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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通股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2023-10-1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23 年 10 月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西
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
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
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
异;
    2、本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
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
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
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
证券欺诈问题。
                                   2-1-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
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
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
据本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
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
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
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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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 1
          .......................................................................................................................... 3
          .......................................................................................................................... 7
                      ........................................................................................................... 11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11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1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4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17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7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7
                      ........................................................................................................... 23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23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24
                                     ............................................................................................ 28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28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30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3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0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42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43
                                            ..................................................................................... 58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58
    二、历史沿革....................................................................................................... 59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59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60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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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六、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3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63
    八、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63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64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 64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情况的说明........................................................................................................... 65
                                              ................................................................................... 66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66
    二、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 66
    三、其他事项说明............................................................................................... 80
                                              ................................................................................... 81
    一、基本信息....................................................................................................... 81
    二、历史沿革....................................................................................................... 81
    三、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81
    四、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88
    五、下属企业及分公司情况............................................................................... 89
    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 91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98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116
    九、涉及许可他人使用,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117
    十、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情况......................................................................... 118
    十一、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的说
    明......................................................................................................................... 118
    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19
                                              ................................................................................. 12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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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28
                                           ................................................................................. 132
    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概述................................................................................. 132
    二、驭腾能环的评估情况................................................................................. 132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182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186
    五、业绩承诺及可实现性................................................................................. 188
                                           ................................................................................. 18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189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93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2
                                                   ........................................................................ 208
    一、基本假设..................................................................................................... 208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208
    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信
    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的核查情况............. 221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256
    五、本次评估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
    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的,对相关资产的估值方法、参数选择的合理性及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指标
    和因素的核查意见............................................................................................. 257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问题的核查意见..................... 259
    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
    机制的核查意见................................................................................................. 260
    八、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
    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的核查意见......... 261
    九、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61
    十、本次交易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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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62
    十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264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65
                                         ........................................................................ 267
                                            ....................................................................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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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博通股份     指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本财务顾问报告
                        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重组报告书摘要         指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陕西驭
本次交易               指 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驭腾能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环 55%股份
产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
                   指 博通股份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套资金

驭腾能环、标的公司     指 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驭腾能环 55%股份

                          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
交易对方               指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陈力群、王国庆

经发集团               指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博通股份第一大股东

经发区管委会           指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博通股份实际控制人

驭腾集团、驭腾新工业
                     指 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驭腾能环控股股东
集团

                            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驭腾能环股
博睿永信               指
                            东

                            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驭腾能环股
聚力永诚               指
                            东

驭腾实业               指 陕西驭腾实业有限公司,是标的公司设立时的名称

驭腾有限               指 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标的公司股改前的名称

驭腾零壹               指 陕西驭腾零壹节能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焦环               指 常州焦环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龙冶               指 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1-7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蒲城县驭腾新材料科
蒲城新材料             指
                            技有限公司

《重组协议书》《发行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指
                      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指 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充协议、《重组协议书》
                          议》
之补充协议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
                     指 交易对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
义务人

业绩承诺期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      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 2023
                     指
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源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天元律所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中审亚太会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鹏信评估、深圳鹏信     指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
《法律意见书》         指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
                          律意见书》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2023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年 1-3 月《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审阅
                          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5686 号)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审计报告》           指 公司 2023 年 1-3 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5554 号)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安博
《评估报告》           指
                            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陕西驭腾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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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
                            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不时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
《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
                            重组(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指
第 9 号》             重组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           指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 3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
交割                   指
                            市公司名下的行为

                          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即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交割完成日             指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股东名册、标的资产登记
                          在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释义

                          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客
                          户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节能量跟踪等
合同能源管理           指
                          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在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分享节能
                          效益,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后,高
                          效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
                          施工,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
工程总承包             指
                          费用和进度负责
                          PC(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
                          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并
                          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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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主要是采用基于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           指
                            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干熄焦                 指 指采用惰性气体将红焦降温冷却的一种熄焦工艺方法

                      针对现有焦炉上升管荒煤气显热尚未被合理回收利用现状,提
                      出了能够综合回收焦炉荒煤气显热的工艺系统,主要包括:荒煤
                      气系统、焦炉上升管荒煤气蒸发器热力循环系统等。焦炉在炼
                      焦过程中,炭化室逸出大量荒煤气,750℃的高温荒煤气进入焦
                      炉上升管蒸发器,经换热后,温度降低到约 500℃经过三通管
焦炉上升管荒煤气显    进入桥管,在桥管中经喷淋冷却降温后,通过集气管冷却集合
                   指
热回收利用            后进入化产系统进行净化处理
                      除盐水经除盐水箱、除氧给水泵后被送入除氧器除氧,然后送
                      入汽包经过强制循环泵进入上升管蒸发器,除氧水与荒煤气在
                      上升管蒸发器中完成间接热交换过程,而后生成饱和蒸汽,再
                      次通过上升管过热器与荒煤气热交换生成过热蒸汽,并入用户
                      蒸汽管网

     除另有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
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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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含义。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
                   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行为的实施。
                        上市公司拟向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王国庆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标的公司 55%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驭
  交易方案简介
                   腾能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方式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8,859.50 万元,拟发行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
                   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中,依据鹏信评估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
                   的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方
    交易价格     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54,200 万元。
(不含募集配套资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交易作价为 54,000 万元,标的公司
    金金额)
                 55%股份交易作价为 29,700 万元,其中现金支付 10,840.50 万元、股份支
                   付 18,859.50 万元。

           名称    驭腾能环 55%股份

                        标的公司面向焦化、钢铁、电力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在工业余热
 交易
 标的    主营业务 回收利用领域,提供节能工程改造的核心装备和技术,并通过合同能源
                   管理(EMC)和工程总承包(EPC)的业务模式开展节能工程的方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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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项目融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运维保养、
                   节能量检测等综合服务。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符合板块定位                              □是□否√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
      交易性质                                        √是□否
                   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无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单位:元
                                                         /


驭腾能环 2022.12.31       收益法    542,000,000 475.84%          55.00%   297,000,000     无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为驭腾集团、
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王国庆;本次重组中,股份支付比例为 63.50%,
现金支付比例为 36.50%,具体如下:

                                                                                    单位:元




  1     驭腾集团       33.03%   178,351,773.37 65,098,397.28      113,253,376.09     6,088,891
  2      陈力群        4.60%     24,843,854.56    9,068,006.92     15,775,847.65        848,164
  3     博睿永信       4.69%     25,340,731.65    9,249,367.05     16,091,364.60        865,127
  4     聚力永诚       4.69%     25,340,731.65    9,249,367.05     16,091,364.60        865,127
  5      王国庆         7.99%    43,122,908.77   15,739,861.70     27,383,047.07     1,47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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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0%     297,000,000.00 108,405,000.00   188,595,000.00   10,139,516

    注:交易总对价=股份对价+现金对价。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0 元

                       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18.60 元/股,不低于定
                       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3 年 4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月 28 日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
                       10,139,516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7%(不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

                                       □是                              √否
                          1、交易对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出具如下有关
                       锁定期的承诺函:
                              业绩承诺方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承诺其于本
                       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
                       让:a)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b)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
                       的各年度末,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确认,若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润数达到各方另行签署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约定的截至当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驭腾集团、博睿永
                       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16%、21%、26%、
                       37%;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末未能完成上述累积承诺净
                       利润,则应按照累积实现净利润占累积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业绩承诺
                       方应解锁股份及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
                       生股份。
                              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
                       诺。
                           2、交易对方王国庆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王国庆承诺截至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如其用于认购上市公
                       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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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
                       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配套募集资金概况

                              发行股份                   不超过 18,859.50 万元
                              发行股份                   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       108,405,000.00                      57.48%

                        向驭腾能环增资              50,000,000.00                      26.51%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
                                                    30,190,000.00                      16.01%
                        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88,595,000.00                     100.00%

     (二)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0 元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日
                                                              的 80%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按照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计算。

                       □是                                  √否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等教育业务,由公司持有 70%股权的西安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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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市学院开展,该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
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
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电气与
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
护理系、传播系、土木建筑工程系等 10 个系,4 个教学部,19 个研究所,
33 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 2 个省级科研平台,3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支撑,以经管、艺术、文学、医学类专业相配合协
调的多学科结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在校本科学生 10,604 名。

     驭腾能环是一家深耕节能环保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钢
铁、焦化、电力等行业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驭腾能环是国家工业和
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西安市科技局认定的市
级瞪羚企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截至报告期末,拥有 62 项国家发明
及实用新型专利,且通过了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
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和
工程总承包(EPC)的业务模式开展节能工程的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节能
环保装备制造、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运维保养、节能量检测等综合服务。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等教育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将
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战略的转型以及对节能环保服务行业的布局,拓宽上
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在保持原主营业务的情形下,进入行业前景良好、 竞争优势突出、盈
利能力较强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上市公司将转型为高等教育和节能服务
双轮驱动的双主业格局。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上市
公司的主要股东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持股               本次重组之股          发行后持股
                                          份发行数量
 股东名册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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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发集团          12,868,062     20.60%                              12,868,062      17.73%
 驭腾集团                   -            -                             6,088,891       8.39%
 陈力群                     -            -                               848,164       1.17%
 博睿永信                   -            -                               865,127       1.19%
                                                10,139,516
 聚力永诚                   -            -                               865,127       1.19%
 王国庆                     -            -                             1,472,207       2.03%
 其他中小
                   49,589,938     79.40%                              49,589,938      68.31%
 股东
    合计           62,458,000    100.00%                              72,597,516    100.00%

    注:上述股权结构以中登公司出具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为依据,上
述测算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本次重组前,经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0.60%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经发区管委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后,经发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7.73%股份,且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不
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因此,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交所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中审亚太出具的《备
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资产总额               882,303,939.65    1,446,774,168.13      931,107,328.49   1,476,967,536.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41,063,181.84        540,953,225.19    240,593,431.41      537,593,431.41
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63,493,098.20         88,571,742.12    237,467,362.87      396,091,704.94
利润总额                   283,364.46          5,861,589.02     38,657,163.27       67,773,054.10
净利润                     283,364.46          5,217,339.56     38,657,163.27       66,627,25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9,750.43          3,167,303.53     26,846,030.10       42,229,578.78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75                0.0436          0.4298              0.5817

    注:交易后(备考)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当年归母净利润/本次交易后(不含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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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总持股数量。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增加,
2022 年、2023 年 1-3 月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有所提高,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注册,包括不限于:

     1、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有)。

     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已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为前提,未取得上述
批准、核准或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及具
体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
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经发集团已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经发集团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
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预
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本
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
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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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
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在开始筹划本次
交易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向上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
息。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执行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中的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审批程序。

     (三)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投票提供便利。
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也可
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
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确
保标的资产定价公允。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
意见。

     此外,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已对本次交
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及填补回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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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当期回报摊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当期回报摊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
                       241,063,181.84     540,953,225.19    240,593,431.41   537,593,431.41
    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9,750.43        3,167,303.53     26,846,030.10    42,229,578.78
  者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0.0075              0.0436          0.4298            0.5817
    注:交易后(备考)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当年归母净利润/本次交易后(不含配
套)总持股数量。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增加,不存在
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公司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当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预计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且若标的资产未来业绩实现情况不佳,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
仍可能被摊薄。为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
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
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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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
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
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
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
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诺

      上市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本次交易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拟公布股权激励措施,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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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博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博通股份利益。

     2、如果未能履行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博通股份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博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博通股份利益。


     2、如果未能履行承诺,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博通股份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上市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以及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
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资料上的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真实、有效。

     2、在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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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八)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之“(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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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
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及经发区管委会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等,详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之相关内
容。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
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
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
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无法排除
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为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
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产的经营
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三)标的公司评估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其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
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全
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54,200 万元,较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净资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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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87.64 万元,增值率为 475.84%。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
评估增值率较高,该评估结果是评估机构基于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历史
业绩指标、未来发展规划、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预测的结果。提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新增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将新增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
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经
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
利影响。

     (五)标的公司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同意对标的公司业绩作出承诺。
若未来标的资产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会触发盈利
预测补偿义务,但同时也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
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
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发
行仍存在不确定性。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
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在上述情
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低于预期,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
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大量资金的投入才
能保证业务的快速增长,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增加,标的公司
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将大幅增加。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下降,或者合作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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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及时办理结算并支付款项,或者不能及时筹措到建设所需资金,将影响标的公
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标的公司不能按合同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导致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给标的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2021 年 11 月 25 日,陕西省科学
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授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21610019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
相关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将享受按 15.00%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标的公司 2021 至 2023 年度享受按 15.00%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
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
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标的公司符合相关规定,享
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
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
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
征收增值税。标的公司符合相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
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
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及盈利能力情况良好,但对税收优惠具有一定程度的依赖
性,若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或因标的公司业务构成导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则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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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益变现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前期投资金额大,服务周期较长,项目投资回收主要来
 源于节能投资项目逐年产生的收益;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内,存在因客户所处
 行业政策的变动、电力价格波动、自然灾害、其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等不确定因
 素给公司项目投资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取得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的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由此带来一系列管理风险,
 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1、标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将受到考验;2、对标的
 公司的经营能力,包括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研发能力等有了更高的要求,标的
 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化。因此,存在着标的公司能否同步建立
 起较大规模企业所需的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约束机制,保证标的公司运营安全
 有效的风险。

      (五)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的风险

      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主要负责上升管换热器等配套设备的加工、生产,
 目前从西安市临潼区占利建筑劳务部租赁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新风街办新丰
 工业园 108 国道 1 号地上建筑物合计 10,000 平方米,其中厂房 7,000 平方米、
 办公楼 3,000 平方米,每年租金合计 160 万元,租期 10 年,自 202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30 年 11 月 22 日止;该租赁房屋所在土地已经取得陕(2019)临
 潼区不动产权第 0008504 号《不动产权证书》,但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
 产权证书,目前所有权人已缴纳房产税,房产证书正在办理中,具体影响详
 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资产权
 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之
“2、主要固定资产”之“(3)租赁房产”。

      提请投资者关注该项标的公司租赁瑕疵相关风险。

      (六)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风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
 腾 能 环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38,184,935.37 元 、 39,094,443.69 元 及
 35,982,412.48 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93%、13.39%及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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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腾能环的主要客户系焦化、钢铁行业的企业,应收账款发生违约的概率较
小,但也不排除标的公司无法及时收回相关款项,对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及财
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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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并购重组政策支持鼓励上市公司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

      国务院于 2020 年 10 月印发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指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
 增效、转型发展。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
 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
 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1 月印发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5)》提出,持续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更
 好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

      2023 年 2 月,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相关制度规则。全面注册制落地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有助于拓宽
 企业融资渠道、助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上述相关支持政
 策的出台,均为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手段提升发展质量提供了良好的
 契机。

      2、公司受政策影响,需拓展新的盈利增长方向

      公司目前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其办学性质为民办教
 育,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明确指出民办学校的举
 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
 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尚未出台具体执行的
 政策文件,相关政策对于上市公司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有着综合影响。在此
 背景下,公司在积极选择拓展新的盈利增长方向,以保证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3、节能服务行业潜在市场空间广阔,在“十四五”有望迎来中高速增长

      各级政府持续发力出台相关政策,拉动节能服务产业市场需求提升,为节能
 服务产业注入强大驱动力。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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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4 月发布的《《2021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2012-2021 年节能服务行业
 总产值不断提升,复合增长率为 15.52%,2021 年总产值达 6,069 亿元,同比增
 速 2.59%,节能服务产业在“十四五”期间有望实现年均 10%-15%的增速,至
 2025 年末,节能服务总产值预计达到 1 万亿元。

      干熄焦发电领域处于市场爆发期,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
 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2022 版)》的要求,“到 2025 年,焦化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
 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而根据公开信息,截至 2020 年底焦
 化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仅约占 2%,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 40%。
 未来三年焦化行业节能环保市场空间巨大,每年将达到 313.6 亿元市场空间。

      高温液态熔渣作为冶金工业副产物,蕴含有丰富的余热亟待回收。工信部印
 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液态熔渣余热的回收
 利用,推进冶炼渣的规模化综合利用。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国,仅 2021
 年,我国高炉渣总量为 3.55 亿吨,折合余热资源达 1,300 万吨,高炉熔渣及炼钢
 熔渣余热回收技术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标的公司已在高炉熔渣及炼钢熔渣余热
 回收利用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储备,未来有望带动标的公司业务持续高速的发
 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利润点,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目前公司高等教育收入仍然是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2022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37,467,362.87 元,同比减少 0.12%;实现营业利润
 38,538,522.53 元,同比减少 21.24%。受相关政策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利
 润出现下滑;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战略的转型以及对节能服务
 行业的布局,拓宽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利于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有利于上市公司把握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价值

        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 年 11 月,“2020 新基建绿色投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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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出中国将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规划中将提出与
新达峰目标相衔接的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四
五”规划纲要》;2020 年 12 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 2021 年的八
大重点任务之一;2021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燃煤清
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频繁出台和修订,体现出我国降低
碳排放的决心和紧迫性,节能减排成为焦化、钢铁、电力等企业行业的未来发
展趋势。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置入行业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
较强的节能服务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驭腾能环 55%股份,
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战略的转型以及对节能服务行业的布局,拓宽上市公司
的产业布局和业务范围。

     3、增强标的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

     标的公司从事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的节能服务业务,属于资金密
集型业务,前期资金投资量大,且随着标的公司近两年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
营运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标的公司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有效降低融资
成本,为其业务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提升标的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
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
为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驭腾集团、陈力群等交
易对方持有的驭腾能环 5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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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2)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
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之日,即 2023 年 4 月 28 日。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序号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 80%(元/股)
   1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3.24                     18.60
   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3.96                     19.16
   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3.32                     18.66

       经与交易各方协商,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考虑,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值 3.85 元/股。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
整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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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 调整前每股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
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
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
永诚、王国庆。

   (2)发行数量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合计为 54,2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
标的公司 55%股份的交易作价为 29,700 万元。

     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29,700 万元以及 18.60 元/股的发行价格测算,本次
交易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合计为 10,139,516 股,不足一股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拟发行股份合计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97%。

     本次重组中,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其中股份支付     发行股份数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元)                                     其中现金支付金额《(元)
                                     对价(元)     量(股)
驭腾集团          178,351,773.37   113,253,376.09     6,088,891              65,098,397.28
陈力群             24,843,854.56    15,775,847.65      848,164                9,068,006.92
博睿永信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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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永诚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王国庆             43,122,908.77    27,383,047.07    1,472,207              15,739,861.70
合计              297,000,000.00   188,595,000.00   10,139,516            108,405,000.00

       以上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予以
注册的数量为准。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
相应调整。除该等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

       交易对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
函:

       ①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
晚之日前不得转让:a)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b)标的公司在利润补
偿期间(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度)的各年度末,承诺净
利润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若标的公
司已实现净利润数达到各方另行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截至当年
度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16%、21%、26%、37%;若
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末未能完成上述累积承诺净利润,则应按照累
积实现净利润占累积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
诚应解锁股份及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

       ②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2)

       交易对方王国庆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①王国庆承诺截至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如其用于认购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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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对用于认
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其用
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②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1)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
诚 签 订 的《 盈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标 的 公 司 2023 年 度 、2024 年 度 、2025
年 度 及 2026 年 度 承 诺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数 分 别 不 低 于 3,000
万 元 、4,000 万 元 、5,000 万 元 及 7,000 万 元 ,即 标 的 公 司 截 至 2023 年 末
累 积 承 诺 净 利 润 数 为 3,000 万 元 , 截 至 2024 年 末 累 积 承 诺 净 利 润 数 为
7,000 万 元 ,截 至 2025 年 末 累 积 承 诺 净 利 润 数 为 12,000 万 元 ,截 至 2026
年 末 累 积 承 诺 净 利 润 数 为 19,000 万 元 。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就
标的资产的未来盈利状况及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的补偿
进行了约定,即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予以补偿 。

    (2)业绩补偿方式

     如果标的公司截至利润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不
能达到相应承诺金额,则业绩补偿义务人负责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按照本协议
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中的每一项主体按照其各自在《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
补偿的股份数量。

     ①补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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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年度核算当期应补偿股份和金额,并在利润补偿期间届
 满之时统一实施补偿,即如果标的公司截至利润补偿期间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末
 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股份
 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业绩补偿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

      ②业绩补偿金额

      a)股份补偿

      业绩补偿义务人将于上市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依照下述公式计算出每年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总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
(即 18.60 元)

      业绩补偿义务人每一项主体应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
 资为依据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总数。

      b)股份不足时现金补偿

      利润补偿期间内,如果当年的累积应补偿股份数额大于业绩承诺方本次认购
 上市公司的股份数,则不足部分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额外补偿。

      业绩补偿义务人每一项主体应按照其各自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日对
 标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现金补偿
 义务。

     (3)

      在 2026 年度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认购股份总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需要另行补偿股份,业绩补偿义务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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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主体按照其各自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资
为依据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利
润补偿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若业绩补偿义务人股份不足补偿,则需要补
偿现金,业绩补偿义务人每一项主体应按照其各自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承担的
全部现金补偿义务。

     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
照上市公司、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
文件材料并全力配合办理与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一切手续(如需)。

     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项下承担的补偿义务合计上限应不超过 业 绩 承
诺 方 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交易对价。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转增
或送股分配的,则转增或送股部分应随同补偿股份数一并注销。如上市公
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二条第 7
款的约定和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同步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
进行锁定,并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之时随同最终应补偿的股份一并无偿赠
予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运营所产生的
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约定,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实施分红,
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割后由上市公司按比例享有;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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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
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中 以 股 票 发 行 的 方 式 向 不 超 过 35 名 特 定 投 资
者 询 价 发 行 ,发 行 对 象 为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保 险 机 构 投 资 者 、信 托 公 司 等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法
人 、自 然 人 或 其 他 合 法 投 资 者 ,具 体 发 行 对 象 将 在 本 次 交 易 获 得 上 交
所 审 核 同 意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最 终 予 以 注 册 确 定 后 ,根 据 发 行 对 象 申 购 报
价 情 况 , 遵 照 价 格 优 先 等 原 则 确 定 。发 行 对 象 应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条 件 ,所 有 发 行 对 象 均 以 现 金 方 式 以 相 同 价 格 认 购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所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
注册确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 立
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
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8,859.5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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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询价结果确定。

