

3、会议议案

3-1、审议《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5

3-2、审议《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7

3-3、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

3-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

3-5、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

3-6、审议《2022年度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

3-7 、 审 议 《 关 于 续 聘 2023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14

3-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15

3-9、审议《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6

3-1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 18

3-11、审议《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19

3-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

3-1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1

3-14、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2

3-15、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4

3-16、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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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证券与投资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
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
东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
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
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如是累积
投票的议案,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
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
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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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周四)下午 13:30
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详见下表

 序号                                   议程
  1     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人员情况
  2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3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4     回答股东提问
  5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6     投票表决(统计票数)
  7     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8     宣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9     宣读法律意见书
  10    宣布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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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根据公司 2022 年初的战略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日常工作,保障了
  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 4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2021 年度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28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赵伟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8 日        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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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 年 10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月 27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 年 12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月8日      第十六次会议


  二、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2 年 1 月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报相关事项》
22 日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报审
13 日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计工作的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
2022 年 4 月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
                                 案》;《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27 日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机构的议案》;《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 8 月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8 日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7 日        2022 年第五次会议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2 年 5 月 阳光照明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伟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4 日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董事的议案》
2022 年 12 阳光照明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月8日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阳光照明薪酬与考核
2022 年 4 月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
28 日                              的提案》
             会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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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监事会委托,就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
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做到及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管
人员及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项经营风险均在
可控的范围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是客观、公正的,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在本期使用的情况,
原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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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认购股权、购买土地等事项,
购买价格和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交
易事项均能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法,未发生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
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
无重大缺陷。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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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已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披露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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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2 年度财务决算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本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年同期增           2020年
                                                                减(%)
营业收入         3,731,165,030.51        4,264,106,135.95         -12.50   4,820,894,277.4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83,873,659.28          315,844,782.34        -41.78       484,581,283.65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43,386,026.20          137,661,996.17          4.16       410,812,219.12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36,467,938.43          164,015,864.64        105.14       702,774,676.00
额
                                                              本期末比
                                                              上年同期
                     2022年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3,583,673,051.96        3,672,768,161.52         -2.43    3,919,123,311.42
产
总资产           5,569,227,494.95        6,149,534,654.97         -9.44    6,478,349,096.63


      财务指标如下: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3                -43.48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3                -43.48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0        0.10                       0       0.29
 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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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7      8.25   减少3.18个百分点         12.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95      3.60   增加0.35个百分点         10.79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计划 2023 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7.20 亿元,营业成本 31.32 亿元,费用
     合计为 11.58 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 4.30 亿元。该计划非
     公司盈利预测。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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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综合考虑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定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敬请审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税后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18,387.37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支付上年度股东现金股利后,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163,090.51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41,465.963 万股扣减公司
回购账户 3,947.8064 万股后,即 137,518.1566 万股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正在
办理注销,不影响分红股份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877.36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为 97.23%。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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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2022 年度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
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各类减值 4,213.37
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0.48 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108.33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4.56 万元。共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4,213.37 万元。
    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资
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2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0.48 万
元。
    2、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
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4,108.33 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
提减值准备。2022 年,公司结合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14.56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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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工
作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
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
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承办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
业务及其他业务,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作出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
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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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2 年度对董事和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公司 2022 年度董
事、监事薪酬共计 335.43 万元。
               2022 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报披露报
              姓名                            职务
                                                                 酬总额(税前)
              沃健                 独立董事                                10.00
             宋执环                独立董事                                10.00
             任明武                独立董事                                10.00
             陈森洁                董事                                    82.04
             花天文                监事会主席                              78.00
             陶春雷                职工代表监事                            75.00
             俞光明                监事                                    70.39
注:部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高管的身份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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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关于 2023 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 2023 年度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 2023 年度
     对下属公司核定全年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110,600 万元,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上一年度                                 担保额度
                              担保                 截至 2022        2023 年
                                     股东大会                                 占上市公    资产负债
                              方持                 年底担保余       预计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审议通过                                 司最近一    率是否超
                              股比                    额            保额度
                                     的担保金                                 期净资产          70%
                               例
                                        额                                      比例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                                                                     否
                              100%      19,000      10,800.32        19,000       5.26%
         限公司
         安徽智易物联科技有                                                                     否
                              100%      15,000             2.58      15,000       4.15%
         限公司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                                                                     否
                              100%       5,000               0        5,000       1.38%
         程有限公司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                                                                     否
                              100%      15,000       7,627.64        15,000       4.15%
         司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                                                                     否
                              100%       1,000               0        1,000       0.28%
         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阳   曼佳美(新加坡)照
光照明                        100%           500             0          600       0.17%         否
         明电子有限公司
电器集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                                                                     是
团股份                        100%       1,000               0        1,000       0.28%
         有限公司
有限公
         艾耐特照明(欧洲)                                                                     是
司                            100%       5,000       4,453.74        18,000       4.98%
         有限公司
         曼佳美英国公司       100%       3,000               0        2,000       0.55%         是

