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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23-10-10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3-08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6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的比例
约为 1.90%,回购的最高价为 4.72 元/股、最低价为 4.4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7,828,751.0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500,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的比例约为 2.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5,663,697
股。截至目前,回购的最高价为 4.72 元/股、最低价为 4.4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1,794,670.6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950 万股至
5,9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至 7.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广东明
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同时,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的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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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6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的比例约为 1.90%,回购的最高价为 4.72 元/股、最低
价为 4.4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7,828,751.0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500,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的比例约为 2.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5,663,697
股。截至目前,回购的最高价为 4.72 元/股、最低价为 4.4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1,794,670.6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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