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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为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3-02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耐特照明”)。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800 万欧
元(约人民币 6,067.52 万元,按照担保协议签订当天汇率结算);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600 万欧元(约人民币 4,550.64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满足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日常经营需求,艾耐特照明拟向 HSBC Continental
Europe 不超过 800 万欧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800 万欧元,
担保有效期为一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 2022 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28,5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3,000 万元,为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5,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21,临 2022-023),上述额度

                                      1
为 2022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
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
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担
                                                              担保额          是     是
                         被担保                                        保
                担保                                          度占上          否     否
                         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预
担保     被担   方持                                          市公司          关     有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计
 方      保方   股比                                          最近一          联     反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有
                 例                                           期净资          担     担
                           率                                          效
                                                              产比例          保     保
                                                                       期
对下属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

         艾耐
阳光            合计                                                   一
         特照           100.97%    4,550.64      1,516.88     1.68%           否     否
照明            100%                                                   年
          明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股东      本次使用前已     本次使用前剩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大会审批额度        使用额度            余额度
  阳光照明            艾耐特照明              5,000         4,550.64           449.36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 2022 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已使用 0
元。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将不再拥有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预计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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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08 年 9 月
 (三)注册地址:比利时布鲁塞尔
 (四)主要办公地点:比利时布鲁塞尔
 (五)法定代表人:杨张铭
 (六)注册资本:760 万美元
 (七)主营业务:照明电器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仓储、物流、配
送、售后服务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003.38             44,694.55
负债总额                         45,331.43             45,128.49

净资产                            -328.05               -433.9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49,317.49             14,040.91
净利润                             929.71               499.42
   (九)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艾耐特照明 98.40%的股权,间接持有 1.60%
   的股权,合计持有 100%股权。
   (十)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一)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
   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金额 800 万欧元,(按照担保协议签
订当天汇率结算),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贷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担保有效期为
一年。在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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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子公司艾耐特照明的担保,公司作为艾耐特照明
控股股东对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
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
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
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350.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9%,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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