     在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
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比
本次重组现金支付部分                             108,405,000.00             57.48%
对标的公司增资                                    50,000,000.00             26.51%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30,190,000.00             16.01%
                       合计                      188,595,000.00           100.00%

     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所需资金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
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与 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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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效。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
以注册,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 2022 年 上 市 公 司 及 标 的 公 司 相 关 数 据 进 行 测 算 ,本 次 交 易 相
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              292,004,951.86              93,935,897.23            158,624,342.07
  成交金额              297,000,000.00             297,000,000.00                           -
  计算依据              297,000,000.00             297,000,000.00            158,624,342.07
  上市公司              931,107,328.49            240,593,431.41             237,467,362.87
  指标占比                     31.90%                    123.44%                     66.80%

     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二条“(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
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的部分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需上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驭腾集团、博睿永信、
聚力永诚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存
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涉
及交易对方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董事、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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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等教育业务,由公司持有 70%股权的西安交通
大学城市学院开展,该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
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
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电气与
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
护理系、传播系、土木建筑工程系等 10 个系,4 个教学部,19 个研究所,
33 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 2 个省级科研平台,3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支撑,以经管、艺术、文学、医学类专业相配合协
调的多学科结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在校本科学生 10,604 名。

     驭腾能环是一家深耕节能环保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钢
铁、焦化、电力等行业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驭腾能环是国家工业和
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西安市科技局认定的市
级瞪羚企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截至报告期末,拥有 62 项国家发明
及实用新型专利,且通过了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
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和
工程总承包(EPC)的业务模式开展节能工程的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节能
环保装备制造、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运维保养、节能量检测等综合服务。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等教育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将
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战略的转型以及对节能环保服务行业的布局,拓宽上
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在保持原主营业务的情形下,进入行业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盈
利能力较强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上市公司将转型为高等教育和节能服务
双轮驱动的双主业格局。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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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上市
公司的主要股东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持股                       本次重组之股            发行后持股
                                                 份发行数量
  股东名册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经发集团               12,868,062       20.60%                        12,868,062      17.73%
驭腾集团                        -            -                          6,088,891      8.39%
陈力群                          -            -                           848,164       1.17%
博睿永信                        -            -                           865,127       1.19%
                                                     10,139,516
聚力永诚                        -            -                           865,127       1.19%
王国庆                          -            -                          1,472,207      2.03%
其他中小股东           49,589,938       79.40%                        49,589,938      68.31%
    合计               62,458,000   100.00%                           72,597,516    100.00%

    注:上述股权结构以中登公司出具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为依据,上
述测算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本次重组前,经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0.60%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经发区管委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后,经发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7.73%股份,且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不
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因此,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交所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中审亚太出具的《备
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对上市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资产总额               882,303,939.65    1,446,774,168.13   931,107,328.49   1,476,967,536.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41,063,181.84     540,953,225.19    240,593,431.41     537,593,431.41
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63,493,098.20      88,571,742.12    237,467,362.87     396,091,704.94
利润总额                  283,364.46        5,861,589.02     38,657,163.27      67,773,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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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283,364.46    5,217,339.56     38,657,163.27     66,627,25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9,750.43    3,167,303.53     26,846,030.10     42,229,578.78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75             0.0436         0.4298             0.5817
    注:交易后(备考)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当年归母净利润/本次交易后(不含配
套)总持股数量。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增加,
2022 年、2023 年 1-3 月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有所提高,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经发集团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

     5、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交易对方已同意本
次交易相关事项;

     6、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已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注册,包括不限于:

     1、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有)。

     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为前提,未取得上述
批准、核准或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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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
                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上市公司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博通股份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向博通股份及其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
                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
 上 市 公 司 控 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
 股股东         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3、如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博通股份董事会,由
                博通股份董事会代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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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博通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
                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博通股份董事会未向上
                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博通股份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承
                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单位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博通股份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本单位将及时向博通股份及其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
                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
                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
                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3、如本单位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上 市 公 司 实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际控制人       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本单位通过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
                发集团”)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博通股份董事会,由博通股份董
                事会代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博通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
                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博通股份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中登
                公司报送本单位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博通股
                份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承
                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 市 公 司 全 1、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
 体 董 事 、 监 关信息,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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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高级管理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员           2、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
                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
                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
                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
                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
 标 的 公 司 及 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其 董 事 、 监 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事、高级管理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人员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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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
                易相关信息,本人/企业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企业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企业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驭腾集团、陈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力群、博睿永 责任。
 信 、 聚 力 永 4、如本人/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诚、王国庆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
                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
                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
                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上市公司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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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不良记录。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本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违
 上市公司控
                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股股东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4、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等情况。
                5、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单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违
 上 市 公 司 实 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际控制人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3、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等情况。
                4、本单位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 市 公 司 全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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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 董 事 、 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事、高级管理 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人员           2、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
                他不良记录。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
                形。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标的公司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
                他不良记录。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标的公司董
                2、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事、监事、高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
                良记录。
                1、最近三年内,本企业/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驭腾集团、陈 2、最近三年内,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力群、博睿永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信 、 聚 力 永 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
 诚、王国庆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
                其他不良记录。
                3、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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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公司/本
                人作为交易对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



                在本次交易前,博通股份独立于本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其控
                股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继续保持博通股份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上遵循
                五分开、五独立的原则;不违法违规占用博通股份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
上市公司控股 或要求博通股份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或要求博通股份违法违规提
    股东
             供担保等损害博通股份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博通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
                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前,博通股份独立于本单位。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作为其实
                际控制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继续保持博通股份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上遵循
                五分开、五独立的原则;不违法违规占用博通股份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
上市公司实际 或要求博通股份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或要求博通股份违法违规提
  控制人
             供担保等损害博通股份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承诺在本单位作为博通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
                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本人/本企业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以及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
                行动人之一,对本次重组完成后保持标的公司独立性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
                诺:
 驭腾集团、陈 1、保持标的公司人员独立
 力群、博睿永 (1)保证标的公司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除
 信、聚力永诚 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保证标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专职在标的公司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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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证标的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
                领取报酬。
               (4)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
                过法律法规或者标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的合法的程序进行,本
                承诺人不干预标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决定。
                2、保持标的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标的公司建立、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2)保证标的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
                制度。
               (3)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4)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关于标的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标的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内部经
                营管理组织机构。
               (2)保证标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
                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4)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干预标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标的公司的决
                策和经营。
                4、保持标的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标的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
                营性资产。
               (2)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标的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
                违规提供担保。
               (4)保证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干预标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标的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
                5、关于标的公司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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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标的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
                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标的公司章程的
                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标的公司及其
                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标的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投资和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标的公司主营
                业务直接相竞争的业务。如标的公司认定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投资或者控制
                的相关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
                承诺人保证在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36 个月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标的公
                司或者对外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最终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
               (4)保证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
                预标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的决策。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外的其他企
                业目前未从事与博通股份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单独控制的及/或本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的其他相关企业,不会新增与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标的公司目前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     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
                承诺,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未
                从事与博通股份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单独控制的及/或本单位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
上市公司实际 相关企业,不会新增与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标的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
  控制人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上述承诺在本单位作为博通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单位违反上
                述承诺,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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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和驭腾能环相同
                 或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的业务。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本企业作为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的相关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新增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
                 以他人名义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驭腾能环,下同)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给
                 予该等业务或活动任何支持。
                 3、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本企业进一步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资产、业务、人
                 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权益的活动。
 驭腾集团、陈
                (3)如本人/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
 力群、博睿永
                 及其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本企业及
 信、聚力永诚
                 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上市公司认定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投资或者控制的相关企业正在
                 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承诺人保证在自
                 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36 个月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对外转让股
                 权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最终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
                 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
                 遭受的损失、损害和开支,本承诺人将予以赔偿。
                 4、上述各项承诺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
                 或撤销。

     (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
 上 市 公 司 控 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
 股股东          司或关联企业将与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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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博通股份及博通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博通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
                承诺,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
                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单
                位或关联企业将与博通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实
                2、本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
 际控制人
                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在本单位作为博通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
                并因此给博通股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公司和企业(包括驭腾能环,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
                易,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
                方面给予由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
                /本企业或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驭腾集团、陈 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力群、博睿永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聚力永诚 3、本人/本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
                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利用股东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5、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驭腾能环的资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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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驭
                腾能环的资金,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驭腾能环造成经济损失,本
                人/本企业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交易对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
                诺函:
                业绩承诺方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a)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b)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各年度末,经上市公司
                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若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
                润数达到各方另行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截至当年度累积承诺
 驭腾集团、陈
                净利润的,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
 力群、博睿永
                上市公司股份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16%、
 信、聚力永诚
                21%、26%、37%;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末未能完成上述累积承
                诺净利润,则应按照累积实现净利润占累积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业绩承诺方
                应解锁股份及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
                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
                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交易对方王国庆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王国庆承诺截至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如其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
                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
 王国庆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
                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七)关于拟购买资产股权权属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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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7 日依法设立,交易
                 对象合计持有驭腾能环 100%股份。
                 2、本人/企业已依法履行对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
                 所有出资已足额缴纳,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对驭腾能环 55%
 驭腾集团、陈
                 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力群、博睿永
                 3、本人/企业所持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
 信、聚力永
                 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代持或者
 诚、王国庆
                 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
                 制的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其他情况。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
                 法律障碍。

     (八)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1、本承诺人充分认可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本承诺人对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存在任何异议;
                 2、除本承诺人中的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博睿永信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 易 对 方 驭 同受陈力群控制,与陈力群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以外,本承诺人未与发行
 腾集团、陈力 人其他股东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关系以扩大
 群 、 博 睿 永 在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
 信、聚力永诚 3、本人/本企业承诺以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限行使表决权,不会
                 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就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协议等任何方式取得发行人其
                 他股东额外授予的表决权,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做出损害发行人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稳定性的任
                 何其他行为。

     (九)关于不谋求一致行动安排的承诺



                1、本人充分认可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本人对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存在任何异议;
    王国庆
                2、本人投资入股标的公司系本人的独立决策行为,出资价格公允,本人作为
                标的公司的股东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其他限制条件。本人与陈力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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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致行动人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之间均不存在
               有关于标的公司股权或权益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本次交
               易完成后也不会互相达成一致行动的合意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的
               协议。
               3、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之一,本人与陈力群及其一致
               行动人驭腾集团、博睿永信和聚力永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之间均不存在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或权益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
               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互相达成一致行动的合意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类似安排的协议。
               4、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以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限行使表决权,
               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就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协议等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额外授予的表决权,不会谋求与任何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安排以扩
               大本人在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亦不会做出损害上市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
               稳定性的任何其他行为。

     (十)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1、本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
  上市公司董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事、监事、高 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
               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
               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知情人员在自查期间(即本次重组申请
               股票停止交易前(2023 年 4 月 28 日)6 个月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前一
               交易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自查期间,买卖博通股份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 (2)泄露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股股东     (3)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内幕信息或提出买卖博通股份股票的建议,有任何
               人员建议本公司买卖博通股份股票且本公司进行买卖博通股份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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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
                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4、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至博通股份和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博通股份宣布
                终止实施该事项期间,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
                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1、本承诺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
  标的公司及 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其董事、监 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事、高级管理 2、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
     人员       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本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
                密。
                 1、本公司/本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交易对方驭
                 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腾集团、陈力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群、博睿永
                 2、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
  信、聚力永
                 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诚、王国庆
                 情形;本公司/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
                 格保密。

     (十一)关于本次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
 上市公司控
                 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
 股股东
                 公司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上 市 公 司 董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事、监事、高 股份的,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
 级管理人员      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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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ut'one Information Corporation,Xi'a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294262806L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6,245.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萍

股票上市地             上交所

证券简称               博通股份

证券代码               600455

成立时间               1994 年 8 月 31 日

上市日期               2004 年 3 月 29 日于上交所上市

住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 130 号凯鑫大厦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 3 号楼 10 层 C 座

电话                   029-82693200

传真                   029-82693200

公司网址               www.butone.com

电子信箱               market@butone.com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集
                       中式快速充电站;食用农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
经营范围               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
                       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广告设计、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
                       派遣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
                       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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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政服务;
                       礼仪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历史沿革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信息”之“二、历史沿革”。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2,458,000            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62,458,000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62,458,000 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868,062              20.60
  2      周宇光                                          2,783,301               4.46
  3      于亦春                                          1,339,000               2.14
  4      端木潇漪                                        1,030,600               1.65
  5      孙程远                                           808,100                1.29
  6      顾萍                                             769,500                1.23
  7      林美姬                                           594,200                0.95
  8      侯盾                                             496,892                0.80
  9      曾宪莲                                           478,000                0.77
 10      米文博                                           464,100                0.74
前十名股东合计                                          21,631,755              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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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股本                                       62,458,000               100.00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 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经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0.60%的

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经发区管委会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7299533089

法定代表人             彭晓晖

注册资金               905,306.776426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5 日

企业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中段 16 号白桦林国际 A 座 10-11 层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及项目投资、教育文化艺术项
                       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及环境
                       清洁服务;机电产品(除小轿车)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
                       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经发集团、实际
控制人经发区管委会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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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经发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西安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控制经发集团 88.51%的表决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4,258,000 股,经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0.60%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经发区管委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
交易各方协商结果,本次交易完成后,经发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在上
                                        (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
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与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差额在 5%以上;同时,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驭腾
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已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承诺人充分认可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本承诺人对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存在任何异议;

   (2)除本承诺人中的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博睿永信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受陈力群控制,与陈力群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以外,本承诺人未与发行人其
他股东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关系以扩大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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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表决权比例。

   (3)本人/本企业承诺以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限行使表决权,不
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就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协议等任何方式取得发行人其他
股东额外授予的表决权,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做出损害发行人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稳定性的任何其他行
为。”

     交易对方王国庆已出具《《关于不谋求一致行动安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
下:

     1、本人充分认可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本人对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存在任何异议;

     2、本人投资入股标的公司系本人的独立决策行为,出资价格公允,本人作
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其他限制条件。本人与陈力群及
其一致行动人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之间均不存在有
关于标的公司股权或权益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本次交易完
成后也不会互相达成一致行动的合意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协议。

     3、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之一,本人与陈力群及其一
致行动人驭腾集团、博睿永信和聚力永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之间均不存在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或权益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
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互相达成一致行动的合意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
似安排的协议。

     4、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以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限行使表决
权,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就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协议等任何方式取得上市
公司其他股东额外授予的表决权,不会谋求与任何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安排以扩
大本人在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亦不会做出损害上市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稳
定性的任何其他行为。

     综上,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仍为经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经发区管委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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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经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经发区管委会,最近三
 十六个月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六、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实施《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等教育业务,由公司持有 70%股权
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开展。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
为 20,632.67 万元、23,776.24 万元、23,746.7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 2,894.67 万元、3,552.13 万元和 2,684.60 万元,公司最近
三年主营业务明确,收入较为稳定,净利润有所降低,主要系教职工薪酬
支出、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摊销等教学成本的增加所致。

      八、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8,230.39             93,110.73             87,570.98

 总负债                           53,494.43             58,403.10             56,728.40

 所有者权益                       34,735.97             34,707.63             30,842.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4,106.32             24,059.34             21,374.74


    (二)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6,349.31              23,746.74           23,776.24

 利润总额                              28.34               3,865.72            4,927.83

 净利润                                28.34               3,865.72            4,9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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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6.98              2,684.60           3,552.13
 利润

    (三)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9.58          8,453.70          13,156.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42           -458.27         -23,28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66            -116.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8.01          7,994.77         -10,244.51


    (四)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毛利率                                38.35%              51.55%               52.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5              0.4298               0.56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0%              11.82%               18.12%

资产负债率                            60.63%              62.72%               64.7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8596             3.8521                3.4223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上市公
 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最 近三年,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与证 券 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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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政处 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良好,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出 具 的承 诺 ,上市 公 司 及其 控 股股 东以 及 上 市公 司 现任 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




                                     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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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驭腾能环的 5 名股东,各交
易对方在标的公司持股及本次交易出让股份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购买标
                      所持标的公司                                             本次交易出让标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的公司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的公司股份比例
                                                            (股)
  驭腾集团                24,750,000               55.21%         14,806,500            33.03%
   陈力群                  8,250,000               18.40%          2,062,500             4.60%
  博睿永信                 4,125,000                9.20%          2,103,750             4.69%
  聚力永诚                 4,125,000                9.20%          2,103,750             4.69%
   王国庆                  3,580,000                7.99%          3,580,000             7.99%
    合计                  44,830,000             100.00%          24,656,500            55.00%

      二、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

     (一)驭腾集团

     1

         企业名称         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7120GG4Q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力群
         注册资金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地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220 号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220 号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05 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关系



                                               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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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驭腾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陈力群                                 1,800.00                        90.00
         韩跃旺                                  200.00                         10.00
                                                2,000.00                       100.00

   (2)驭腾集团与主要股东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驭腾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力群。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驭腾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
况如下:

          姓名         陈力群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4222319830102****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3、历史沿革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的具体
情况”之“(一)驭腾集团”之“3、历史沿革”。

     4、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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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驭腾集团自 2020 年 3 月设立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注册资本及
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5、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集团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直接和间接
序                                  成立地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有权益的          主要业务
号                                    点     (万元)
                                                          比例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陕西驭腾化学控
                                    陕西西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新
1    股发展有限公司     2023.4.3             3,000.00     100%
                                      安                              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
       (子公司)
                                                                      务
     蒲城驭腾新材料                                                   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
                                    陕西渭
2      科技有限公司     2020.4.3             3,000.00     100%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南
       (孙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
     西安树诚化工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有限公司                 陕西西
3                      2008.4.22              500.00      100%        技术咨询;专用设备制
     (孙公司之子公                   安
                                                                      造、化工产品的销售
             司)
                                                                       面向焦化、钢铁、电力
                                                                       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领
                                                                       域,提供节能工程改造
                                                                       的核心装备和技术,并
     陕西驭腾能源环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
     保科技股份有限                 陕西西
4                      2010.9.27             4,483.00    55.21%      (EMC)和工程总承包
           公司                       安
                                                                     (EPC)的业务模式开展
     (标的公司)
                                                                       节能工程的方案设计、
                                                                       项目融资、节能环保装
                                                                       备制造、设备采购、施
                                                                       工安装、运维保养、节
                                                                       能量检测等综合服务
     陕西驭腾测试技
                                    陕西西                            环保咨询、监测检测、
5      术有限公司      2016.6.28              1000.00      90%
                                      安                              服务
       (子公司)
                                                                      环保、安全咨询服务;
     西安云态技术咨
                                    陕西西                            水、空气、土壤等环境
6    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3.7              500.00      100%
                                      安                              污染治理;仪器仪表销
       (子公司)
                                                                      售
     陕西博睿永信企
                                    陕西西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7    业管理合伙企业    2021.10.11             416.625    58.27%
                                      安                              咨询服务
     (有限合伙)
     陕西聚力永诚企
                                    陕西西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8    业管理合伙企业    2021.10.14             416.625    17.42%
                                      安                              咨询服务
     (有限合伙)
     陕西睿远信诚企                 陕西西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9                       2021.9.3              700.00       99%
     业管理合伙企业                   安                              咨询服务


                                         2-1-6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有限合伙)
    注:博睿永信与聚力永诚作为交易对方,驭腾集团持有其份额比例已更新至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签署之日。

     6、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驭腾集团是陈力群直接控制的公司,主要从事产业和技术领域的投资
和管理,驭腾集团是控股管理型公司,持有驭腾能环 55.21%股份;自成立
以来,主要布局三大行业,形成节能环保、化工新材料和第三方检验检测
为主的“3+N”产业布局。

     7、最近两年财务情况

    (1)最近两年,驭腾集团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2   12    31                    2021    12     31
      总资产                             374,734,784.25                      221,316,097.03
      净资产                             125,922,237.27                       60,084,485.79
                                2022                                2021
     营业收入                            210,080,849.90                      166,121,166.44
      净利润                              43,478,350.34                       24,639,729.6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流动资产                                                     231,760,252.50
                非流动资产                                                    142,974,531.75
                 资产总额                                                     374,734,784.25
                 流动负债                                                     238,964,336.68
                非流动负债                                                      9,848,210.30
                 负债总额                                                     248,812,546.98
                  净资产                                                      125,922,237.27
                 营业收入                                                     210,080,849.90
                 营业成本                                                     174,170,987.36
                 营业利润                                                      45,389,811.01


                                           2-1-6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利润总额                                                    45,571,064.21
                      净利润                                                    43,478,350.34

       (二)陈力群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力群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4222319830102****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是否与任职单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位存在产权关
                                                                                   系
                        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
  1     2010.9-至今     限公司(前身陕西驭腾实业有         董事长                    是
                        限公司)
                        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
  2     2020.3-至今                                    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
                        有限公司
                        陕西驭腾化学控股发展有限公 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负
  3     2023.4-至今                                                                  是
                        司                                   责人
  4     2020.4-至今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5     2020.6-至今     西安树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是
                     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
  6     2021.10-至今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
                     业(有限合伙)
                     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
  7     2021.10-至今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
                     业(有限合伙)
                     陕西睿远信诚企业管理合伙企
  8     2021.9-至今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
                     业(有限合伙)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除驭腾能环及其控制的企业外,陈
力群主要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对外投资单位                 控制比例         职务              主营业务




                                                 2-1-7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企业管理、咨询;工程
         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                            董事长、总经
   1                                   90.00%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理
                                                                    咨询、转让等

         陕西驭腾测试技术有                                         环保咨询、监测检测、
   2                                   90.00%               -
               限公司                                               服务

                                                                    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
   3                                   100.00%          执行董事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

                                                                    化工产品、环保设备销
         西安树诚化工科技有
   4                                   100.00%           董事长     售;环保工程的设计及
               限公司
                                                                    服务

                                                                    环保、安全咨询服务;
         西安云态技术咨询有                                         水、空气、土壤等环境
   5                                   100.00%           董事长
             限责任公司                                             污染治理;仪器仪表销
                                                                    售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陕西驭腾化学控股发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新
   6                                   100.00%          执行董事
             展有限公司                                             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
                                                                    务;