         赛德斯照明有限公司   100%       2,000               0        3,000       0.83%         是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                                                                     是
                              100%       4,000               0        5,000       1.38%
         公司
         恩耐照明(德国)有                                                                     是
                              100%       2,000               0        3,000       0.83%
         限公司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100%       5,000               0        5,000       0.83%         是



                                              1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                                                                  是
                                100%      4,500            0       5,000       1.38%
         司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100%      4,500            0       5,000       1.38%         是
厦门阳
光恩耐   艾耐特照明(欧洲)                                                                  是
                                100%     15,000    10,800.32      10,000       2.77%
照明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注 1: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为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 19,000 万元担
     保,有效期 2025 年 1 月 31 日止。
          注 2: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0 日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有效期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止,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担保余额 1,145 万欧元。



          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因其业务发展所需拟提供的担
     保,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有利于促
     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
     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担保授权额度
     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法律文书。此议案金额
     为公司担保的最大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
     额,公司将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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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使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履职条
件,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报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为每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供人民币 10 万元
(含税)/年的报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1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并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公司回购账户股份 36 个月期限
即将到期,且公司短期内无计划将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部分 回购 股份 并减少 注册 资本 的议 案》, 拟注 销回 购专 用账户中
39,478,064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1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并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 39,478,064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阳
    光照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465.96 万元。                  137,518.1566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1,465.96 万股,现公司的股本结    137,518.1566 万股,现公司的股本
          构为:普通股 141,465.96 万股,其 结构为:普通股 137,518.1566 万
          他种类股 0 股。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3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 1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5 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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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自有资金开展金融机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的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2、理财产品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
存高收益私募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开展理
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5、投资实施负责人:董事长;投资操作负责部门:财务部。
    二、资金来源
    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监管及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
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
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
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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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六名为非
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拟提名陈卫、陈森洁、吴国明、李阳、赵伟锋、
张龙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 8.16%股份的股东陈森洁,提名赵芳
华为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卫:男,1975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 年至 2000 年任上海森恩浦照明电
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至今任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长,2022 年 12 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陈森洁: 男,1949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上虞
灯泡总厂厂长、浙江照明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浙江省首届“十大发明家”,全国优秀
乡镇企业厂长称号。2003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国明: 男,1970 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
办公室主任。1998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3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2023 年 1 月起兼任公司制造管理中心总经理。
    李阳:男,1967 年出生,硕士学历,光电子技术系激光技术专业。199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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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06 年,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 年任江苏句
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公司产品研究所
负责人,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 年 3 月至今,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3 年 1 月起,兼任公司
新产业创新中心总经理。
    赵伟锋:男,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国际贸易专业。1999 年 9 月起任职
公司国际市场部销售员;2005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公司国际市场总监;2019 年 9 月至今任副
总经理、兼任公司市场管理中心总监;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龙:男,1983 年出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已取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先后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芳华:男,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
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本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2013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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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
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拟提名提名薛跃、王瑞林、刘葳为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跃:女,195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华东师范大学会计系主任;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华东师范大
学企业管理会计联合支部支部书记;2000 年至 2017 年任华东师范大学工会经济
审查委员会主任;2019 年至今任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普陀
区人大预算管理专家小组专家。
    王瑞林:男,196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教授、博导,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学
术与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03 年 4 月被四川大学以优
秀人才从英国帝国理工引进回国,2003 年 5 月任教教授至今,承担包括科技部
“86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教育部重点培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川省科技重大项目和科技支撑计划、横向科研项目等 30 余项,已发表研究论
文 200 余篇,从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1)二次
电池、低温燃料电池之催化剂材料的合成与催化性能研究;2)全钒液流电池关
键材料的合成与其性能研究;3)太阳光催化分解水制氢光催化材料的制备与性
能的研究;4)高/超高纯碲铋等稀散稀贵材料技术研发;5)薄膜太阳电池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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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器件研究。
    刘葳:男,198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至 2017 年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017 年至今
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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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
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花天文、郑万丰为第十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郑东,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花天文:男,1971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国际注
册内审师。1994 年毕业于郑州粮食学院(现为河南工业大学),1994 年 7 月至今
在本公司工作,先后任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科长、成本控制部负责人、审计监
察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总监、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郑万丰:男,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 年进入公司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
照明有限公司,历任担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监和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位。现任
公司厦门管理中心总经理。
    郑东:男,1977 年 11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专业资质
认证(PMP)。2000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先后任体系主管、质量经理、项目
副总监等。现公司行政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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