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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为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照明”)。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2,000 万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满足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日常经营需求,公司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拟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为
一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 2022 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28,5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3,000 万元,为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5,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21,临 2022-023),上述额度
为 2022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

                                      1
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
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担
                                                                       是   是
                      被担保   截至目                  担保额度   保
               担保                         本次新                     否   否
                      方最近   前担保                  占上市公   预
担保    被担   方持                         增担保                     关   有
                      一期资   余额                    司最近一   计
 方     保方   股比                         额度(万                   联   反
                      产负债   (万                    期净资产   有
                例                           元)                      担   担
                        率     元)                     比例      效
                                                                       保   保
                                                                  期

对下属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

阳光    城市                                                      一
               100%   72.35%     0           2,000      0.55%          否   否
照明    阳光                                                      年
备注:2022 年预计为城市照明担保额度 5,000 万元,已使用 0 万元,可用担保
额度为 3,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02 年 8 月 16 日
 (三)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四)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五)法定代表人:李炳军
 (六)注册资本:7,000 万元
 (七)主营业务:照明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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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28.79              23,957.86
负债总额                         15,350.14              17,334.66

净资产                           6,478.65                6,623.2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33,118.36               7,658.67
净利润                           -1,343.70                144.54
   (九)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城市照明 100%的股权。
   (十)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一)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
   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提供担保金额 2,000 万元,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
债务发生之日起计算,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
的担保合同等文件。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城市照明的担保,公司作为城市照明控
股股东,对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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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
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
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350.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9%,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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