         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
                                                       执行事务合
   7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00%                      咨询服务
                                                         伙人
               伙)

         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                            执行事务合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8                                   100.0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咨询服务

         陕西睿远信诚企业管                            执行事务合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9                                   100.0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咨询服务

       (三)博睿永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B110783B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220 号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 层
       注册地址
                        6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力群
        出资额          416.625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7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股权结构关系

      (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博睿永信股权结构及合伙人相关情
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合伙人性质        公司任职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力群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                4.16625           1.0000
 2       驭腾集团      有限合伙人            -                242.77875          58.2727
 3        刘慧芳       有限合伙人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0           4.8485
 4        周保平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4.8485
 5        肖亚峰       有限合伙人     董事、财务总监              20.20           4.8485
 6        陈学西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20.20           4.8485
                                    监事、总经理助理、战
 7         张飞        有限合伙人                                 20.20           4.8485
                                        略运营部经理
 8        陈小宁       有限合伙人      财务部副经理               20.20           4.8485
 9        杨风琴       有限合伙人       财务部经理                 8.08           1.9394
 10       孙红安       有限合伙人     行政人事部经理               8.08           1.9394
                                     工程技术管理部副
 11        王科        有限合伙人                                  8.08           1.9394
                                           经理
                                       职工代表监事、
 12       安彦霏       有限合伙人                                  8.08           1.9394
                                     运营管理部副经理
 13       李悦军       有限合伙人        项目经理                  5.05           1.2121
                                     董事、工程技术管理
 14       张大喆       有限合伙人                                  5.05           1.2121
                                           部经理
 15        路凯        有限合伙人     机械设计工程师               3.03           0.7273
 16       高海锋       有限合伙人       制造厂厂长                 2.02           0.4848
 17       李军辉       有限合伙人       环保工程师                 1.01           0.2424
                          合计                                  416.625        100.0000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博睿永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力群。

      3、历史沿革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的具体
情况”之“(三)博睿永信”之“3、历史沿革”。

       4、博睿永信自成立以来合伙份额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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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期间           事项                                变动情况
号
                                    博睿永信设立,出资额为 350 万元;

1       2021.10          设立       陈力群出资 3.50 万元,持有 3.50 万元出资额;驭腾集团
                                    出资 346.50 万元,持有 346.50 万元出资额。
                                    ①以每份出资额 1 元价格,普通合伙人陈力群增加出资
                                    额 0.66625 万 元 , 有 限 合 伙 人 驭 腾 集 团 增 加 出 资 额
                                    65.95875 万元,增资后出资额为 416.625 万元。
                                    ②以 1 元每份额的转让价格,驭腾集团将所持有博睿永
                                    信共计出资额 188.87 万元转让给 21 位新合伙人,分别为:
                                    刘慧芳受让出资额 20.20 万元,陈小宁受让出资额 20.20
                                    万元,陈学西受让出资额 20.20 万元,张飞受让出资额
                                    20.20 万元,肖亚峰受让出资额 20.20 万元,周保平受让
                       增资、转让
2       2022.02        引入 21 名   出资额 20.20 万元,王科受让出资额 8.08 万元,杨风琴
                       有限合伙人   受让出资额 8.08 万元,安彦霏受让出资额 8.08 万元,孙
                                    红安受让出资额 8.08 万元,李悦军受让出资额 5.05 万元,
                                    王小平增加出资额 5.05 万元,张大喆受让出资额 5.05 万
                                    元,路凯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杨伟光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王金波受让增加出资额 3.03 万元,何敏受让出资
                                    额 3.03 万元,张力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高海锋受让出
                                    资额 2.02 万元,段坤洁受让出资额 2.02 万元,李军辉受
                                    让出资额 1.01 万元。
                                    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格,有限合伙人段坤洁将 2.02 万元
                                    出资额,全部依法转让给有限合伙人驭腾集团;转让后
                       1 名有限合
3       2022.11
                        伙人退出    段坤洁退出合伙企业。转让后驭腾集团出资额为
                                    225.60875 万元。
                                    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格,有限合伙人王小平将 5.05 万元
                                    出资额、杨伟光将 3.03 万元出资额、王金波将 3.03 万元
                       3 名有限合   出资额全部依法转让给有限合伙人驭腾集团;转让后王
4       2023.01
                        伙人退出
                                    小平、杨伟光、王金波退出合伙企业。转让后驭腾集团
                                    出资额为 236.71875 万元。
                                    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格,有限合伙人张力、何敏分别将
                       2 名有限合   其持有的 3.03 万元出资额全部依法转让给有限合伙人驭
5       2023.05
                        伙人退出
                                    腾集团;转让后张力、何敏退出合伙企业。转让后驭腾



                                            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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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出资额为 242.77875 万元。

     5、下属公司情况

     博睿永信除持有标的公司驭腾能环 412.5 万股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6、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博睿永信为驭腾能环员工持股平台,未实质开展业务。

     7、最近两年财务情况

    2021 年度、2022 年度,博睿永信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2    12   31                   2021      12    31
      总资产                                 4,219,991.72                                    -
      净资产                                 4,219,991.72                                    -
                                    2022                                 2021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99,827.12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聚力永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B1137W85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220 号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 层 605
    注册地址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力群
     出资额            416.625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2、股权结构关系

   (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聚力永诚股权结构及合伙人相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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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驭腾集团董事长、
  1       陈力群       普通合伙人                             4.16625           1.0000
                                     驭腾能环董事长
  2      驭腾集团      有限合伙人    驭腾能环控股股东        72.59375          17.4242
  3       杨婷婷       有限合伙人      陈力群朋友              202.00          48.4848
  4       刘路弘       有限合伙人      陈力群朋友               35.35           8.4848
  5       王道金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20.20           4.8485
  6       党江敏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15.15           3.6364
                                      驭腾集团职工、
  7       贺亚飞       有限合伙人                               10.10           2.4242
                                    驭腾能环监事会主席
  8       李亚伦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8.08           1.9394
  9       刘德刚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8.08           1.9394
 10        肖勇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8.08           1.9394
 11       杨元博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8.08           1.9394
 12       樊景云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5.05           1.2121
 13       张雷鹏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5.05           1.2121
 14       杜希南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3.03           0.7273
 15        闫虎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3.03           0.7273
 16       张亚青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3.03           0.7273
 17       贺武斌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3.03           0.7273
 18       孙洪阳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2.02           0.4848
 19        王明        有限合伙人     驭腾集团职工              0.505           0.1212
                           合计                               416.625         100.0000

       注:刘德刚在取得合伙份额时为驭腾集团员工,其于 2022 年 10 月劳动关系转入标的公
司。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聚力永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力群。

       3、历史沿革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的具体
情况”之“(四)博睿永信”之“3、历史沿革”。

       4、聚力永诚自成立以来合伙份额变动情况


                                         2-1-7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序
         期间          事项                              变动情况
号
                                聚力永诚设立。

1      2021.10         设立     陈力群出资 3.50 万元,持有 3.50 万元出资额;驭腾集团出
                                资 346.50 万元,持有 346.50 万元出资额。
                                ①以 1 元每出资额计算,普通合伙人陈力群增加出资额
                                0.66625 万元,驭腾集团增加出资额 65.95875 万元;
                                ②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驭腾集团将所持有聚力永诚共计
                                出资额 124.735 万元转让给 19 位新合伙人,分别为:王道
                                金受让出资额 20.20 万元,党江敏受让出资额 15.15 万元,
                                贺亚飞受让出资额 10.10 万元,苟科元受让出资额 8.08 万
                   增资、转让   元,李亚伦受让出资额 8.08 万元,刘德刚受让出资额 8.08
2      2022.02     引入 19 名
                                万元,肖勇受让出资额 8.08 万元,张敬忠受让出资额 8.08
                   有限合伙人
                                万元,杨元博受让出资额 8.08 万元,樊景云受让出资额 5.05
                                万元,张雷鹏受让出资额 5.05 万元,杜希南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闫虎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张亚青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贺武斌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张云祥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杨杰受让出资额 3.03 万元,孙洪阳受让出资额 2.02
                                万元,王明受让出资额 0.505 万元。
                                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有限合伙人张敬忠、张云祥所持合
                                伙企业 8.08 万元、3.03 万元出资额全部依法转让给驭腾集
                   2 名有限合   团;转让后张敬忠、张云祥退出合伙企业,不再享受合伙
3      2022.05
                    伙人退出
                                人权利、承担出资义务。转让后驭腾集团持有共计
                                298.83375 万元出资额。
                                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杨婷婷出资 202 万元购买驭腾集团
                                202 万元的出资额,刘路弘出资 35.35 万元购买驭腾集团
                   3 名有限合
4      2022.06
                    伙人入伙    35.35 万元的出资额,林军栋出资 20.2 万元购买 20.2 万元
                                的出资额。
                                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有限合伙人苟科元所持合伙企业
                                8.08 万出资额全部依法转让给原有限合伙人驭腾集团;转
                   1 名有限合
5      2023.01
                    伙人退出    让后苟科元退出合伙企业,不再享受合伙人权利、承担出
                                资义务。转让后驭腾集团出资额为 49.36375 万元。
                                以 1 元每份额转让价,有限合伙人杨杰所持合伙企业 3.03
                   1 名有限合
6      2023.05
                    伙人退出    万出资额全部依法转让给原有限合伙人驭腾集团;转让后



                                        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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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杰退出合伙企业,不再享受合伙人权利、承担出资义务;
                                  转让后驭腾集团出资额为 52.39375 万元。
                                  有限合伙人林军栋所持合伙企业 20.2 万出资额,经协商全
                                  部依法转让给原有限合伙人驭腾集团;转让后林军栋退出
                   1 名有限合
7      2023.07
                    伙人退出      合伙企业,不再享受合伙人权利、承担出资义务。转让后
                                  驭腾集团出资额为 72.59375 万元。

     5、下属公司情况

     聚力永诚除持有标的公司驭腾能环 412.5 万股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6、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聚力永诚为持股平台,未实质开展业务。

     7、最近两年财务情况

     2021 年度、2022 年度,聚力永诚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2      12   31                  2021      12   31

      总资产                              4,165,969.52                                 -
      净资产                              4,166,487.61                                 -
                                 2022                                2021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80.48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五)王国庆

     1、基本情况

          姓名           王国庆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419531001****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
                       无
      区的居留权

                                          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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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

序                                                                           是否与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号                                                                             存在产权关系
                          常州硕天机电设备有限公
 1       2021.10-至今                                        监事                   是
                                    司
                          常州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
 2        最近三年                                   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
                                  公司
 3        最近三年         常州濠利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是
                                                     执行董事、总经
 4        最近三年         常州飞天齿轮有限公司                                     是
                                                           理
                          常州步速者机械制造有限
 5       2022.7-至今                                         监事                   是
                                    公司
                          常州浩迈船用设备科技有
 6        最近三年                                         董事长                   是
                                  限公司
 7        最近三年         江苏飞天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

         控股、参股的                                         注册资本                   是否
序号                          经营范围              地址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万元)                   控制
                        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
                        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
                        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
                        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
                        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
                        一补"、进料加工业务,
                        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常州机械设
                        易、出口货源收购、调
  1      备进出口有                              江苏常州           845.00   33.4653%    是
                        拨;咨询服务,农业机
         限公司
                        械制造(除专项规定),
                        机械零部件加工;五金、
                        交电、化工(除危险品)、
                        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
                        规定)、针纺织品销售;
                        从事代理服务业务;从
                        事自有不动产租赁服务
                        业务。
         江苏飞天投                                                          常州机械
  2                     对外投资及管理            江苏常州     3,000.00                  是
         资有限公司                                                            100%
                        干熄焦项目的投资、建
         常州焦环工                                                          飞天投资
  3                     设、运维等;建设工程      江苏常州    10,000.00                  是
         程有限公司                                                          60.00%
                        的监理,建设工程施工




                                         2-1-7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一家链条研发商,专注
                       于大规格标准滚子链,
                       水泥链、造纸链、糖机
                       链、棕榈油链、焊接链、
        安徽继溪微
                       工程链、洗瓶机链等其                            飞天投资
  4     山链传动有                              安徽宣城    1,800.00               否
                       他特殊用途链条的开                                30%
        限公司
                       发、制造,服务于水泥、
                       矿山、煤矿、木材加工、
                       汽车输送、钢铁输送等
                       领域。
                       链传动系列产品、输送
        安徽麦克威     设备及配件、锻造件的
                                                                       飞天投资
  5     链传动制造     制造、加工、研发、销     安徽宣城    2,000.00               否
                                                                         5%
        有限公司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自动化机械设备及配
        绩溪麦克威
                       件、锻造件研发、生产、                          飞天投资
  6     自动化科技                              安徽宣城     800.00                否
                       加工、销售;从事货物                              10%
        有限公司
                       或技术进出口
                       生产各类圆柱、圆锥齿
        常州飞天齿                                                     常州机械
  7                    轮、轴、变速箱、航海     江苏常州    4,008.00               是
        轮有限公司                                                       100%
                       六分仪等产品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
        常州濠利置                                                     常州机械
  8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与服    江苏常州   5,824.766               是
        业有限公司                                                       65%
                       务,创业投资,实业投资。
                       企业咨询服务;机械设
                       备、小型成套装备及相
                       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江苏联合装     机械设备、小型成套及
                                                                       常州机械
  9     备通企业服     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代理     江苏常州    1,000.00               是
                                                                         100%
        务有限公司     服务业务;其他通关、
                       物流、退税、外汇、融
                       资的一站式进出口流程
                       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生产汽车空调管总
                       成、发动机部件,及其
        宁波泰尔汽
                       它汽车和机械零部件。                420 万欧    常州机械
 10     车部件有限                              浙江宁波                           否
                       产品主要供应菲亚特、                      元      10%
        公司
                       依维柯等世界知名汽车
                       厂商。
        常州浩迈船     致力于研发、生产航海
                                                                       常州机械
 11     用设备科技     仪器并形成系列产品的     江苏常州     100.00                是
                                                                         48%
        有限公司       专业化企业。
                       新型纺织机械和机械零
        常州东点机                                                     常州机械
 12                    部件制造,销售自产产     江苏常州   22 万美金               否
        械有限公司                                                       20%
                       品。




                                       2-1-7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
                       交电、仪器仪表、家用
                       电器、电子产品、汽车
                       配件、金属材料、建筑
        常州硕天机     材料、橡塑制品、文化
                                              常州新北
 13     电设备有限     用品、办公设备、日用              2,850     95%       是
                                              区
        公司           百货、通讯器材、电子
                       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
                       软件开发及销售;计算
                       机网络工程、安防系统
                       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陈力群是驭腾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博睿永信与聚力永诚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同时,驭腾集团也是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的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内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仲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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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驭腾能环 55.00%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驭腾能环成
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基本信息

                       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6100005622367794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 层 604 室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 层 604 室

                       陈力群

                       4,483.00 万元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010 年 9 月 27 日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
                       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物业管理;
                       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
                       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机械
                       设备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大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
                       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历史沿革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三、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内,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标的公司共涉及 6 次与交易、
增减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其中 2 次股权转让、1 次减资、2 次增资扩股
以及股改。



                                            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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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最 近 三 年 评 估 情 况

       驭腾能环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如下:
                                                                                                                                           是否履
                                                                                                                                           行必要
                                                       交易价格及定价                                                  股权/股份变动相关
序号      日期         事项            交易各方                                             具体内容                                       的审议
                                                             依据                                                        方的关联关系
                                                                                                                                           和批准
                                                                                                                                             程序
                                                                            2020年4月,陈力群、陕西驭腾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驭腾有限98.125%、
                              陈力群、陕西驭腾环保科
                                                       以转让时(2020年 1.875%股权转让给驭腾集团;以2020年3
                              技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
                                                       3月31日)账面净 月31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作为定价依
1        2020.4    股权转让   有的驭腾有限98.125%、                                                                           无             是
                                                       资 产 作 为 定 价 依 据;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
                              1.875%股权转让给驭腾
                                                       据                   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六)
                              集团;
                                                                            2020年4月,驭腾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第
                                                                            一次更名”。
                                                                          2021年10月,驭腾有限将注册资本由8,000
                                                                          万元减至1,500万元;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
                              驭腾有限将注册资本由
2        2021.10       减资                                    -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                -             是
                              8000万元减至1500万元;
                                                                          史沿革”之“(七)2021年10月,驭腾有
                                                                          限第一次减少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2021年10月,驭腾集团将其持有的标的公
                              驭腾集团将其持有的标     以转让时(2021年   司1%股权以其对应的当时驭腾有限的净
                              的公司1%股权以其对应     9月30日)其对应    资产转让给博睿永信;具体详见重组报告
3        2021.10   股权转让                                                                                               同一控制下         是
                              的当时驭腾有限的净资     的驭腾有限的净     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
                              产转让给博睿永信         资产为定价依据     历史沿革”之“(八)2021年10月,有限
                                                                          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1-8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1年12月,标的公司以2021年10月31日
                                                                                 为股改基准日,由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
                                                                                 方式设立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日,中联
                                                            以 经 审 计 的 审 计 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中联
4       2021.12    股改评估                -                报 告 和 评 估 报 告 (陕)评报字[2021]第1400号《资产评估报                       -            是
                                                            为定价依据           告》,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九)
                                                                                 2021年12月,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驭腾能
                                                                                 环”。

                                                                                   2022年1月,驭腾能环注册资本由2500万元
                                                                                   增资至4125万元,以股改时标的净资产作
                                                                                                                                      陈力群为标的公司
                                                                                   为定价依据,即增资价格为1.003元;新增
                              驭腾能环向陈力群、博睿                                                                                  实际控制人,博睿永
                                                            1.003元/股,以股       股份分别由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
                              永信、聚力永诚分别增发                                                                                  信为员工激励平台,
5        2022.1    增资扩股                                 改时经审计的每         以货币方式认购825万股、387.5万股、412.5                                 是
                              825 万 股 、 387.5 万 股 、                                                                             陈力群系博睿永信、
                                                            股净资产为依据         万股,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
                              412.5万股股份                                                                                           聚力永诚执行事务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十)
                                                                                                                                            合伙人
                                                                                   2022年1月,驭腾能环第一次增加注册资
                                                                                   本”。
                                                                                   2022年11月,标的公司于以每股5.6元向王
                                                            5.60元/股,以2021      国庆定向发行358万股股份,共计募集资金
                              标的公司向王国庆定向          年 12 月 31 日 每 股   2,004.8万元,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
6       2022.11    增资扩股                                                                                                                  无            是
                              发行358万股股份               收 益 之 10 倍 市 盈   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率作为定价依据         之“(十一)2022年10月,驭腾能环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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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交易作价与最近三年评估作价差异的合理性分析

       1、驭腾有限阶段,股权交易情况

   (1)2020 年 4 月,陈力群、陕西驭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驭
腾有限 98.125%、1.875%股权转让给驭腾集团;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账
面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本次转让的原因为驭腾集团内部战略调整;本次定价合
理,经过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1 年 10 月,驭腾有限将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减至 1,500 万元;本
次减资系基于标的公司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不符合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的情况,减少股东认缴出资至与实缴出资一致,不涉及向股
东退还出资的情形;因此,本次减资背景合理、经过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1 年 10 月,驭腾集团将其持有的驭腾有限 1%股权转让给博睿永信,
以对应的当时驭腾有限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本次转让是基于《公司法》关于股
份公司设立发起人人数的要求:驭腾有限拟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股改基准日
进行股份制改制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根据《公司法》要求,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至少 2 名,为了满足发起人数量的要求,在转让双方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驭腾有限净资产为作价依据,进行上
述股权转让;转让方驭腾集团与受让方博睿永信均为陈力群控制的主体,属于关
联方之间的转让;因此,本次转让价格合理,经过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不
存在损害驭腾有限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综上,驭腾有限阶段的转让、减资行为,定价较为合理,且经过了必要的审
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
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损害驭腾有限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2、驭腾能环股改评估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
亚太审字(2021)021357 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驭腾有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87,897,845.02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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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34,043.00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5,063,802.02 元。

     2021 年 12 月 3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中联(陕)评
报字[2021]第 1400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评
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驭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账面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855.49 万元,评估增值 349.11 万元,增值率 13.93%。

     3、股份公司阶段,第一次增资

     2022 年 1 月,驭腾能环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资至 4,125 万元,以股改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即增资价格为
1.003 元;新增股份分别由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以货币方式认购 825 万
股、387.5 万股、412.5 万股。本次增资的目的为增加流动资金,开展员工股权激
励,同时增强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以股改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本次增资作价依
据,向关联方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增资。

     综上,本次增资价格合理,经过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增资过程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驭腾有限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4、股份公司阶段,第二次增资

     标的公司于 2023 年 1 月以每股 5.6 元向王国庆定向发行 358 万股股份,发
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 4,125 万元增加至 4,483 万元,王国庆持有标的
公司 7.99%股份。

    (1)该次增资的原因及主要考虑

     ①增资背景

     2022 年 7 月,为了缓解标的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周转压力,且王国庆看好标
的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王国庆以其控制的江苏飞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飞天投
资”)向标的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1,406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同时约定“驭腾能环
在本协议签署且飞天投资足额向其转账起一年内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则挂牌后
驭腾能环实际控制人应向标的公司股东大会提议向飞天投资或其指定第三方定
向增发股份,相关定向增发股份的方案最终依据驭腾能环股东大会决议及股转公
司审议通过后的发行方案执行”。因此,王国庆在以飞天投资名义向标的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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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出借资金时,既与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商议增资事宜,因标的公司当时正
处于新三板挂牌审核期间,故在标的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新三板成功挂牌后,
王国庆与标的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正式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2022 年 11 月 29 日,标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王国
庆定增的《驭腾能环 2022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的主要背
景为,随着标的公司业务开展,运营资金压力增大,标的公司拟定向发行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强标的公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促进标的公司持续向好发展。

     ②交易对方王国庆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1)截至本独立财务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王国庆增资背景及其持有标
的公司 7.99%股份外,王国庆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王国庆与标的公司的关系:2021 年 9 月 23 日,王国庆控制的飞天投资
与驭腾能环、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常州焦环工程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分别为 60%、20%、20%。

    (2)本次主要增资条款内容

     ①根据驭腾能环与王国庆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增资条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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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王国庆与驭腾能环,签订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

     2)增资价格、股份数:标的公司向王国庆发行股份 358 万股,每股价格 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04.8 万元。

     3)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现金认购,王国庆应在《股份发行认购公告》要
求的缴款期内向标的公司指定的账户一次性存入股份认购款。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经甲方(驭腾能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王国庆)签字捺印后,在本次发行及本合同经甲方《(驭
腾能环)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
无异议函后生效。

     5)相关股票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对象(王国庆)无法定限售安排,无自
愿限售安排。

     ②根据标的公司与王国庆的声明,本次增资除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外,不
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5、本次交易估值作价与前次增资对应估值水平存在差异的情况

     标的公司在 2022 年向王国庆增资时,标的公司的估值主要是依据 2021 年经
审计的净利润,以 10 倍的市盈率作为估值定价基础向王国庆定向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估值 5.42 亿元,是以标的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采用未来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是综合考虑标的公司未来的成长及业绩
实现,具体如下:

   (1)2022 年度,标的公司进入业绩快速增长期,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同比
增长 22.8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同比增长 30.88%,标
的公司业绩增长较快。

   (2)截至本独立财务报告签署之日,标的公司新增在手订单较多,包括:成
功签署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 4,581 万元上升管余热回收利用(EMC)项目、
成功签署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1.21 亿元干熄焦(EMC)项目、成功签署陕西
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1.5 亿元干熄焦《(EMC)项目、成功签署贵州骐信实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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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1,200 万元上升管余热回收(EPC)项目、成功中标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
4,896 万元一期干熄焦改造《(EMC)项目、成功中标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1,600
万元 1#、2#焦炉单炭化室压力调节系统《(EPC)项目等,因此,根据未来收益法,
标的公司净利润等核心业绩指标在未来期间能表现出较好的成长预期,与本次估
值水平相匹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前一次增资与本次重组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所采用的评
估方法也不同,虽然本次重组交易作价与标的公司前次增资估值存在差异,但符
合一般商业惯例和估值考量惯例,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良好,未来业绩成
长性可以匹配当前估值水平。

      四、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二)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驭腾集团持有标的公司 2,475.00 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 55.21%,为驭腾能环的控股股东。

     陈力群直接持有驭腾能环 825 万股;陈力群持有驭腾集团 90%的股权、驭腾
集团持有驭腾能环 2,475.00 万股股份;陈力群为博睿永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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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永信持有驭腾能环 412.50 万股股份;陈力群为聚力永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聚力永诚持有驭腾能环 412.50 万股股份;综上,陈力群通过直接持股和通过驭
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间接持股合计控制驭腾能环 92.01%表决权,为驭
腾能环的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
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
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或者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四)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相关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驭腾能环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
其他安排。驭腾能环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不存在
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下属企业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驭腾能环有 1 家全资子公司为陕西驭腾
零壹节能管理有限公司、1 家分公司为临潼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陕西驭腾零壹节能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陕西驭腾零壹节能管理有限公司

                       91610132MAC6CC5T1B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220 号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 层 606
                       室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220 号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6 层 606
                       室
                       陈力群

                       4537.884547 万元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022 年 12 月 27 日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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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软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
                       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
                       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节能
                       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大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驭腾零壹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2、历史沿革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之“五、下属企
业 及 分公司情况” 之 “2、历史 沿革 ”。

     3、设立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
求,驭腾能环设立子公司陕西驭腾零壹节能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
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融和租赁”)以售后回租模式开展融资租
赁 业 务。

     2023 年 1 月 17 日,驭腾能环和驭腾零壹与融和租赁签署《融资租赁
合同》,驭腾零壹将其持有 5 套 EMC 装置资产(简称“售后回租资产”)
以 售 后回租的模式开展融资租 赁,租赁物转让款即本金为 3,600 万元,租
赁 期 限 60 个月,自起租日开始计算租赁期。具体融资模式为:

  出租人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      陕西驭腾零壹节能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承租人    陕西驭腾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驭腾能环将其持有 5 套 EMC 装置资产以账面净资产经评估后用以给全资子
 交易架构
              公司驭腾零壹出资,再由融和租赁回租给驭腾能环和驭腾零壹使用。
                       保证人         驭腾能环与陈力群、姚晓红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股权质押       驭腾能环将持有的驭腾零壹 100%股权质押给出租人
 担保方式
                收益权质押协议        驭腾能环将 5 套装置的收益权质押给融和租赁
                  租赁物质押          驭腾零壹将 5 套装置的设备抵押给融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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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驭腾能环将陕西陕焦化工 4.3 米焦炉荒煤气显热回
                     租赁物质押           收项目的设备《(设备为 60 根上升管)抵押给融和租
                                          赁

     注:售 后 回 租 资 产 为 5 套 荒 煤 气 显 热 回 收 装 置 ,分 别 为 山 东 钢 铁 莱 芜 分 公 司 焦
化 厂 5#6#焦 炉 煤 气 显 热 回 收 项 目 、 陕 西 黄 陵 煤 化 工 5.5 米 焦 炉 荒 煤 气 显 热 回 收 项
目 、 陕 西 龙 门 煤 化 工 焦 化 厂 1#2#焦 炉 荒 煤 气 显 热 回 收 项 目 、 陕 西 陕 焦 化 工 5.5 米
焦 炉 荒 煤 气 显 热 回 收 项 目 、陆 良 景 兴 煤 焦 化 5.5 米 焦 炉 上 升 管 余 热 回 收 项 目 的 设 备 。

      综上所述,驭腾零壹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
融 资 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临潼分公司

                        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
                        91610115MAB0KJLT9H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新丰工业园 108 国道 1 号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新丰工业园 108 国道 1 号
                        陈力群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020 年 9 月 23 日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大气污染治理;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升管、除氧器和排污扩容器等配套装置的生产

       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资产概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3)005554 号《审计报
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1-9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3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100.65                            3.54%
         应收票据                                  2,039.93                            6.55%
         应收账款                                  3,598.24                          11.56%
       应收款项融资                                 164.95                             0.53%
         预付款项                                    97.63                             0.31%
        其他应收款                                  156.85                             0.50%
           存货                                     983.25                             3.16%
         合同资产                                  8,690.28                          27.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30.22                             1.38%
       其他流动资产                                 142.64                             0.46%
       流动资产合计                               17,404.64                          55.9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6.10                            6.51%
         固定资产                                  7,177.94                          23.06%
         在建工程                                  3,934.55                          12.64%
        使用权资产                                  432.13                             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40                             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728.11                          44.10%
         资产合计                                 31,132.76                         100.00%

     2、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述

     驭腾能环固定资产主要为节能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合并口径的各类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节能生产设备                  9,925.02                 6,899.72                    69.52%
     运输设备                    277.91                        98.30                 35.37%
     生产设备                    233.74                       135.53                 57.99%
     电子设备                        54.24                     30.98                 57.11%
     办公设备                        16.86                     13.41                 79.55%



                                         2-1-9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无房屋所有权。

   (3)租赁房产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重要且实际使用的租赁房屋情
况如下:

承租                                                                 租赁用    出租房屋所
        出租方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方                                                                   途       有权证号
                 西安经济技术开                                               陕《(2019)西
驭腾             发区文景路一方                       2020.01.01-             安市不动产
        陈力群                      276.31 平方米                    办公
能环             中港国际 B 座 6                      2025.12.31              权第 0351737
                   层 604 室                                                  号
                                                                              陕《(2019)西
                 西安文景路 220
                                                                              安市不动产
                 号一方中港国际
                                                                              权第 0351738
驭腾             B 座 6 层 601、                      2019.12.01-    办公、
         李威                       558.32 平方米                             号、陕《(2019)
能环             606 号以及地下                       2024.12.01     车位
                                                                              西安市不动
                 负二层 7 个停车
                                                                              产 权 第
                        位
                                                                              0351739 号
驭腾    西安市
                 西安市临潼区新     生产厂区面积
能环    临潼区
                 丰街道办新丰工    7,000 平方米;办   2020.11.21-    生产、
临潼    占利建                                                                      无
                 业园 108 国道 1    公楼面积 3,000    2025.11.22     办公
分公    筑劳务
                       号               平方米
司        部

       2020 年 9 月 23 日,驭腾能环设立临潼分公司,临潼分公司向西安临潼区占
利建筑劳务部租赁 10,000 平方米的厂房与办公楼用于上升管等产品的生产及办
公,房屋和厂房所有权人为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
公司取得陕(2019)临潼区不动产权第 0008504 号《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尚未
取得房产证书,目前所有权人已缴纳房产税,房产证书办理中。

       经核查,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与西安临潼区占利建筑劳务部、陕西驭
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签订《同意转
租协议》,临潼分公司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对标的公司的影响如下:

       第一,从用途角度,临潼分公司主要为驭腾能环加工制造配套设备,主要生
产流程为下料-组装-外包,加工制造工艺无特殊流程;临潼分公司目前产能为
1,500 吨铆焊加工能力,生产场地最低要求 4,000 平方米左右,耗材、标准件库房
最低要求 1,000 平方米,办公场所 300 平方米,临潼分公司的现状对于生产场地


                                         2-1-9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和办公场地没有特殊要求;关于临潼分公司 X 射线探伤室,如涉及搬迁,可将相
关业务委托第三方开展,且探伤室的重建对场地也无特殊要求;因此,从用途角
度,如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可替代场所较多。

     第二,从搬迁费用角度,在目前产能 1,500 吨情况下,如生产场地搬迁,预
计设备及存货拆卸安装时间约 10 天左右,按目前西安市租赁市场预估,另行租
赁场地的一年租赁费约 80-100 万元,比目前 160 万元每年的租赁费用更低,因此,
从搬迁时间及租赁费的角度,如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搬迁等情形对驭腾能环经
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从经营的角度,临潼分公司于 2021 年开始陆续投产,2022 年产能逐
渐平稳,目前主要为驭腾能环加工制造配套设备,其中主要设备上升管换热器等
设备可以从江苏龙冶等供应商采购,不存在依赖情形。因此,从临潼分公司功能
角度,如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其生产的设备市场均能找到替代品,短时间内,
对驭腾能环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驭腾能环已陆续开始找新的场地,自建生产基地,目前驭腾能环已收
到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陵区招商局等项目邀请,目前驭腾能环正在选址过
程中,预计在未来 2-3 年内,将启动生产基地的建设。

     综上所述,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屋,均为租赁;临潼分公司租赁的
房屋虽然尚未取得房产证,但不会对驭腾能环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无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拥有 1 项已注册商标。

                        商
                                        核定
序                      标                                             取得     使用
      商标图形               注册号     使用         有效期                              备注
号                      名                                             方式     情况
                                        类别
                        称
                       驭
                                                2017 年 05 月 21 日    原始    正 常
1                      腾    18990743   第1类
                                                至 2027 年 05 月 20    取得    使 用
                       TEN


                                           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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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核定
序                     标                                              取得     使用
       商标图形               注册号    使用           有效期                             备注
号                     名                                              方式     情况
                                        类别
                       称
                                               日                              中

       (3)专利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拥有 62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57 项。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资产权属、
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之“3、主
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4)域名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正在使用的主要
的境内域名共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域名持有                     有效期截
序号        域名                        域名类型                            ICP 备案号
                              者                             至
                                                                        陕 ICP 备 20007667
  1      yutenggc.com       驭腾能环   国际顶级域名      2023-09-10
                                                                               号-1

       (二)主要负债、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负债、或有负债

       根据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的负
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4,105.16                            19.41%
          应付票据                                     593.88                            2.81%
          应付账款                                    9,511.74                          44.97%
          合同负债                                      34.70                            0.16%
        应付职工薪酬                                   103.03                            0.49%
          应交税费                                     218.66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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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付款                                   1,195.54                            5.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9.85                            3.92%
       其他流动负债                                  2,486.38                          11.76%
       流动负债合计                                 19,078.94                          90.21%
         长期借款                                      650.00                            3.07%
         租赁负债                                      151.95                            0.72%
        长期应付款                                   1,142.86                            5.40%
         递延收益                                      57.03                             0.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73                             0.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0.57                            9.79%
         负债合计                                   21,149.51                         100.00%

     驭腾能环负债科目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抵押、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为承
兑汇票、汇票保证金及抵押的固定资产(EMC 装置),具体情况为:

                                  权利受                        占总资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限类型                        产比例
                       流动资
 承兑汇票保证金                    质押      4,776,434.22        1.53%   保证金
                         产
                                                                         质押给中信银行西
                       流动资
 承兑汇票                          质押      1,200.000.00        0.39%   安分行用于开具承
                         产
                                                                         兑汇票
                                                                         驭腾能环对西安投
                                                                         融资担保为其向交
                                                                         通银行陕西省分行
 ZL202121320015.8      无形资
                                   质押                  -           -   借款提供担保事宜
 ZL202121188367.2        产
                                                                         提供反担保,用于驭
                                                                         腾能环 1000 万元借
                                                                         款
 5 套 EMC 装置和
 陕西陕焦化工 4.3
 米焦炉荒煤气显        固定资                                            用于融和租赁售后
                                   抵押     43,293,901.84       13.91%
 热回收项目的设          产                                              回租融资
 备之设备-60 根上
 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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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受                    占总资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限类型                    产比例
 驭腾能环 5 套
 EMC 装置的收益        收益权      质押
 权
 驭腾零壹 100%股
                        股权       质押
 权
        合计              -         -       49,270,336.06   15.83%            -

     (四)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驭腾能环及其下属子公司确认,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驭腾能环及其
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或尚未了结的仲裁案件,驭腾能环及其下属子公司正
在进行的标的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共有 1 件,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2 月 15 日,因承揽合同纠纷,西安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驭腾能
环支付拖欠工程款 163.5 万元及延迟支付利息 2.3405 万元、差旅费、律师费 6.655
万元,目前该案件处于庭审阶段,法院尚未作出有效判决。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述诉讼案件的金额占标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比例为 1.73%,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诉讼事项
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其持续生产经营或本次交易的实施具有实质性影响的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报告期内,2022 年 3 月 31 日,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标的公司下发“(鲁
济钢)应急罚[2022]1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标的公司在安全生产应急
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对标的公司给予罚
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标的公司完成整改,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
对整改完成后的项目进行验收,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出具证明:“目前案件已
执行完毕,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并通过验收,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5 号,第 77 号修订)第二十九条
第三款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性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报告期内,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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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驭腾能环已取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生态环境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经开区住建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社会事业服务局、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合法合
规的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除上述之外,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不存
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五)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资质

     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文件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
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十四)标的公司资质和报批情
况”中披露。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是行业领先的节能环保服务供应商,面向焦化、钢铁、电力等高污
染高耗能行业,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领域,提供节能工程改造的核心装备和技术,
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和工程总承包(EPC)的业务模式开展节能工程的
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运维保养、节
能量检测等综合服务。标的公司长期专注节能环保专用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
以及提供节能环保装备成套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技术服务,打造一流节能环
保企业,服务中国节能环保事业。标的公司面向焦化、钢铁、电力等企业,主要
提供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利用核心节能装备制造以及工程的设计、建造和运维等。
     标的公司主要借助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业务模式实现技术和产品
的输出,为客户提供能源管理的一站式服务,实现能源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
绿色化运营。

     (二)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1、合同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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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能源管理,即 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一种由出资
方建设、运营、分享收益并在合同期满后移交给业主方的业务模式,节能服务公
司与业主方签订节能服务合同,约定项目节能目标,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
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
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业主方保证节能服务产出。节能服
务合同主要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
     驭腾能环当前的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为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及干熄焦余热回
收项目,通过改进工业企业生产设置的工艺结构并增加节能装置,对工业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余热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将其转化为工业生产过程所需的蒸汽、电力
等。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现降低客户能源消耗,实现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的目的。
     2、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即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业务流畅包
括设计、采购和施工。是指标的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
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一般通过招标、
协商议价等方式获取合作合同,利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或核心工艺,向业主提
供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实施路径,并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进行技术实现,凭借标
的公司在焦化能源行业多年的工程施工经验、专业的技术分析团队及较强的综合
项目管理能力,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盈利。
     通常标的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
度负责。标的公司主要承接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VOCs 废气治理项目、干熄焦
配套除尘及机焦侧除尘项目等。

     (三)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属于
门类“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大类“M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

     驭腾能环属于节能服务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 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能源局等,行
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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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管单位                                  监管职责
                          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
                          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
         国家发展和改革
     1                    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
              委员会
                          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
                          关工作等。

                          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
                          制政策。

                          负责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筑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
     3
                部        导实施,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及推行相关的行
                          业标准。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体
                          制改革的建议,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
     4       国家能源局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
                          环境保护工作。

                          节能服务行业自律机构,简称 EMCA,2003 年 12 月经国家民政部批
                          准成立,是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大力
                          支持下,致力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机制,培育并引领全
         中国节能协会节
                          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而成立的节能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主要职能是围
     5   能服务产业委员
                          绕节能减排配合政府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进行节能政策和法规的宣
                会
                          传、传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搭建节能服务公司与耗能企业之间合作
                          桥梁、提供咨询服务和组织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营造产业
                          发展良好环境以及倡导行业自律等。

         2

         驭腾能环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
             文件名        文号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主要涉及内容
号

 《关于严格能效约束 发改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                          到 2025 年,通过实施节
1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 〔2021〕 委、工业和信              2021-10-18   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
                             息化部、生态
  降碳的若干意见》 1464 号 环境部、市场                            铝、水泥、平板玻璃、炼


                                            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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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总局、国                  油、乙烯、合成氨、电石
                                  家能源局
                                                              等 重点行 业和数据 中心
                                                              达 到标杆 水平的产 能比
                                                              例超过 30%,行业整体能
                                                              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
                                                              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
                                                              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到 2030 年,重点行业能
                                                              效 基准水 平和标杆 水平
                                                              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
                                                              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
                                                              业 整体能 效水平和 碳排
                                                              放 强度达 到国际先 进水
                                                              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
                                                              标提供有力支撑。

                                                              继续深化工业、建筑、交
                                                              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领域节能;大力推进城镇
    于完整准确全面贯                                          既 有建筑 和市政基 础设
2 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无       国务院         2021-09-22   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能低碳水平;发展市场化
    的意见》                                                  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
                                                              管 理,推 广节能综 合服
                                                              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壮大节能环保、基础设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
                                十三届全国人
3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无                      2021-03-11   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大四次会议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环 境污染 第三方治 理等
    纲要》                                                    服务模式。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                                        引 导中小 企业聚焦 主业
                         国发
    立健全绿色低碳循                                          增 强核心 竞争力, 培育
4                   〔2021〕4     国务院         2021-02-22
    环发展经济体系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
                        号
    指导意见》                                                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



                                       2-1-10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
                                                                     治 理等模 式和以环 境治
                                                                     理 效果为 导向的环 境托
                                                                     管服务。

                                                                     规 定了合 同能源管 理的
                                                                     技术要求和合同文本。结
                                                                     合 合同能 源管理模 式的
                         中国标准
                                                                     现状和发展,厘清了合同
                          分类号
                                     国家市场监督                    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 (CCS)
                                     管理总局、中                    项目、能源基准、节能量
5 通        则      》 F01;国际                        2020-03-31
                                     国国家标准化                    等基本概念。将原标准中
    (GB/T24915-2020) 标准分类
                                      管理委员会                     只 有节能 效益分享 型合
                         号(ICS)
                                                                     同模版,增加为节能效益
                          27.010
                                                                     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
                                                                     能 源费用 托管型三 种合
                                                                     同模版

                                                                     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按
                                                                     照 制造业 高质量发 展和
                                                                     “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持
                                                                     续 加强企 业能源消 费管
                                                                     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的
                         工信部节
                                                                     基础上,不断强化节能服
    《工业节能诊断服务      函       工业和信息化
6                                                       2019-05-16   务 工作, 完善市场 化机
     行动计划》          [2019]101       部
                                                                     制。以能源管理基础薄弱
                            号
                                                                     的企业和行业为重点,加
                                                                     大 节能诊 断服务工 作力
                                                                     度,使工业节能逐步向各
                                                                     行业、大中小企业全面深
                                                                     入推进和提升。

                         中华人民                                    节 约资源 是我国的 基本
                                     全国人民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 共和国主                                      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
7                                    大会常务委员       2018-10-26
     约能源法》          席令第十                                    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
                                         会
                           六号                                      的能源发展战略。国家鼓



                                              2-1-10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
                                                                      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
                                                                      促 进节能 技术创新 与进
                                                                      步。

                                                                      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要求对企业生
                          中华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                     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 共和国主
8                                    大会常务委员        2018-10-26   水 和余热 等进行综 合利
      洁生产促进法》      席令第五
                                          会                          用 或者循 环使用或 者转
                           十四号
                                                                      让 给有条 件的其他 企业
                                                                      和个人利用。

                                                                      鼓 励工业 企业加强 节能
                                                                      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开
                                                                      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开
                                                                      发节能关键技术,促进节
                                                                      能技术成果转化,采用高
     《 工 业 节 能 管 理 办 工信部第 工业和信息化                    效的节能工艺、技术、设
9                                                        2016-04-27
      法》                  33 号         部                          备(产品);鼓励工业企业
                                                                      创建“绿色工厂”,开发应
                                                                      用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
                                                                      伏发电、余热余压利用和
                                                                      绿色照明等技术,发展和
                                                                      使用绿色清洁低碳能源。

                                                                      明 确国家 采取有利 于节
                                                                      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
                          中华人民                                    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
                                     全国人民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共和国主                                      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
10                                   大会常务委员        2014-04-24
      境保护法》          席令第九                                    和措施,鼓励环境保护产
                                          会
                             号                                       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
                                                                      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
                                                                      科学技术水平。

     《关于加快发展节能     国发                                      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
11                                     国务院            2013-08-01
      环保产业的意见》    [2013]30                                    有效拉动消费需求;通过



                                               2-1-10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号                                      增强工程技术能力,拉动
                                                                     节能环保社会投资增长,
                                                                     有 力支撑 传统产业 改造
                                                                     升 级和经 济发展方 式加
                                                                     快转变。

                                                                     重 点开发 推广高效 节能
                                                                     技术装备及产品,实现重
                                                                     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带
                                                                     动能效整体水平的提高。
                                                                     加 快资源 循环利用 关键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     国发
                                                                     共 性技术 研发和产 业化
12 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0]32           国务院           2010-10-18
                                                                     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的决定》                号
                                                                     水 平和再 制造产业 化水
                                                                     平。示范推广先进环保技
                                                                     术装备及产品,提升污染
                                                                     防治水平。推进市场化节
                                                                     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

                                                                     对 采取合 同能源管 理模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                                              式 的节能 项目在资 金支
                           国办发 发改委、财政
     能源管理促进节能                                                持力度、税收扶持政策、
13                        [2010]25 部、人民银行、       2010-04-02
     服务产业发展的意                                                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
                             号       税务总局
     见》                                                            服 务等方 面提出了 具体
                                                                     的支持政策。

        (四)主要产品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驭腾能环主营业务为向焦化、钢铁、化工等行业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总承包的业务模式提供节
 能服务,同时开展部分化工产品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五) 主 要 产 品 及 工 艺 流 程

        1、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利用项目
        2、低温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3、锅炉烟气 SDS 脱硫、除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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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VOCs 废气治理项目
     5、机焦侧除尘项目
     6、干熄焦项目/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
况”之“(五)主要产品及工艺流程”。

        六)主 要 业 务 模 式

     标的公司商业模式是以“节能环保装备及成套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为战略立
足点,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服务协同发展形成了“设计、制造与服务相结合”的
“1+2+N”业务体系。




     标的公司主要面向钢铁、焦化等下游行业,以上升管余热回收技术、远程监
测平台、专业化技术团队等为客户提供节能方案、工程建设、运维监控和技术解
决等服务,致力于形成工业节能工程建设领域的全链条服务,实现工程的基础收
益和后续服务的增值收益。以下是标的公司主要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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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采用以项目为导向的采购模式,根据项目进度进行采购工作。

     (1)在采购内容方面,主要是标的公司投资或承建的工程项目所需的物资、
工程分包及服务,项目建设所需采购的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包括钢材、
管件、阀门;工艺泵、风机、汽包、排污扩容器、上升管;机务安装、土建施工、
电气安装、水处理施工;TRT 缓蚀除盐剂等化工材料。双方就项目施工过程中需
要确定的相关设备、物资的型号标准、数量和技术参数等事先沟通确认,由生产
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来进行采购。

     (2)在采购方式方面,分为非招标采购和招标采购。在非招标采购中,根
据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询价,在充分比较各家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价格和产品
品质等方面因素后对供应商进行筛选,保障产品的及时供应和采购成本的控制;
在招标采购中以质量、交期(交货时间)、价格、配合度(售后及信息反馈)作
为考虑因素进行合格供方管理以控制采购成本。

     2、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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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根据所开展业务的市场特征和行业属性,将设备使用年限长且已有
供热更换改造需求的工业企业等用能单位作为目标市场,通过招投标、议标、业
务往来、客户推荐等方式获取项目资源,主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
和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开展项目建设和运维:

     (1)合同能源管理:①在业务初步接洽和项目评估时,通过对客户原有能
耗的诊断和审计、节能方案的制定、测试节能效果的展示、节能效益分享期及分
享比例等节能项目情况进行路演展示;②在以上能源审计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
上核定比较确切的成本及可行的总效益,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各种分成方案,并
设计谈判方案及策略、标的公司预期目标及底线;③标的公司与客户就以上问题
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并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同时,通过独立从事节能
项目的后期运营和维护工作,打造自主业务能力和品牌形象,以此来开拓市场。

     (2)工程总承包:EPC 是节能环保工程建设行业总承包业务的普遍模式,
即服务商承担系统的规划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
运行,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将系统整体移交
业主运行。

     3、研发模式

     标的公司研发是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采用开放式创新的研发模式,
具有创新导向、开放式、敏捷、持续改进并与市场紧密结合的研发特点。

     ①创新导向的研发模式:在创新上下功夫,加强技术研究和新材料的研发,
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以满足客户需求。

     ②开放式的研发模式:与科研机构、大学、行业协会和其他相关企业建立长
期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以便获得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市
场信息,有助于共同解决技术难题和推广应用成果。与合作伙伴进行广泛的技术
交流和合作,利用外部资源开展研发,不断扩大研发范围和深度。将客户纳入研
发过程中,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根据客户反馈进行产品改进和技术优化,
助于缩短研发周期和降低产品失败的风险。

     ③敏捷的研发模式:采用敏捷开发方法,标的公司强调团队合作和迭代式开
发,快速反应市场需求变化和客户需求,提高研发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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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持续改进的研发模式:注重持续改进和优化研发流程和技术手段,引入新
的技术和工具,提高研发效率和质量。充分利用现有的开源软件和平台,利用互
联网、加强与行业、技术社区的交流,与其他企业和专业人士共享技术和经验,
降低研发成本和风险。

     ⑤研发与市场紧密结合的研发模式:研发团队与市场团队紧密合作,了解市
场需求和产品需求,根据客户反馈不断优化产品和技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市
场竞争力。

     4、成本控制模式

     标的公司作为一家以“高端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及成套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为战略立足点的科技型企业,在不断追求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严格进行企
业成本管理和控制,以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

      (1)EPC 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①标的公司 EPC 项目工程紧紧围绕工业节能为客户提供全套节能方案,在
项目投标阶段,技术管理部及设计院通过标书及甲方相关要求,给出工业节能设
计方案及项目实施料、工、费等基础消耗量,由招采部对相关材料、设备及施工
费等进行询价,最后由成本合约部测算出该项目初步工程造价,财务部结合融资
环境及不同融资渠道,给出资金成本,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一般会给出 3
个档位价格,理想报价、同行业竞争报价及最低报价。

      ②EPC 项目中标后,标的公司技术管理部、设计院、招采部、工程技术管
理部、运行管理部及财务部共同召集项目专题会议,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并测算项
目盈利水平,最终会形成项目实施进度横道图及该项目成本造价概算表。

      ③EPC 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上述各部门要围绕项目成本造价概算表实
施工程,若出现较大耗用量偏差,由技术管理部、设计院及工程技术管理部查找
原因,是否存在增项内容,是否要向甲方发起签证等,若出现价格较大变动,由
招采部、成本合约部及财务部调取编制项目成本造价概算表询价资料,找出原因,
若是市场原因,是否要向甲方发起主要材料涨价工作联络确认函,便于项目完工
最终双方结算确认。

      ④EPC 项目完工并竣工验收后,标的公司要组织对项目实施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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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期、造价及业主方对我方评价等多方面进行评定,对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进
行业绩考核、激励。

      (2)EMC 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①EMC 项目实施至工程完工并进入节能分享期,参考上述 EPC 项目建设管
理实施。

      ②EMC 项目进入节能运行期,运行管理部要提前培训上岗合格的运行工人,
项目进入节能运行期,运行工人及技术骨干必须掌握关键的操作规则及关键的指
标变化,要随时应对甲方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系统故障。

      ③标的公司建立了远程在线管理服务平台,标的公司总工、各专业专工及
分管运行副总手机上实时能查看到每个项目运行实时数据,包括系统运行水压、
温度、水气分离及压差等运行参数,各专业工程师可以远程操控一些基本操作,
确保系统良性运行。

      ④标的公司对运行管理部业绩考核、奖励,是通过每月实际节能量与设计
节能量差异进行分析考核。

     此外,标的公司也将通过技术升级、生产流程改进、优化企业管理等方式,
实现企业未来成本持续下降,品质持续改善的目标。

     5、盈利及结算模式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M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及技术服务及其他类。

   (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MC):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为标的公司为合
作方提供余热回收系统的资金筹措、建设,达到合同约定的各种参数指标和验收
标准后,由标的公司或合作方运营管理,按合同约定的收益期每月收取一定的投
资回报,最终在收回最后一期款项后将余热回收系统无偿移交给合作方。盈利来
源为效益分享期每月收取投资回报。

   (2)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为标的公司完成设计、
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后,将系统整体移交业主。

   (3)技术服务:盈利来源为标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或单次结算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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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收取服务费,履约完成后按时点法确认收入。

         (七)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     11,055,583.98      44.30%     41,814,675.31     26.39%        41,325,489.67      32.02%
(EMC)
  工程总承
  包 项 目     13,473,931.34      53.99%    102,309,876.96     64.58%        68,313,350.85      52.94%
(EPC)
  技术服务
                 331,320.76         1.33%     1,025,471.69     0.65%           479,606.02        0.37%
  及其他
  化工产品
  及化工设        97,367.28         0.39%    13,277,776.96     8.38%         18,925,608.21      14.67%
  备
 合计          24,958,203.36    100.00%     158,427,800.92   100.00%     129,044,054.75       100.00%


         2、主要客户情况

        (1)2023 年 1-3 月前五名销售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号                                                                                  入比例
   1      常州焦环工程有限公司                     是                 5,745,272.71           22.91%
   2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5,045,577.75           20.12%
   3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否                 2,397,820.60           9.56%
          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煤化有限
   4                                               否                 2,014,402.56           8.03%
          公司
   5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1,625,697.75           6.48%
                           合计                                    16,828,771.37          67.10%

        (2)2022 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号                                                                                    入比例
   1      常州焦环工程有限公司                    是              29,637,054.55          18.68%


                                              2-1-11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        山东鼎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否             26,805,134.53       16.90%
 3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否             14,183,019.90        8.94%
 4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否             10,028,409.56        6.33%
 5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8,234,258.00        5.19%
                           合计                              88,887,876.54       56.04%

         (3)2021 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号                                                                            入比例
     1     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否         16,044,876.94       12.42%
     2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否         13,933,147.90       10.79%
     3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12,752,212.39        9.87%
     4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不锈钢有限公司           否         12,714,547.18        9.84%
     5     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否          9,553,984.05        7.40%
                             合计                              64,998,768.46      50.32%

          (八)主要原材料和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物资、工程分包及服务,包括
机务安装、土建施工、电气安装、水处理施工;工程项目和设备生产所需采购的
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包括上升管、工艺泵、风机、汽包、排污扩容器、
钢材、管件、阀门等;另外,从标的公司关联方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
购 TRT 缓蚀除盐剂等化工材料。

          2、主要供应商情况

         (1)2023 年 1-3 月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关联                      占采购总额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方                              例
  1        陕西顺恒鑫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否         2,322,590.34             9.49%
  2        常州市嘉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否         1,504,424.78             6.15%
  3        西安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1,472,500.00             6.02%
  4        泊头市中弘环保设备厂                否         1,350,467.54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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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1,247,229.36             5.10%
                       合计                        7,897,212.02           32.28%

      (2)2022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关联                    占采购总额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方                          例
  1     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否     36,696,702.39            24.55%
  2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17,496,784.95            11.70%
  3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10,354,884.62             6.93%
  4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7,867,180.21             5.26%
  5     泊头市中弘环保设备厂               否      7,456,310.68             4.99%
                       合计                       79,871,862.85            53.43%

      (3)2021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关联                   占采购总额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方                           例
  1      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否     12,477,778.48           10.03%
  2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11,887,172.91            9.55%
  3      陕西福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2,905,678.90            2.33%
  4      西安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2,790,397.00            2.24%
  5      江苏科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否      2,301,302.50            1.85%
                       合计                       32,362,329.79           26.0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2023 年 1-3 月、2022 年度驭腾能环前五名客户中常州焦环为标
的公司参股公司,驭腾能环持有其 20.00%的股权,常州焦环为标的公司关联方,
王国庆为常州焦环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江苏龙冶是 2021 年度驭腾能环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和 2022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2023 年 1 月,常州焦环实际控制人王国庆成为标的公司自
然人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7.99%的股份;江苏龙冶持有常州焦环 20%的股权;同
时,王国庆通过其控制的常州飞天齿轮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龙冶 4.69%的股权。



                                      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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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2021 年度驭腾能环前五名供应商中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属于关联方,驭腾能环实际控制人陈力群通过驭腾集团持有其 90%的股权,为
驭腾能环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客户或供应商外,驭腾能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拥
有权益。

      (十)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驭腾能环共有 5 名核心技术人员,具有较
高稳定性,预计本次交易后能够继续在标的公司担任原有岗位。基本情况如下:

  序              性
         姓名            职称           在标的公司任职时间                研究成果
  号              别
                                  2017 年 8 月至今先后担任节能环
         陈学                                                        压力余热回收装置
   1              男     工程师   保事业部部长、执行总经理、总
           西                                                        的控制系统等专利
                                  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5 年 3 月至今先后担任研发工
                         高级节                                      用于焦炉煤气制氢
         周保                     程师、节能项目技术负责人、工
   2              男     能评估                                      的原料气净化系统
           平                     艺室主任、副部长、副总经理等
                           师                                        等专利
                                  职务
                         注册环                                      研究方向为锅炉及
         李军
   3              男     保工程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工程师          工业炉烟气脱硫脱
           辉
                           师                                        硝除尘技术
                                                                     焦炉机、焦侧除尘,
                                                                     干熄焦除尘、筛焦楼
                         中级工   2021 年 9 月至今任设计院-机械工
   4     路凯     男                                                 除尘、转运站除尘等
                         程师     程师
                                                                     袋式除尘系统设计
                                                                     工作
                                                                     研究方向为铁矿石
                                  2021 年 9 月至今任工艺工程师、
   5     张力     男     工程师                                      快速磁化焙烧技术
                                  工艺技术负责人
                                                                     的研究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有两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离职时间及原因                       离职前任职
                          因个人原因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离    2021 年 10 月至离职任设计
  1      王金波    男
                          职                                   院工艺设计工程师
                          因个人原因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离   2019 年 10 月至离职任电气
  2      崔云鹤    男
                          职                                   工程师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不大,不影响标的公司整体技
术的研发。

       (十一)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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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驭腾能环无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十二)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对矿山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标的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取得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陕)JZ 安许证字[2019]010911,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6 日。

     报告期内,2022 年 3 月 31 日,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标的公司下发“(鲁
济钢)应急罚[2022]1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标的公司在安全生产应急
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对标的公司给予罚
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标的公司完成整改,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
对整改完成后的项目进行验收,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出具证明:“目前案件已
执行完毕,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并通过验收,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5 号,第 77 号修订)第二十九条
第三款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性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十三)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及相关措施

     驭腾能环建立了《材料领用管理制度》《材料库房管理制度》《成本考核管
理办法》《生产技术图纸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及标准,
确保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达标。

     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设有生产厂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
并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在采购原材料、生产加工、成本入库及出库环节履
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同时,标的公司在各项目场地设有材料仓库,严格执行了
入库及出库管理程序,保障了产品及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驭腾能环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
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
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十四)标的公司资质及报批情
况”。

                                   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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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产品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重大纠纷。

     (十四)标的公司资质和报批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资质和报批情况如下: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2022 年 8 月 25 日
                                  压力容器制造(含安       陕西省市场监
驭腾能环    TS2261045A-2026                                                  -2026 年 8 月 24
                                  装、修理、改造)           督管理局
                                                                                    日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        陕西省市场监     2023 年 2 月 9 日
驭腾能环    TS3861182A-2027
                                   装、修理、改造            督管理局       -2027 年 2 月 8 日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
                                                                           2022 年 10 月 13
                              级;水污染防治工程      陕西省住房和城
驭腾能环     A261153230                                                    日-2025 年 10 月
                              乙级;焦化和耐火材        乡建设厅
                                                                                13 日
                                  料工程乙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陕)JZ 安许证                              陕西省住房和城       2022 年 5 月 6 日
驭腾能环                             建筑施工
           字[2019]010911                               乡建设厅          -2025 年 5 月 6 日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2020 年 9 月 16 日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    西安市住房和城
驭腾能环      D361300205                                                   -2025 年 9 月 16
                                      包三级            乡建设局
                                                                                 日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西安市住房和城      2020 年 7 月 8 日-
驭腾能环      D261236621
                                        二级            乡建设局          2025 年 7 月 7 日

     5、排污登记

公司名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称
                                                               陕西省住房      2022 年 11 月 11
临潼分                                      环境保护专用
           91610115MAB0KJLT9H001W                              和城乡建设       日-2025 年 11
  公司                                        设备制造
                                                                   厅             月 10 日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11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公司名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称
                                 GB/T19001-2016/ISO9001:      中鉴认证     2020 年 8 月
驭腾能
           0070020Q53048R0S     2015 标准、GB/T50430-2017 标   有限责任    22 日-2023 年
  环
                                             准                  公司        8 月 21 日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名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称
                                                               中鉴认证      2020 年 8 月
驭腾能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0070020E51889R0S                                     有限责任     22 日-2023 年
  环                                       标准
                                                                 公司         8 月 21 日

     8、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名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
  称
                                                               中鉴认证     2020 年 8 月
驭腾能                           GB/T45001-2020/ISO45001:
           0070020S517339R0S                                   有限责任    22 日-2023 年
  环                                       2018
                                                                 公司        8 月 21 日

     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驭腾能环     GR202161001975
                                  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节能服务资质

     2014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4年第67号《公告》,
认定驭腾能环为该部推荐的节能服务公司。

     11、辐射安全许可证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陕环辐证                                          2022 年 9 月 30 日-
  驭腾能环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A2225]                                           2027 年 9 月 29 日

         十五)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
况”之“(十五)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驭腾能环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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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合计                  31,132.76                29,200.50               18,241.61
       负债合计                  21,149.51                19,806.91               15,527.35
      所有者权益                  9,983.25                 9,393.59                2,714.27
       营业收入                   2,507.86                15,862.43               12,916.10
       营业利润                    629.08                  3,181.10                2,354.30
       利润总额                    629.08                  3,178.26                2,354.30
         净利润                     554.66                 3,023.68                2,299.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554.66                 3,023.68                2,299.49
        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525.58                 2,962.98                2,200.02
    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0.53                   471.31                  999.01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81.94                -3,048.09                 -718.62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35.15                  3,420.22                 -235.20
        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23.01                  1,440.33                 596.89
        余额

      九、涉及许可他人使用,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2022 年 8 月 1 日,驭腾能环与蒲城新材料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
定驭腾能环将其持有的发明“一种干式 TRT 缓蚀除盐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
号:ZL201410521635.6)以排他性实施许可的方式授权蒲城新材料使用,许可期
限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1 日,许可地域为中国大陆地区,每年的许
可费用为 50 万元,除标的公司节能环保项目本身使用到该专利制备方法外,不
得自行实施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也不得另行许可其他方使用本专利。

     上述许可的背景为:驭腾能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为了避
免同业竞争情形,将驭腾能环化工产品销售业务剥离,因此标的公司将与化工产
品相关的专利等一次性转给蒲城新材料;该专利“一种干式 TRT 缓蚀除盐剂及
其制备方法”(专利号 ZL201410521635.6)未转让原因主要系该专利为支撑标
的公司国家级专精特新的核心发明,同时该 TRT 缓蚀除盐剂具有良好的除垢功
效,有助于标的公司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及环保工程项目整体系统的稳定运行,

                                     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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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将该专利转让至蒲城新材料,可能给标的公司造成损失,该专利暂不转让至蒲
城新材料。

      十、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驭腾能环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务仍由其
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十一、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
批事项的说明

   (一)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开展 EMC、EPC 项目时,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
等批复文件由项目最终所属方办理,驭腾能环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的排污许可、
环评等行政许可手续;临潼分公司作为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标的公司日常环保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环保违规事项。

   (二)临潼分公司

     1、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情况

     2020 年 11 月 11 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下发《关于陕西驭腾能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能源环保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
评批复〔2020〕118 号);2022 年 5 月 24 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驭
腾能环新建 X 射线探伤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批复
[2022]54 号)。

     2021 年 3 月 12 日,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出具《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临潼分公司能源环保机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自 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为期 20 个工作日的公示。

     2、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
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
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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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

     因此,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进行排污登记。

     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
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610115MAB0KJLT9H001W,有效期自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止。

     3、消防验收

     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生产厂房租赁自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名下房屋,
不动产权登记号:陕(2019)临潼区不动产第 0008504 号。

     2022 年 3 月 21 日,西安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关于陕西驭腾能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租赁厂房》消防技术服务指导意见函(临建函
[2022]41 号),指导意见函显示:2022 年 3 月 15 日,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组织消防验收专家库三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消防技术服务指导,并提出
了整改意见。随后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经现
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评定该项目符合消
防技术标准。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出具《证明》:
标的公司所在办公楼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取得了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
发区大队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标的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今,未受到本单位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驭腾能环及临潼分公司不存
在因违反有关环保、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驭腾能环 55%
的股权,不涉及新增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
批事项。

      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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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
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
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
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
收回。

     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
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
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
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标的公司在相
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
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
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
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
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
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
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
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标的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
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
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
物占有该商品;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
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
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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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原则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M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及技术服务及其他类。

     (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MC)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是标的公司为合作方提供余热回收系统的资金筹措、建设、
达到合同约定的各种参数指标和验收标准,在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合作方运营管
理或标的公司运营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收益期每月收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并最
终在收回最后一期款项后将余热回收系统无偿移交给合作方的业务模式。合同能
源管理业务模式下,形成的相关资产通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合同能
源管理收入的确认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受益期,根据合同履约期间的双方确认的
节能效果确认收入。

     (2) 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标的公司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履约
进度并确认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履约进度进行重新
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3) 技术服务

      标的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或提供单次结算的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义务,
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完
成项目并经客户或者第三方验收,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公司年报等资料,驭腾能环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主要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驭腾能环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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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

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驭腾能环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陕西驭腾零壹节                                      租赁服务;节能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100%       -     设立
 能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3、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标的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新设成立子公司陕西驭腾零壹节能管理有限
公司,驭腾零壹 2022 年未开展业务,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情况已纳入标的公司
的合并范围。

       四)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财会[2022]3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通知: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
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
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
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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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
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标的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
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日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56                 208.10         -            116.54   116.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5.83         -            125.83   125.83

未分配利润                      1,653.37              1,644.08         -             -9.30    -9.30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的情况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标的公司驭腾能环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会计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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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驭腾集团、陈力群等交易
对方持有的驭腾能环 55%的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支付对价及
发行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其中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其中现金支付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元)
                                    (元)             (股)           金额(元)
驭腾集团       178,351,773.37       113,253,376.09       6,088,891        65,098,397.28
陈力群          24,843,854.56        15,775,847.65         848,164         9,068,006.92
博睿永信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聚力永诚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王国庆          43,122,908.77        27,383,047.07       1,472,207        15,739,861.70
合计           297,000,000.00       188,595,000.00      10,139,516      108,405,000.00

       (一)发行股份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2)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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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之日,即 2023 年 4 月 28 日。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序号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 80%(元/股)
   1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3.24                     18.60
   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3.96                     19.16
   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3.32                     18.66

       经与交易各方协商,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考虑,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值 3.85 元/股。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
整方法如下:

        假设 调整前每股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
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
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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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
永诚、王国庆共 5 名特定对象,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发行数量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标的公司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评估报
告》,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合计为 54,2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标的公司 55%股份的交易作价为 29,700
万元。

       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29,700 万元以及 18.60 元/股的发行价格测算,本次
交易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合计为 10,139,516 股,不足一股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拟发行股份合计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 72,597,516 股(不考虑募集
配套资金)的 13.97%。

       本次重组中,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其中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其中现金支付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元)
                                       (元)            (股)           金额(元)
驭腾集团          178,351,773.37      113,253,376.09       6,088,891       65,098,397.28
陈力群             24,843,854.56       15,775,847.65         848,164        9,068,006.92
博睿永信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聚力永诚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王国庆             43,122,908.77       27,383,047.07       1,472,207       15,739,861.70
合计              297,000,000.00      188,595,000.00      10,139,516     108,405,000.00

       以上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予以
注册的数量为准。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
相应调整。除该等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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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除该等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
行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关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股份锁定安排如下:

   (1)驭腾能环、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

     交易对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
诺函:

     ①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a)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b)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各年度末,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若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润数达到各方另行签
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截至当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驭腾集团、博
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16%、21%、26%、37%;若标的公司在
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末未能完成上述累积承诺净利润,则应按照累积实现净利润
占累积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应解锁股份
及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

     ②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2)王国庆

     交易对方王国庆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①王国庆承诺截至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如其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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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
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②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运营所产生的
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约定,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实施分红,
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割后由上市公司按比例享有。

     (二)现金支付具体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现金支付方式为:博通股份本次交易如成功募集配套资金,且在扣除相
关费用后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上市公司于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并完成验资
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各主体分别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如扣除相关费用后不
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则上市公司于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并完成验资后 5 个工作
日内,根据交易对方各自现金对价占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总额的比例,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募集配套资金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不足部分或未成功募集配套资金的,
则上市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出具
确认函之日且在标的资产交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 2 个月内支付完毕。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


                                 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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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股票发行的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询价发行,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公司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确定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条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所发行的股份。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确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配套融资
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8,859.5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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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询价结果确定。

       在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
定期的约定。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所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
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如下用途:

                                                                    单位:万元


   1          本次重组现金支付部分                                    10,840.50
   2          对标的公司增资                                           5,000.00
   3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3,019.00

                       合计                                           18,859.50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等,有利于降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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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资金支付压力,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财务灵活性,推动
公司稳定发展;

     2、对标的公司增资,一方面,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另
一方面,充实标的公司资金实力,有利于标的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高盈利
能力,同时降低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可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
储备。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降低财务风险,优
化负债结构,具有必要性。

     (五)其他信息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
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
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
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
期,则上市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资金
情况自主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相关项目,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过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经营实际情况
为基础,评估报告中涉及收益法项目中未来现金流及收益未包含配套募集资金投
入产生的现金流入或经营收益,且不以配套募集资金投入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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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概述

       鹏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西
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的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经审计后股东全
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54,200.00 万元,相对于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净资产
账面值 9,412.36 万元,评估增值 44,787.64 万元,增值率 475.84%。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鹏
信评估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结果为基础,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标的公
司 55%股份的评估值为 29,81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标的公司 55%
股份的交易作价为 29,700 万元。

       二、驭腾能环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方法的选取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理由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
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
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
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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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选择理由简述如下: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被评估企业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非上市
公司的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且交易信息不公开,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相对完整
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通过对国家有关政策、国家经济运行环境和相关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驭腾能环的
经营情况等分析,驭腾能环目前运行正常,其管理团队和其他主要职员以及经营环
境等均相对稳定,相关收益的历史数据能够获取,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驭腾能环
的未来收益期限及其所对应收益和风险能够进行相对合理预测和估计,适宜采用收
益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有完整的会计记录信息,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及负债权属清
晰,相关资料较为齐备,能够合理评估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适宜采用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假设

     1、评估基准假设

   (1)交易基准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处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环境和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相应的价值估计或测算。

   (2)公开市场基准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处在的交易市场是公开市场,市场中有足够数量的
买者、卖者且彼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买者、卖者都是自愿的、理性的且均具有足
够的专业知识;市场中的所有交易规则都是明确的且公开的;市场中所有买者和所
有卖者均充分知情,都能够获得相同且足够的交易信息;市场中所有交易行为都是
在足够充分的时间内自由进行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持续经营/继续使用基准假设

     假设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经济体在评估基准日所具有的经营团队、财务结构、
业务模式、市场环境等基础上按照其既有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假设与评估对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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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所有资产/负债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
使用。

     2、评估条件假设

   (1)评估外部条件假设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
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
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融资条件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
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于评估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
被评估企业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
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假设被评估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及安
全生产经营之有关规定进行。

   (2)评估对象和范围方面的假设

     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并继
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同时假设现有的管理、经营范围、业务方向、技
术团队的相对稳定,或变化后的管理、经营范围、业务方向、技术团队对被评估企
业无重大影响;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继续保持目前的水平;
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假设被评估企业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
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
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评
估范围仅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估企业提供清单以外可
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3)对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评估所必需资料的假设

     假设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评估所必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明
细表申报评估信息、与评估对象及其对应评估范围所涵盖的资产负债或被评估企业
有关的经营数据和信息、相关财务报告和资料及其他重要资料等)是真实的、完整
的、合法的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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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从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取的资料的假设

     假设本次评估从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取的资料能够合
理反映相应的市场交易逻辑,或市场交易行情,或市场运行状况,或市场发展趋势
等。对本次评估引用的与价格相关的标准、参数等,我们均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
行了如实披露。

   (5)有关评估对象及与其相关的重要资产的法律权属的假设

     除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
取得、使用、持有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即其法律
权属是明确的。

   (6)其他假设条件

     除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①所有
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不宜拆封的资产以及在我们实施现场
查看时仍在异地作业或暂未作业的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②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
结构、性能、品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的;③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
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存放等,因而其是处在安全、经济、
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均未列于本次评估的考虑范围。

   (7)本次评估的特定假设

     ①驭腾能环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认定有效期三年。本次评估,假设驭腾能环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资质认证并享有目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驭腾能环所开展的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可享有三免三减半及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本次评估,假设驭
腾能环名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够持续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

     ③假设驭腾能环目前在建、待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够按照预期计划开工、完
工并按期产生节能收益,相关项目收益水平维持现有状况。

     ④假设驭腾能环按照经营计划于评估基准日起终止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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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假设驭腾能环名下所经营的陕焦 4.3 米荒煤气余热回收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
底终止运营。

     ⑥假设驭腾能环于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到期后,能够取得并建设与到期项目
盈利状况、规模相若的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
值,即:

    VOE  VEn  VIBD (式 1)

    式 1 中:

                VOE
                       ——表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En
                       ——表示企业整体价值

                VIBD ——表示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 的模型为: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即:

    VEn  VOA  VCO  VNOA (式 2)

    式 2 中:

                VEn
                       ——表示企业整体价值

                VOA
                       ——表示经营性资产价值

                VCO
                       ——表示溢余资产价值

                VNOA
                       ——表示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采用以下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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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Fi                Fn  1  g 
    VOA                                                  (式 3)
                 1  r                 r  g   1  r n12
                              m                      m
           i 1              i
                              12



     式 3 中:

                 VOA
                            ——表示评估基准日经营性资产价值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自由现金流量, i  1,2,, n
                  Fi

                  Fn
                         ——表示预测期末年即第 n 年预计的自由现金流量

                  r ——表示折现率

                  n ——表示预测期

                  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

                  g ——表示永续期各年的自由现金流量预计的年平均增长率

                  m ——表示当评估基准日所在的月数(仅当评估基准日为年末时,

m=0)

     第 i 年自由现金流量 根据以下模型计算:

     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税后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增量

     =  +  × (1  ) +      (式 4)

     式 4 中: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自由现金流量, i  1,2,, n
                  Fi


                  P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税后净利润

                  I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利息支出(T 为所得税税率)

                  D A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经营性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C A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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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W 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营运资金的增量

     折现率 r 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


                                      1  T  (式 5)
                 VE           VIBD
     r  re              rd 
              VE  VIBD      VE  VIBD

     而权益资本成本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re  rf  MRP  e  rc (式 6)


     式 5 和式 6 中:

                       re ——表示权益资本成本

                       rd ——表示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rf ——表示无风险报酬率(取长期国债利率)

                       rc ——表示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VE ——表示评估基准日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VD ——表示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 ——表示企业所得税税率

                       MRP ——表示市场风险溢价


                       e   ——表示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付息债务成本 :根据付息债务的实际情况计算其偿还周期,而采用与评估
基准日相近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无风险报酬率 rf :采用长期国债利率对无风险报酬率 rf 进行估计。

     市场风险溢价 MRP :按照 CSI300 每个月的月末(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收盘指数相对于其基期指数(1000)的变化率(几何收益率)作为测算月的市场
收益率,可以得出 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各个月的市场收益率的估
计值;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市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
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市场预期报酬率 的估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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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无风险利率 的估计值和市场预期报酬率 的估计值,按下式计

算各计算区间的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 =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  e




                  VD  1  T  
      e   u  1               (式 7)
                     VE     


    式 7 中: u ——表示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通过可比公司进行估计。

     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综合考虑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

营阶段;历史经营情况;企业的运营风险;产品类别、渠道资源的可持续性;企
业业务模式;企业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等等。

     溢余资产价值 VCO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且评

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该等资产通常采用成本法评
估。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VNOA :非经营性资产指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总额与

非经营性负债总额之差的简称。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生产经营无
关的且评估基准日后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和负债。通常情况下,非
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与经营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往来款及保证
金、押金、递延所得税、应付股利等。该等资产和负债采用成本法评估。

     付息债务价值 :采用成本法评估。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驭腾能环的经营情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
第二阶段为 2028 年 1 月 1 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假设驭腾能环将保持 2027
年预测的收益水平。



   (1)营业收入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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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驭腾能环主营业务组成,其具体可分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以下简称
EMC 业务)、尾气治理余热回收等环境工程业务(以下简称 EPC 业务)、技术
服务及其他业务。驭腾能环企业管理层就上述不同业务分别预测收入、成本。

     1)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 业务)

     驭腾能环 EMC 业务主要针对以焦炭厂、钢铁厂为主的客户提供焦炉荒煤气
余热回收及干熄焦等业务。驭腾能环与客户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为客户出资
建设对应余热回收装置或干熄焦设备,并将余热通过热交换设备转化为高温蒸汽
提供至客户使用,客户每月根据蒸汽量或干熄焦量向驭腾能环支付节能服务费用。
通常 EMC 业务能源管理合同期在 6~8 年,合同到期后驭腾能环无偿将相关热
回收装置移交至客户。

     在上述业务模式下,EMC 业务存在如下关键要素:

    要素名称                                        说明
                       根据驭腾能环历史项目的统计情况,EMC 业务的能源管理合同周期
合同服务周期           通常在 6~8 年,少量项目低于 5 年。无论合同周期长短,在项目结
                       束后驭腾能环均向客户无偿交付所建设的能源回收设备。
                       建设周期指设备装置从开建到投产要求的建设周期。其中荒煤气余热
建设周期
                       回收装置建设期通常在 6 个月,干熄焦设备建设通常超过 12 个月。
                       项目总投资包括合同投资金额及实际投资金额,由于 EMC 项目的主
                       要结算标的为蒸汽产出量或干熄焦量,客户对实际投资关注度较弱。
项目总投资
                       根据以往 EMC 项目情况,驭腾能环投资建设的 EMC 项目实际投资
                       额通常小于合同投资额。
                       根据驭腾能环为客户建设的余热回收装置规模数量不同,其设计产量
设计产量
                       (蒸汽、干熄焦量)均有所差异。
                       根据 EMC 项目间的差异,运维期的运维工作可分为驭腾能环负责及
运维责任方
                       客户负责两类,其中以驭腾能环负责运维为主。
结算标的类型及         驭腾能环的结算标的主要包括蒸汽及干熄焦量两类,结算价格在
价格                   50~100 元/吨之间。
                       在 EMC 项目运行阶段需要消耗水、电、蒸汽等能源介质,根据合同
是否包含能源介
                       约定可分为完全由驭腾能环承担、客户提供限额能源介质、客户完全
质费
                       承担能源介质费三种。

     基于上述因素,驭腾能环对 EMC 业务收入,采用分项目方式分别预测收入,
各项目采用如下方式进行预测:

     单项目各期收入=本期节能产出量×结算单价

     需要说明的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
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节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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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
 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截至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所运营的全部 EMC 项目中,
 除与国网宁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4×55
 孔 220 万吨焦炉两套上升管余热利用装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宁夏庆华一二期
 项目)因签署合同能源管理的对方单位并非焦炉厂建设单位,无法享有该税收优
 惠政策外,其余 EMC 项目均能够适用上述增值税减免政策。故除宁夏庆华一期
(运营中)、二期项目(在建中)外,上述结算单价均为含税价格。

      此外,部分 EMC 合同中存在约定效益分享比例条款,其实际执行中效益分
 享系通过合同所约定的结算单价考虑,即合同所约定的结算单价已考虑了上述效
 益分享比例。

      截至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实际运营 EMC 项目 8 项,当年已结束运营 EMC
 项目 1 项,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已签署合同在建或即将建设 EMC 项目 5 项。
 根据余热回收类型不同,又可分为荒煤气余热回收 EMC 项目及干熄焦余热回收
 EMC 项目,具体如下:

                                                              约定运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简称             项目类型                             行周期   预计投资金额
                                       (截至报告出具日)
                                                              (年)     (万元)
                        荒煤气余热回
 黄陵煤化项目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8             2,071.89
                            收
 莱钢 1-3#锅炉项        荒煤气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结束运行     4               229.11
 目                         收
 莱钢 5-6#锅炉项        荒煤气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8               620.97
 目                         收
                        荒煤气余热回
 龙门煤化项目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8             1,639.69
                            收
 内蒙古庆华腾格
 里煤化 5.5 米焦        荒煤气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5             1,166.98
 炉上升管余热回             收
 收项目
 宁夏庆华煤化集
 团有限公司 5.5         荒煤气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5             1,002.30
 米焦炉上升管余             收
 热利用项目一期
                        荒煤气余热回
 陕焦 4.3 米项目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8               999.32
                            收
                        荒煤气余热回
 陕焦 5.5 米项目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8             1,185.60
                            收
 云南陆良上升管         荒煤气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运行中       8             1,238.27
 余热回收项目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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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简称             项目类型                                 行周期      预计投资金额
                                      (截至报告出具日)
                                                                 (年)        (万元)
洛阳龙泽能源
5.5 米焦炉配套         干熄焦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待建设           6              11,490.58
125t/h 干熄焦及            收
余热发电项目
陕焦 5.5 米焦炉
                       干熄焦余热回
配套 150t/h 干熄                      已签署合同,建设初期         8              14,355.37
                           收
焦余热回收项目
                       荒煤气余热回
浩海煤化                              已签署合同,建设初期         8               3,298.04
                           收
龙门煤化 3-4#、        荒煤气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完成建设
                                                                   8               4,091.83
7-8#                       收             试运行阶段
宁夏庆华煤化集
团有限公司 5.5         荒煤气余热回   已签署合同,完成建设
                                                                   5               1,063.94
米焦炉上升管余             收             试运行阶段
热利用项目二期

     驭腾能环为客户提供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装置的建设及运维服务,通过热交
换设备产生的高温蒸汽与客户进行节能结算。

     根据驭腾能环提供的节能单据,截至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在运营的 8 项
EMC 项目近两年结算类型及结算量如下:

                                         指标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单位
黄陵煤化项目                            蒸汽 t      208,881.00    205,201.00     186,648.00
莱钢 5-6#锅炉项目(莱钢上升管项目)      蒸汽 t      106,598.64    115,845.51     102,371.96
龙门煤化项目                            蒸汽 t      118,050.00    120,673.00      44,347.00
内蒙古庆华腾格里煤化 5.5 米焦炉上
                                        蒸汽 t       15,870.02               -              -
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焦
                                        蒸汽 t       16,694.27               -              -
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目一期
陕焦 4.3 米项目                         蒸汽 t       41,258.60     41,467.80       8,489.50
陕焦 5.5 米项目                         蒸汽 t       48,480.00     85,714.00      99,031.00
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蒸汽 t       39,014.00               -              -

     龙门煤化项目于 2020 年 6 月投产运营,导致 2020 年蒸汽产出量低于其他年
度。陕焦 5.5 米项目因 2022 年 5 月 1#焦炉停产大修影响该 EMC 项目 50%产能,
致使 2022 年蒸汽产出量大幅低于 2021 年。其他项目各年度蒸汽产出量较为稳定。

     从驭腾能环客户类型来看,其 EMC 项目主要面向焦化厂及自带焦化产能的
钢铁厂,其蒸汽产生量与焦化厂焦炭产能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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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尚处于运营期项目的蒸汽量,主要参考其历史年度蒸汽产生量进行预测,
以后年度预期保持稳定。对于已签署合同在建设期或即将建设的 EMC 项目,被
评估企业管理层参考项目设计产能,并结合项目特点及以往项目产能利用率情况、
保底条款进行预测。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吨
                           结算
       项目简称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标的
黄陵煤化项目               蒸汽   207,041      207,041    207,041    207,041     208,881
莱钢 5-6#锅炉项目(莱
                           蒸汽         -      111,222    111,222    111,222     111,222
钢上升管项目)
龙门煤化项目               蒸汽   119,362      119,362    119,362    119,362     118,050
内蒙古庆华腾格里煤化
5.5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       蒸汽    47,610       63,480     63,480     63,480      63,480
回收项目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
公司 5.5 米焦炉上升管      蒸汽    55,091       73,455     73,455     73,455      73,455
余热利用项目一期
陕焦 4.3 米项目            蒸汽         -             -         -     41,363      41,363
陕焦 5.5 米项目            蒸汽    96,960       96,960     96,960     72,720      48,480
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
                           蒸汽    66,240       63,086     60,082     57,221      52,019
收项目
洛阳龙泽能源 5.5 米焦
                           干熄
炉配套 125t/h 干熄焦及            800,000      800,000    800,000           -             -
                           焦量
余热发电项目
陕 焦 5.5 米 焦 炉 配 套
150t/h 干熄焦余热回收      蒸汽   574,600      574,600    574,600    287,300              -
项目
浩海煤化                   蒸汽   182,400      182,400    182,400     79,800              -
龙门煤化 3-4#、7-8#        蒸汽   213,589      213,589    213,589    201,025     100,513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
公司 5.5 米焦炉上升管      蒸汽    77,520       77,520     77,520     77,520      36,480
余热利用项目二期

     需要说明的是,2022 年 5 月陕焦 5.5 米项目因涉及 95 万吨焦化 1#焦炉炉体
下沉,窜漏严重,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4 日开始停炉冷炉,并
开展拆除、设计、大修等工作,由此使得驭腾能环同步拆除该焦炉涉及的余热回
收装置;该组焦炉约占该 EMC 项目产能的 50%,上述事件导致该 EMC 项目收
益大幅下降。根据相关当事人提供的《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关于 5.5 米焦炉 1
炉大修及技术升级项目立项的请示》(陕焦化司字〔2022〕10 号)及评估人员
与被评估企业管理层的访谈情况,该焦炉预计于 2024 年 6 月复产,故在预测 2024


                                     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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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及以后年度节能蒸汽量时,考虑了 1#焦炉复产对项目收益的影响。

     同时,根据《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新投焦炉炭化室高
度 5.5 米以上焦炉企业及符合产业政策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加快干熄焦改造建设
进度。2022 年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炉占比由 24%下降至 20%。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
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100 号,陕西省拟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淘汰 4.3 米焦炉。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22 年淘汰 4.3 米焦炉主要集中在山
西区域,2022 年山西区域关停 4.3 米焦炉涉及有效产能约 1,900 万吨。目前全国
4.3 米焦炉在产产能约 1.12 亿吨,占全国焦化产能 20%左右,根据十四五规划要
求,落后产能将逐步置换淘汰。重点省份山西、内蒙等区域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
2023 年焦化企业落后产能将继续淘汰。

     目前,驭腾能环运营的陕焦 4.3 米 EMC 项目尚未收到相关关停要求,但基
于谨慎考虑,本次评估假设该 EMC 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底终止运行。根据驭腾
能环与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EMC 项目合同》载明的相关条款,“因
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互不赔偿”。根据该合同对不可抗力之定义,包括政府单位
或其他主管部门的采取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
由此,本次评估未考虑因设定项目停产而造成的驭腾能环潜在经济损失或相关补
偿。

     驭腾能环管理层根据历史 EMC 项目建设情况,判断未来年度 2024 至 2026
年期间,分别新增 1~2 项 EMC 项目(包括干熄焦及荒煤气余热回收),并根
据以往项目建设进度、设计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对预计新增项目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结算    项目投资 设计产能年         合同签署   预计投     运维周
    新增项目
                        标的    额(万元) (万吨/年)        日期     产日期     期(年)
2024 年预计新增
荒煤气余热回收         蒸汽       1,200.00          11.86    2024-12   2025-07       8
项目
2025 年预计新增
                       干熄焦    12,000.00         106.51    2025-06   2026-07       6
干熄焦项目
2025 年预计新增
荒煤气余热回收         蒸汽       4,000.00          39.53    2025-12   2026-07       8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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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预计新增
荒煤气余热回收         蒸汽            4,000.00             39.53       2026-06       2027-01           8
项目

     新增项目节能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吨
                                结算
         项目简称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标的
 2024 年预计新增荒煤气
                              蒸汽          94,862         94,862      47,431                 -              -
 余热回收项目
 2025 年预计新增干熄焦
                              干熄焦      852,077      426,039                 -              -              -
 项目
 2025 年预计新增荒煤气
                              蒸汽        316,206      158,103                 -              -              -
 余热回收项目
 2026 年预计新增荒煤气
                              蒸汽        316,206               -              -              -              -
 余热回收项目

     在结算单价方面,各项目结算价格均在 EMC 合同中固定且不存在变动条款。
对于由驭腾能环承担能源介质费的项目,在结算时扣除能源介质费结费;对于满
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EMC 项目,其确认收入时不扣除相关销项税额。由此在预
测期内,被评估企业管理层对各 EMC 项目收入按照预测节能量×适用结算单价
进行预测,相关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黄陵煤化项目                         1,405.81       1,405.81        1,405.81       1,405.81       1,418.30
莱钢 5-6#锅炉项目(莱钢上
                                             -        566.21          566.14        566.29         565.98
升管项目)
龙门煤化项目                           714.50         714.50          714.50        714.50         706.65
内蒙古庆华腾格里煤化 5.5
                                       424.71         566.29          566.29        566.29         566.29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             404.92         539.89          539.89        539.89         539.89
目一期
陕焦 4.3 米项目                                                                     285.24         285.24
陕焦 5.5 米项目                        668.64         668.64          668.64        501.48         334.32
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收项
                                       443.67         422.55          402.43        383.26         348.42
目
洛阳龙泽能源 5.5 米焦炉配
套 125t/h 干熄焦及余热发电           7,056.00       7,056.00        7,056.00              -              -
项目
陕焦 5.5 米焦炉配套 150t/h 干
                                     5,343.78       5,343.78        5,343.78       2,671.89              -
熄焦余热回收项目
浩海煤化                             1,276.80       1,276.80        1,276.80        558.60               -


                                                 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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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龙门煤化 3-4#、7-8#           1,110.66      1,110.66    1,110.66    1,045.33      522.67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     569.77         569.77      569.77      569.77      268.13
目二期
2024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
                               512.25         512.25      256.13
荒煤气余热回收)
2025 新增项目(预测增量-干
                              7,365.01      3,682.51
熄焦)
2025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
                              1,707.51        853.75
荒煤气余热回收)
2026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
                              1,707.51
荒煤气余热回收)
EMC 项目合计收入             30,711.55     25,289.41   20,476.83    9,808.35     5,555.88

     对于预测期 2023 年~2027 年期间,到达合同约定经期期限的项目,评估假
设不再续期,项目资产移交后终止经营。对于在 2028 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 EMC
项目,本次评估假设驭腾能环于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到期后,能够取得并建设
与到期项目盈利状况、规模相若的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EPC 业务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施工,服务
商承担系统的规划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
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将系统整体移交业主运
行。EPC 是节能环保工程建设行业总承包业务的普遍模式。

     驭腾能环 EPC 业务下游客户主要是焦化、钢铁、冶金等能耗高的大中型企
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上升管余热回收、干熄焦余热回收、VOCs 废气治理、干熄
焦配套除尘及机焦侧除尘等业务。

     驭腾能环 EPC 业务近三年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EPC 项目                   10,230.99               6,831.34                  947.03

     就 EPC 项目营业收入的构成而言,2020 年营业收入主要以上升管余热回收
项目为主,其占比超过 95%;2021 年营业收入主要以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为主,
但占比较 2020 年有所下降;2022 年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收入有所减少,除尘类


                                         2-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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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和其他类型项目(包括冷焦输送通廊项目、机务安装项目、焦炉烟道改造项
目等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各业务的收入占比较为均衡。通过对各年 EPC 业务
占比趋势变化分析,驭腾能环环保类工程业务丰富度逐年提升。

     驭腾能环 EPC 业务近三年收入显著上升,主要原因是:①EPC 业务资金主
要来源于客户或其他总包单位,企业代垫支出的资金较少,项目风险相对较低。
2020 年下半年被评估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决定大力拓展 EPC 业务,
EPC 项目承接量显著增加;②EPC 业务丰富度逐年提升,不再满足于原有的上
升管余热回收项目;③企业自身技术实力提高,2021 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④企业管理团队在节能服务行业从业多
年,相关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较高。

     对于 EPC 业务收入的预测,驭腾能环管理层结合在手订单及储备项目情况,
预计其 2023 年 EPC 业务收入与 2022 年基本保持一致。

     截至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已签署合同且预计在 2023 年能够确认收入的项
目合计 13 个,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 2023
序                                                                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                      类型                    年确认收
号                                                              (不含税)
                                                                                 入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25 米焦炉荒
1                                                  上升管项目      2,318.58        219.94
     煤气显热回收利用项目
     山西曙光船窝煤业有限公司化产 VOCs 废弃        废气治理项
2                                                                    262.39         14.48
     治理项目                                          目
     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升管
3                                                  上升管项目      1,472.79         73.64
     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4    2×100 万吨焦化 4.3 米焦炉升级改造项目 6.78    除尘项目       2,605.86        615.34
     米捣固焦炉机侧、焦侧地面除尘站工程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及医药
                                                   机务安装项
5    中间体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机务安装和电                        1,262.29        694.26
                                                       目
     气仪表自动化安装(含采购)工程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5.5m 焦炉荒煤气先
                                                   土建施工项
6    热回收利用 2 号焦炉改造建设项目土建及机                         412.84         21.26
                                                       目
     务总承包工程
     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上升管余热回收
7                                                  上升管项目        849.56         26.68
     项目
     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2
8    孔 6.25 米捣固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上升管余      上升管项目        500.99         14.68
     热回收系统



                                        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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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 2023
序                                                            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                  类型                      年确认收
号                                                          (不含税)
                                                                               入
     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升管
9                                              上升管项目      1,358.43      1,358.43
     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废气    废气治理项
10                                                               102.70        102.70
     处理装置采购安装项目                          目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污水    污水处理项
11                                                                35.72         35.72
     处理装置采购安装项目                          目
12   宁夏庆华干熄焦一期除尘系统                 除尘项目         545.58        545.58
13   宁夏庆华干熄焦二期除尘系统                 除尘项目         545.58        545.58

     据上表,驭腾能环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签署合同且预计在 2023 年能够确认收
入的 EPC 业务金额约为 4,268.29 万元,约占 2023 年 EPC 项目预测收入的 42%。

     根据驭腾能环管理层提供的 EPC 储备项目清单,目前储备项目共计 39 个。
企业管理层根据储备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其中标概率,基于谨慎本次评估仅对中标
概率较高的储备项目的合同金额予以统计并进行折扣调整,预计中标概率较高的
储备项目合同金额约为 18,500.00 万元(不含税)。其中:管理层预计在 2023
年可确认收入的项目金额约为 8,357.62 万元(不含税),约占 2023 年 EPC 项目
预测收入的 80%以上。上述储备项目中,目前已签署合同的项目包括驭腾能环与
陕西华信创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签署的《低压柜采购合同》,合
同金额 67.00 万元(含税);驭腾能环与贵州骐信实业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签署的《上升管余热回收综合利用设备销售供货及安装合同》,合同金额 1,200.00
万元(含税)。

     对于 2024 年及以后年度 EPC 业务收入预测,根据驭腾能环管理层介绍,由
于 EPC、EMC 均为合同能源项目,二者需投入的技术差异较小,不同之处在于
EPC 业务资金主要来源于客户或其他总包单位,EMC 业务资金由企业全额垫付,
后期通过企业运维节能设备实现投资的陆续回收。EMC 业务收益较高,但前期
垫资较大,实际运营中需根据企业资金状况开展,但回款也较为稳定,回款现金
流充裕;EPC 业务收益较低且回款账期较长,资金压力依然存在。随着企业快速
发展,资金量逐步充裕,未来年度企业拟将市场发展方向确定以 EMC 业务为核
心;对收益相对较低的 EPC 项目,预计其收入逐步下降至稳定状况。

     3)技术服务及其他



                                     2-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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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驭腾能环其他业务主要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该业务主要包括余热回收、尾
气治理、脱硫除尘等环保领域的设计、运维服务。

     驭腾能环凭借其在余热回收等环保领域的设计、运维经验,于 2022 年底与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6.25 米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利用项目》运
维合同,由驭腾能环为其 2 套 2×65 孔 6.25 米焦炉提供余热回收装置运维服务。

     由于此类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并非企业核心业务发展方向,企业管理层对驭腾
能环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预测,本着谨慎原则,主要考虑企业现有已签合同
并结合历史收入水平,基于未来年度考虑保持相对稳定的状况进行预测。

     4)收入预测结果

     驭腾能环管理层根据自身企业发展规划,基于上述市场分析,对未来年度各
类产品或服务收入进行预测。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年度        永续期          2027年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EMC 业务        30,711.55       30,711.55      25,289.41     20,476.83       9,808.35      5,555.88
   EPC 业务        5,893.05        5,893.05      5,893.05       6,547.83       8,184.79     10,230.99
其他环保业务           470.00      470.00         470.00        470.00          470.00       470.00
     合计          37,074.60      37,074.60      31,652.46      27,494.66      18,463.14     16,256.87

    (2)营业成本的预测

     1)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 业务)

     驭腾能环 EMC 业务涉及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能源介质消
耗、折旧摊销及其他成本费用。

     其他成本主要为运维人员差旅费、项目现场机械使用费、维修施工费和分项
维保服务费。

     历史年度,驭腾能环 EMC 项目成本组成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4,181.47                    4,132.55                    3,175.95
    营业成本                          1,781.19                    1,708.88                    1,209.11



                                              2-1-14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其中:人工成本                 271.66             174.78                         60.75
         材料成本                  9.56              71.44                         75.27
     其他成本费用                428.44             597.34                        343.95
         折旧摊销               1,065.33            865.32                        729.15
         能源消耗                  6.20                     -                             -
      毛利率                    57.40%             58.65%                        61.93%

     通过对比上述数据,从项目整体毛利率来看,驭腾能环 EMC 业务毛利率较
为稳定且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具体需结合不同项目单独分析。

     从成本构成而言,驭腾能环 EMC 业务历史年度的主要成本为建设项目折旧
摊销,其次是以分项维保服务为主的其他成本。由于在历史时期驭腾能环 EMC
业务多数约定由客户提供能源介质或由客户提供保底能源介质费,少量需由驭腾
能环承担的能源介质费已在结算价格中扣除,故历史时期体现为较少的能源介质
消耗费用。

     分项目来看,驭腾能环各 EMC 项目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成本组成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成本合计   519.70             504.86       529.60
         黄陵煤化项目                项目收入    1,418.30          1,393.31     1,267.31
                                   项目毛利率    63.36%            63.77%       58.21%
                                  项目成本合计   170.07             164.15       36.09
莱钢 5-6#锅炉项目(莱钢上升管
                                     项目收入    543.06             588.85       528.32
           项目)
                                   项目毛利率    68.68%            72.12%       93.17%
                                  项目成本合计   220.20             256.16       111.15
         龙门煤化项目                项目收入    706.65             722.35       265.46
                                   项目毛利率    68.84%            64.54%       58.13%
                                  项目成本合计    60.67                -           -
内蒙古庆华腾格里煤化 5.5 米焦
                                     项目收入    141.57                -           -
    炉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项目毛利率    57.14%                -           -
                                  项目成本合计    59.86                -           -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项目收入    122.16                -           -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毛利率    51.00%                -           -




                                      2-1-15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项目名称             成本组成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成本合计     228.93       204.20       54.40
        陕焦 4.3 米项目          项目收入       284.52       285.96       58.54
                                项目毛利率     19.54%       28.59%       7.07%
                               项目成本合计     315.92       479.75      296.76
        陕焦 5.5 米项目          项目收入       334.17       591.08      682.92
                                项目毛利率      5.46%       18.84%       56.54%
                               项目成本合计     166.04        0.01          -
 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项目收入       261.32          -           -
                                项目毛利率     36.46%           -           -

     历史年度,驭腾能环多数 EMC 项目毛利率水平在 50%以上。其中:

     陕焦 4.3 米 EMC 项目于 2020~2022 年三年毛利率分别为 7.07%、28.59%和
19.54%,远低于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落后工艺产能,焦炉显热能效转
换效率较低,导致其在接近的投资规模下设计产能较低。相较其他项目,陕焦
4.3 米 2×50 孔荒煤气余热回收 EMC 项目实际投资 999.32 万元,设计年蒸汽产
能为 5.95 万吨;而其他类似孔数的 5.5 米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项目总投资规模在
1,000~1,200 万元,设计年蒸汽产能约在 9~12 万吨。由此导致该项目折旧摊销
水平过高,项目毛利率较低。

     驭腾能环陕焦 5.5 米项目于 2020~2022 年三年毛利率分别为 56.54%、18.84%
和 5.46%,亦远低于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该项目 95 万吨焦化 1#焦炉炉体下沉,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4 日开始停产大修;该组焦炉约占该 EMC
项目产能的 50%,因固定成本无法摊薄,该停产事件致使该 EMC 项目收入及毛
利率大幅度下降。

     此外,驭腾能环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于 2022 年 4 月投产,但受焦
炭价格影响焦化厂开工不足,导致项目产能未达预期水平,且 2022 年为该项目
投产首年,由此影响该项目毛利率水平。

     本次评估对于不同 EMC 项目,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对各项成本分别进行预
测。

     ①人工成本



                                  2-1-15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EMC 项目的人工成本主要为外包人员及少量内部巡视运维人员的基本工资、
社保、奖金、公积金等。

     各 EMC 项目的人工成本=对应 EMC 项目维保人员数量×人员月均工资(含
社保)×(1+奖金比例)

     对于在手运营项目,评估参考该 EMC 项目最近时期运维人员人数及历史月
均工资对 2023 年人工成本进行预测,同时结合历史年度奖金水平考虑相应奖金
支出。

     对于在建及拟建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企业预算人数,并参考同类项目
工资水平、奖金水平对人工成本进行预测。

     此外,对于少量由客户自行运维的 EMC 项目,评估时仅考虑少量巡场运维
人员人工成本。

     预测期各项目运维期人员数量判断如下:

                                                                                    单位:人
                                            2023              2025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6 年     2027 年
                                             年                年
黄陵煤化项目                                 14       14       14          14         14
莱钢 5-6#锅炉项目(莱钢上升管项目)           11       11       11          11          -
龙门煤化项目                                               焦化厂自行运维
内蒙古庆华腾格里煤化 5.5 米焦炉上升管
                                              9       9         9          9           9
余热回收项目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
                                              9       9         9          9           9
升管余热利用项目一期
陕焦 4.3 米项目                               9       9                  项目终止
陕焦 5.5 米项目                               9       9         9          9           9
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12       12       12          12         12
洛阳龙泽能源 5.5 米焦炉配套 125t/h 干熄
                                              -        -       48          48         48
焦及余热发电项目
陕焦 5.5 米焦炉配套 150t/h 干熄焦余热回
                                              -       34       34          34         34
收项目
浩海煤化                                      -       16       16          16         16
龙门煤化 3-4#、7-8#                                        焦化厂自行运维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
                                              6       6         6          6           6
升管余热利用项目二期
2024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荒煤气余热
                                              -        -        9          9           9
回收)


                                          2-1-15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5 新增项目(预测增量-干熄焦)                  -              -          -          46           46
2025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荒煤气余热
                                                  -              -          -          24           24
回收)
2026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荒煤气余热
                                                  -              -          -           -           24
回收)
综合人数                                          79         129           177        247           260

     参考历史年度 EMC 运维人员人均薪酬标准,并考虑社保、公积金及奖金比
例,对未来年度 EMC 各项目人工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黄陵煤化项目                             83.69          81.25          78.88        76.59         74.35
莱钢 5-6#锅炉项目(莱钢上升管
                                              -         63.47          61.62        59.83         58.08
项目)
龙门煤化项目                              5.63           5.46           5.30         5.15          5.00
内蒙古庆华腾格里煤化 5.5 米焦炉
                                         38.41          49.72          48.27        46.86         45.50
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
                                         39.46          51.08          49.60        48.15         46.75
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目一期
陕焦 4.3 米项目                               -              -              -       51.98         50.46
陕焦 5.5 米项目                          44.98          58.23          56.53        54.88         53.29
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64.96          63.07          61.23        59.45         57.72
洛 阳 龙 泽 能 源 5.5 米 焦 炉 配 套
                                        462.51         449.03         435.96                -         -
125t/h 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
陕焦 5.5 米焦炉配套 150t/h 干熄焦
                                        380.31         369.23         358.48       174.02             -
余热回收项目
浩海煤化                                 97.28          94.45          91.70        44.51             -
龙门煤化 3-4#、7-8#                       5.63           5.46           5.30         5.15          5.00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
                                         36.48          35.42          34.39        33.39         16.21
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目二期
2024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荒煤
                                         54.72          53.13          25.79                -         -
气余热回收)
2025 新增项目(预测增量-干熄焦)        443.23         215.16               -               -         -
2025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荒煤
                                        145.92          70.84               -               -         -
气余热回收)
2026 年新增项目(预测增量-荒煤
                                        145.92               -              -               -         -
气余热回收)
人工成本合计                           2,049.14       1,665.01       1,313.05      659.96        412.36

     ②能源消耗

     驭腾能环 EMC 项目的能源消耗主要涉及水电及蒸汽消耗,对于干熄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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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包括氨水、脱硫剂等介质材料消耗。驭腾能环在手运营和在建项目多数由客户
即焦化厂承担能源介质费或提供保底介质费,而“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目一、二期”的项目能源介质费已在结算单价中扣
除,无需另行考虑。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单独核算能源介质费的项目为“云南陆良
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及“洛阳龙泽能源 5.5 米焦炉配套 125t/h 干熄焦及余热发
电项目”,此外,预测 2025 年新增的干熄焦项目参考洛阳龙泽项目模式,一并
考虑相关能源介质费。

     对于能源介质费的预测,在已投产的项目中根据各月能源结算单中载明的介
质消耗量、消耗单价估算单吨蒸汽产量对应能源介质成本。对于尚未投产的干熄
焦项目,根据企业能源介质的量/价预算金额进行预测。

     驭腾能环管理层对未来年度需要单独核算能源介质费用的 EMC 项目,其预
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云南陆良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26.50      25.23       24.03          22.89       20.81
洛阳龙泽能源 5.5 米焦炉配套
                               2,083.31   2,062.68   2,042.26               -           -
125t/h 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
2025 新增项目(预测增量-干熄
                               2,218.93   1,098.48             -            -           -
焦)
         能源成本合计          4,328.73   3,186.40   2,066.29          22.89       20.81

     ③折旧摊销

     驭腾能环 EMC 项目折旧摊销均为固定资产折旧。驭腾能环具体对应项目的
合同服务期限对相应 EMC 资产计提折旧。评估时,根据项目预计剩余营运期限
计算各期 EMC 资产折旧摊销金额。需要说明的是,陕焦 4.3 米 EMC 项目由于假
设于 2024 年 12 月底拆除停运,故该项目折旧摊销自评估基准日起按两年采用加
速折旧方式计算相应折旧摊销。

     ④其他及材料费

     驭腾能环 EMC 项目其他成本包括运维人员差旅费、项目现场机械使用费、
维修施工费、分项维保服务费及其他零星成本,以分项维保服务费为主。材料费
主要涉及项目维护过程中发生备品备件消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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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分项维保服务费是驭腾能环针对前期特定项目,委托服务商就项目运
行中的突发事件提供预警、技术解决方案、故障排查等技术服务,该服务根据年
度节能量以合同约定单价向服务商支付维保服务费用。

     评估预测时,对于材料费、差旅费、施工费等项目,主要根据项目建设规模
并结合历史实际发生水平进行预测。对于分项维保服务费,根据驭腾能环现有签
署的分项维保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结算单价,结合未来年度预测的节能量
进行测算。

     综上,驭腾能环管理层对未来年度 EMC 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30,711.55    25,289.41        20,476.83           9,808.35       5,555.88
营业成本               18,447.62    14,833.53        11,614.24           5,230.11       2,972.41
其中:人工成本          2,049.14     1,665.01         1,313.05             659.96         412.36
       材料成本         2,355.38     1,830.89         1,436.08             512.33          80.00
  其他成本费用            663.27       629.94              602.51          574.21         463.99
       折旧摊销         9,051.10     7,521.31         6,196.31           3,460.72       1,995.25
       能源消耗         4,328.73     3,186.40         2,066.29              22.89          20.81
     毛利率              39.93%      41.34%           43.28%              46.68%         46.50%

     分项目来看,各 EMC 项目预期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项目成本         575.30       572.40        569.59       566.84    534.80
黄陵煤化项目      项目收入         1,405.81     1,405.81     1,405.81     1,405.81   1,418.30
                  项目毛利率       59.08%       59.28%        59.48%      59.68%     62.29%
                  项目成本            -         151.29        149.31       147.35    145.48
莱钢 5-6#锅炉项
目(莱钢上升管    项目收入            -         566.21        566.14       566.29    565.98
项目)
                  项目毛利率        0.00%       73.28%        73.63%      73.98%     74.30%
                  项目成本         225.42       225.12        224.81       224.52    224.23
龙门煤化项目      项目收入         714.50       714.50        714.50       714.50    706.65
                  项目毛利率       68.45%       68.49%        68.54%      68.58%     68.27%
内蒙古庆华腾格    项目成本         240.62       310.01        308.30       306.63    291.89



                                          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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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里煤化 5.5 米焦    项目收入       424.71      566.29    566.29       566.29     566.29
炉上升管余热回
收项目             项目毛利率     43.35%      45.26%    45.56%       45.85%     48.45%
宁夏庆华煤化集     项目成本       246.99      327.57    325.87       324.21     312.75
团有限公司 5.5
                   项目收入       404.92      539.89    539.89       539.89     539.89
米焦炉上升管余
热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毛利率     39.00%      39.33%    39.64%       39.95%     42.07%
                   项目成本          -             -       -         467.80     466.23
陕焦 4.3 米项目    项目收入          -             -       -         285.24     285.24
                   项目毛利率        -             -       -        -64.00%     -63.45%
                   项目成本       383.16      433.70    431.95       375.22     318.53
陕焦 5.5 米项目    项目收入       668.64      668.64    668.64       501.48     334.32
                   项目毛利率     42.69%      35.14%    35.40%       25.18%      4.72%
                   项目成本       274.16      270.72    267.39       264.17     245.55
云南陆良上升管
                   项目收入       443.67      422.55    402.43       383.26     348.42
余热回收项目
                   项目毛利率     38.21%      35.93%    33.56%       31.07%     29.52%
洛阳龙泽能源       项目成本       5,084.19   5,043.93   5,004.31        -          -
5.5 米焦炉配套
                   项目收入       7,056.00   7,056.00   7,056.00        -          -
125t/h 干熄焦及
余热发电项目       项目毛利率     27.95%      28.52%    29.08%          -          -
                   项目成本       2,802.81   2,791.62   2,774.65    1,384.53       -
陕焦 5.5 米焦炉
配套 150t/h 干熄   项目收入       5,343.78   5,343.78   5,343.78    2,671.89       -
焦余热回收项目
                   项目毛利率     47.55%      47.76%    48.08%       48.18%        -
                   项目成本       557.66      554.35    551.12       299.14        -
浩海煤化           项目收入       1,276.80   1,276.80   1,276.80     558.60        -
                   项目毛利率     56.32%      56.58%    56.84%       46.45%        -
                项目成本          546.24      545.79    545.35       544.91     277.74
龙门煤化 3-4#、
                项目收入          1,110.66   1,110.66   1,110.66    1,045.33    522.67
7-8#
                项目毛利率        50.82%      50.86%    50.90%       47.87%     46.86%
宁夏庆华煤化集     项目成本       323.10      327.25    326.01       324.79     155.19
团有限公司 5.5
                   项目收入       569.77      569.77    569.77       569.77     268.13
米焦炉上升管余
热利用项目二期     项目毛利率     43.29%      42.56%    42.78%       43.00%     42.12%
2024 年 新 增 项   项目成本       264.91      262.72    135.59          -          -
目(预测增量-
                   项目收入       512.25      512.25    256.13          -          -
荒煤气余热回
收)               项目毛利率     48.29%      48.71%    47.06%          -          -
2025 新 增 项 目   项目成本       5,234.72   2,597.59      -            -          -


                                         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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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预测增量-干       项目收入       7,365.01    3,682.51       -             -          -
熄焦)
                    项目毛利率     28.92%       29.46%        -             -          -
2025 年 新 增 项    项目成本        844.16      419.48        -             -          -
目(预测增量-
                    项目收入       1,707.51     853.75        -             -          -
荒煤气余热回
收)                项目毛利率     50.56%       50.87%        -             -          -
2026 年 新 增 项    项目成本        844.16          -         -             -          -
目(预测增量-
                    项目收入       1,707.51         -         -             -          -
荒煤气余热回
收)                项目毛利率     50.56%           -         -             -          -

     2)EPC 业务

     驭腾能环 EPC 业务涉及的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施工费、设
计费和其他成本费用。其中施工费主要为项目分包费,包括土建分包费、机务安
装分包费、电气施工分包费等。

     历史年度驭腾能环 EPC 项目成本组成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10,230.99                6,831.34                     947.03
        营业成本                      7,623.00                5,866.27                     822.25
          其中:材料成本              3,921.22                4,258.57                     583.72
                   人工成本                 72.67                 100.17                    12.69
                   施工费             3,572.27                1,338.38                     121.14
                   设计费                    9.91                 141.75                    98.24
            其他成本费用                    46.93                   27.40                    6.46
         毛利率                        25.49%                  14.13%                  13.18%

     通过对比上述数据,驭腾能环 EPC 业务毛利率变动较大且呈现逐年上升趋
势,主要原因为:①EPC 业务资金主要来源于客户或其他总包单位,企业代垫支
出的资金较少,项目风险相对较低。2020 年下半年被评估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
压力,因此决定大力拓展 EPC 业务,前期由于市场竞争、自身技术实力等因素,
项目毛利率普遍较低;②EPC 项目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由于企业前
期预算经验不足以及相对松弛等因素,导致 EPC 项目预计总成本普遍高于实际
总成本,历史项目前期确认的毛利率普遍较低。


                                        2-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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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能够充分反应驭腾能环 EPC 业务的实际成本及毛利率水平,本次评估统
计了近三年各 EPC 业务成本组成,通过分析历史成本构成的比例关系对未来年
度相应的成本进行预测。

     截至评估基准日,近三年驭腾能环 EPC 项目已确认收入及成本的情况具体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确认成本
序
          项目名称         基准日已   材料成      人工成                        其他成
号                                                         施工费   设计费
                           确认收入     本          本                            本
     洛阳龙泽 5.5 米焦炉
1    荒煤气显热回收利      1,258.31   868.84       0.90    224.69    98.24       8.55
     用项目
     临沂钢铁上升管余
2                          1,276.27   692.48      19.98    305.36    35.91       5.73
     热回收项目
     河南顺聚焦炉上升
3                           520.04    264.95       9.05    168.17      -         4.39
     管余热回收项目
     山东泰山不锈钢上
4                           499.62    338.77      12.69    79.06       -         3.41
     升管余热回收项目
     锦州丰安余热回收
5                          1,223.21   667.58      28.69    203.25    11.50       22.27
     利用项目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6.25 米
6                          2,098.65   1,481.35    10.73    204.08      -         3.20
     焦炉荒煤气显热回
     收利用项目
7    山西安昆焦化项目      1,277.10   762.78       3.11    383.91      -         3.45
     陕西美鑫产业在线
8                           144.01    107.81       1.20     6.33       -         0.42
     监测设施项目
     唐山东日新能源材
9    料有限公司 VOCS        146.36     27.55        -      97.51       -         1.18
     废气治理项目
     陕西海燕 CEMS 在
10   线设备安装调试验       245.28     1.16       47.17     5.96     47.17         -
     收项目
     山东派尼新材料废
11                          391.74    131.52       0.90    116.52    47.17       5.12
     气治理改造项目
     山西曙光船窝煤业
     有 限 公 司 化 产
12                          247.90       -        12.46    181.71      -         2.74
     VOCs 废 弃治 理 项
     目
     唐山宝利源炼焦有
     限公司 5.5 米焦炉上
13                         1,399.15   631.66       7.34    276.08     9.91       2.00
     升管余热回收利用
     项目
     宁夏庆华 110 万吨/
14                         1,281.37   257.43       1.81    685.71      -           -
     年干熄焦冷焦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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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确认成本
序
          项目名称          基准日已    材料成      人工成                                 其他成
号                                                               施工费       设计费
                            确认收入      本          本                                     本
     通廊建设

15   焦炉烟道改造工程        514.77     396.09        -             -           -            -
     内蒙古庆华集团庆
     华煤化有限责任公
     司 2×100 万吨焦化
16   4.3 米焦炉升级改造     1,990.52    790.60       2.70        697.09         -           2.62
     项目 6.78 米捣固焦
     炉机侧、焦侧地面除
     尘站工程
     内蒙古庆华腾格里
17   煤化无管式炉脱苯        237.96     108.64       1.54         61.93         -           0.19
     项目
     内蒙庆华 140t 干熄
     焦配套除尘及关联
18                           952.79     220.29       7.10        545.88         -           1.78
     设备供货及安装工
     程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新材料
     及医药中间体产业
19   基地项目(一期)机      568.03     240.86       5.27        201.83         -            -
     务安装和电气仪表
     自动化安装(含采
     购)工程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
     公司 5.5m 焦炉荒煤
     气先热回收利用 2
20                           384.15        -         2.00        272.20         -           1.15
     号焦炉改造建设项
     目土建及机务总承
     包工程
     内蒙古黑猫煤化工
21   有限公司上升管余        822.88     465.62       5.96        193.41         -          10.62
     热回收项目
     山西省平遥煤化(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2×62 孔 6.25 米捣固
22                           486.31     287.66       4.95        121.10         -           1.96
     型焦化升级改造项
     目上升管余热回收
     系统
     唐山东日移动伸缩
23                             19.29      14.50              -            -            -           -
     门
          合计              17,985.71   8,758.15     185.53      5,031.79      249.90        80.79
             占收入比例                 48.70%       1.03%       27.98%        1.39%        0.45%

     评估预测时,对于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施工费、设计费和其他成本主要根



                                          2-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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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表各项成本占收入比例的情况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管理层对 EPC 业务成本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5,893.05        5,893.05           6,547.83           8,184.79       10,230.99
营业成本                  4,692.45        4,691.16           5,211.00           6,512.03        8,137.92
 其中:材料成本           2,869.63        2,869.63           3,188.47           3,985.59        4,981.99
        人工成本             65.80              64.51             70.27            86.12         105.54
           施工费         1,648.68        1,648.68           1,831.86           2,289.83        2,862.29
           设计费            81.88              81.88             90.98           113.72         142.15
   其他成本费用              26.47              26.47             29.41            36.77          45.96
     毛利率               20.37%           20.39%                20.42%          20.44%         20.46%

     3)其他业务

     驭腾能环其他业务系指环保工程设计及运维服务,涉及的相关成本均为人工
成本,故在预测时主要参考历史年度毛利率水平进行预测。

     4)成本预测结果

     综上所述,驭腾能环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情况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业务/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EMC 业务            19,414.04     18,447.62        14,833.53       11,614.24      5,230.11      2,972.41
EPC 业务               4,692.45      4,692.45       4,691.16        5,211.00      6,512.03      8,137.92
其他业务                142.85         142.85           139.54        136.20        132.83       129.43
     合计           24,249.34     23,282.93        19,664.24       16,961.45     11,874.97     11,239.76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驭腾能环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及水利建设基金。

     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
附加税种,评估人员首先根据预测 EMC、EPC 及其他环保工程服务业务所对应
的销项税率、进项税率对增值税进行计算,其中:EMC 项目除宁夏庆华一二期
荒煤气余热回收项目无法享受增值税减免增收外,其余 EMC 项目均不计算增值

                                                2-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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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即收入包含销项税、成本及对应固定资产包含进项税),同时考虑期初因
确认 EPC 收入而暂估的销项税、进项税额抵减及未来资本性开支涉及的进项税
额。

      对车船使用税及水利建设基金,则根据历史水平并假定保持相对稳定预测;
对印花税,根据历史年度该项目收入占比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税金及附加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税金及附加             46.87      46.87          45.41      45.81            47.34           107.98

     (4)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由办公费、差旅费、奖金福利、人工成本、市场推广费、业务
招待费等构成。报告期驭腾能环销售费用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年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号
一     付现销售费用                       238.84             205.33                  177.47
 1     办公费                              2.00               2.50                    0.29
 2     差旅费                              20.45             26.51                    19.54
 3     奖金福利费                          25.51              0.13                    0.25
 4     其他                                5.95              13.05                    2.22
 5     人工成本                            37.98             56.00                    73.25
 6     市场推广费                          45.42              1.95                    2.77
 7     售后维护费                          26.17                   -                    -
 8     业务招待费                          75.36             105.19                   79.16
二     非付现销售费用                      0.69               0.29                      -
 1     折旧                                0.69               0.29                      -
 2     无形资产摊销                          -                     -                    -
 3     待摊费用摊销                          -                     -                    -
三     经营活动销售费用合计               239.53             205.61                  177.47
 1     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1.51%              1.59%                   2.19%
 2     付现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1.51%              1.59%                   2.19%

      对于销售费用中的人工成本所涉及的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奖金和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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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参照驭腾能环历史年度销售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被评估企业
人力资源规划进行估算;考虑售后维护费主要针对 EPC 业务,故对该项目按照
EPC 收入预测数据,按照相应固定资产规模相应比例进行预测;对于业务招待费、
交通差旅费、办公费等变动费用,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该等变动费用构成及其
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并结合驭腾能环营业收入预测情况进行估算;对其他付现销
售费用,主要是在对历史年度付现销售费用分析的基础上,考虑未来市场营销计
划进行预测。由于销售费用中涉及的折旧金额较小,为简化计算,本次评估均纳
入管理费用中合并考虑。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销售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号
一   付现销售费用        403.04    403.04       370.13   333.69       264.82     201.04
1    办公费                3.14     3.14         2.89     2.69         2.16       2.02
2    差旅费                37.88    37.88       33.83     30.59       22.79      20.81
3    奖金福利费            1.13     1.13         1.09     1.06         1.03       1.00
4    其他                  9.59     9.59         8.72     7.92         7.20       6.55
5    人工成本            152.59    152.59       148.15   129.45       104.73     54.23
6    市场推广费              -        -           -         -            -          -
7    售后维护费            22.58    22.58       25.09     31.36       39.20      39.20
8    业务招待费          176.14    176.14       150.38   130.62       87.72      77.23
二   非付现销售费用          -        -           -         -            -          -
1    折旧                    -        -           -         -            -          -
2    无形资产摊销            -        -           -         -            -          -
3    待摊费用摊销            -        -           -         -            -          -
     经营活动销售费用
三                       403.04    403.04       370.13   333.69       264.82     201.04
     合计
1    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1.09%   1.09%        1.17%    1.21%        1.43%      1.24%
     付现销售费用/销售
2                          1.09%   1.09%        1.17%    1.21%        1.43%      1.24%
     收入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奖金福利、办公费、房租及物业费、保险费、交
通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服务费、装修费和其他费用构成。历史年度报


                                      2-1-16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告期,驭腾能环管理费用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年度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一     付现管理费用                         895.72   611.42         374.98

 1      办公费                               19.82    39.96           69.01

 2      财产保险费                            0.30    43.69             -

 3      差旅费                               16.46    12.48           40.41

 4      房屋租赁及物业费                     112.14   94.18           -1.30

 5      股份支付                             43.22      -               -

 6      奖金福利费                           68.88    51.29           11.57

 7      交通费                               23.85    34.44           19.53

 8      其他                                 22.26    51.75           54.54

 9      人工成本                             287.92   121.83         126.04

 10     业务招待费                           13.75    64.97           11.27

 11     中介机构服务费                       55.09    32.89             -

 12     装修费                                6.41    27.36             -

 13     咨询服务费                           225.63   36.59           43.90

 二     非付现管理费用                       38.76    40.49           28.96

 1      折旧                                 38.76    40.49           28.96

 2      无形资产摊销                           -        -               -
 3      待摊费用摊销                           -        -               -
 三     经营活动管理费用合计                 934.48   651.91         403.93

 1      管理费用/销售收入                    5.89%    5.05%           4.97%

 2      付现管理费用/销售收入                5.65%    4.73%           4.62%

       对于管理费用中人工成本所涉及的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奖金和福利费,本
次评估按照驭腾能环实际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被评估企业人力资
源规划进行估算;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为跟上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需要
引进更多高级的管理人才,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随着企业的经营改善也将逐步提
高;对于房租及物业费,按照目前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并考虑人员增加情况进
行预测;对于业务招待费、服务费、交通差旅费等变动费用,也将随着企业规模
的扩大而增加;对于财产保险费等偶发性质费用,均在其他费用预测中考虑;对
其他付现管理费用,主要是在对历史年度付现管理费用分析的基础上,考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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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及人才引进等影响因素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年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号
一     付现管理费用             1,233.29   1,233.29   1,189.73   1,073.78    860.81     705.55

1      办公费                    31.13      31.13       28.68     26.66       21.42      20.06

2      财产保险费                     -       -           -         -            -         -

3      差旅费                    25.86      25.86       23.82     22.15       17.80      16.66

4      房屋租赁及物业费          131.31    131.31       129.51   127.73      127.12     124.32

5      股份支付                       -       -           -         -            -         -

6      奖金福利费                     -       -           -         -            -         -

7      交通费                    37.47      37.47       34.51     32.09       25.78      24.14

8      其他                      35.85      35.85       32.60     29.63       26.94      24.49

9      人工成本                  865.76    865.76       840.55   740.29      559.44     416.94

10     业务招待费                21.61      21.61       19.91     18.51       14.87      13.93

11     中介机构服务费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     装修费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3     咨询服务费                64.28      64.28       60.16     56.73       47.44      45.00

二     非付现管理费用            45.17      45.17       45.05     43.61       40.73      37.85

1      折旧                      45.17      45.17       45.05     43.61       40.73      37.85

2      无形资产摊销                   -       -           -         -            -         -
3      待摊费用摊销                   -       -           -         -            -         -
三     管理费用合计             1,278.46   1,278.46   1,234.78   1,117.39    901.54     743.40

1      管理费用/销售收入         3.45%      3.45%       3.90%     4.06%       4.88%      4.57%
       付现管理费用/销售
2                                3.33%      3.33%       3.76%     3.91%       4.66%      4.34%
       收入

     (6)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材料及试验费、专利费、研发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组成。其中,研发服务费主要用于外包辅助研发开支。

       历史年度报告期,驭腾能环研发费用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年度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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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年度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一     付现研发费用                                   697.61           532.14             512.34
 1      服务费                                         14.58            23.84               35.42
 2      其他                                            0.02             1.35               11.70
 3      材料及试验费                                   463.42           347.17             377.56
 4      人工成本                                       200.17           156.35              81.64
 5      专利费                                         19.42             3.42               6.01
 二     非付现研发费用                                   -                -                   -
 1      折旧                                             -                -                   -
 2      无形资产摊销                                     -                -                   -
 3      待摊费用摊销                                     -                -                   -
 三     经营活动研发费用合计                           697.61           532.14             512.34
 1      研发费用/销售收入                              4.40%            4.12%              6.31%
 2      付现研发费用/销售收入                          4.40%            4.12%              6.31%

       对于研发费用中人工成本所涉及的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奖金和福利费,本
次评估参照驭腾能环实际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被评估企业人力资
源规划进行估算;对于材料及试验费,根据未来年度企业收入规模,按照该等项
目收入占比方式并综合分析业务规模稳定情况进行预测;对于专利及其他服务费
用,按照企业预算水平,并考虑未来收入增长因素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研发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号
一     付现研发费用       1,215.52   1,215.52         1,198.78   1,055.56        737.95      649.73

1        服务费             19.28     19.28            18.34      17.54           15.30       14.70


2        其他               1.76      1.76             1.60       1.45            1.32            1.20


3       材料及试验费       811.17    811.17           807.14     703.86          463.16      421.05


4       人工成本           364.31    364.31           353.70     316.70          244.18      200.78


5        专利费             19.00     19.00            18.00      16.00           14.00       12.00

二     非付现研发费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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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号
1     折旧                       -               -                -               -              -         -
2     无形资产摊销               -               -                -               -              -         -
3     待摊费用摊销               -               -                -               -              -         -
三    研发费用合计            1,215.52        1,215.52         1,198.78      1,055.56       737.95      649.73
      研发费用/销售
1                              3.28%           3.28%            3.79%         3.84%         4.00%       4.00%
      收入
      付现研发费用/
2                              3.28%           3.28%            3.79%         3.84%         4.00%       4.00%
      销售收入

     (7)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根据被评估企业行业特点和业务结算模式,参考驭腾能环历史年度财务数据,
本次评估未考虑企业未来经营业务可能涉及的资产减值损失。

     (8)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金融机构手续费。

      本次评估,鉴于驭腾能环尚处于发展建设阶段,其未来业务开展对资金需求
量较大,企业借贷资本/付息债务在预测期间规模变动较大,导致其预测期财务
费用水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考虑到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自由现金流模型,长期
借贷资本/付息债务产生的利息费用对评估值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为保持
各期预测数据可比性,相应体现驭腾能环运营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次评估在未
来年度盈利预测中未考虑长期借贷资本所涉及的借款利息,同时,在企业自由现
金流计算模型中亦不考虑相应利息费用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所对应现金流的加回。

      本次评估于财务费用预测时,仅考虑少量金融机构手续费。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财务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财务费用          22.81           22.81            19.47              16.91          11.36          10.00

     (9)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营业外收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所发生的带有偶然性的、非经常发生的业
务收入或支出。预测期测算时对营业外收支不予考虑。

     (10)所得税费用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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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驭腾能环所开展的合
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享有三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驭腾能环历史年度 EMC 项目所得税申报计算情况,各年度驭腾能环根
据 EMC 项目对应人工工资占总人工工资的比例计算 EMC 项目可分摊的销售、
管理及财务费用(以下简称三费),再根据各 EMC 项目间收入占比计算可分摊
至各 EMC 项目的三费,由此计算各 EMC 项目税前利润;各 EMC 项目自产生节
能收益当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并根据计算分摊的税前利润及适用税率申
报当期 EMC 所得税费用。

     由此,驭腾能环所得税计算分为 EMC 业务所得税及其他业务所得税。

     其中:EMC 业务所得税=EMC 业务营业利润×当年适用所得税税率(前三
年为 0%,后三年为 12.5%)。

     EMC 业务毛利-EMC 业务当年可分摊的期间费用金额,即为 EMC 业务营业
利润

     其他业务所得税=(总营业利润-EMC 业务营业利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适用企业所得税率(15%)

     驭腾能环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有效期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考虑到驭腾能环研发投入较高,预计未来年
度仍可持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故未来年度所得税税率按 15%测算。

     2015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进一步扩大
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3 年 3 月 2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企
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
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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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前摊销。

     本次评估,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考虑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对所得税费用的
影响。

     汇总计算被评估企业未来各年的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所得税费用            649.10     717.23        392.62     246.44        237.93       303.71

   (11)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预测

     本次评估在预测折旧及资本性开支时,主要分为 EMC 业务折旧摊销、资本
性支出预测及其他业务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预测。

     对于 EMC 业务所涉及的折旧摊销,首先根据 EMC 项目资产预计移交终止
运行时间计算该等资产剩余受益年限,然后按照该等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净
值及剩余受益年限计算各期折旧摊销金额。其中,对于尚未完成建设或待建项目,
根据该等项目总投资金额及预期项目周期,在预测期内计算相关资产各期的折旧
摊销。

     对于 EMC 业务永续期所涉及的折旧摊销及资本性开支,本次评估假设驭腾
能环于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到期后,能够取得并建设与到期项目盈利状况、规
模相若的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此基础上,评估人员首先计算预测期各项目
全周期内含报酬率(IRR),根据计算结果估算永续期 EMC 项目适用的 IRR 水
平,以该 IRR 水平推算在永续期为实现目标收益所需的项目资本性投入,再根
据现金流量预测中采用的折现率换算成相应年金;同时考虑了预测期所运营的项
目因终止年限超出上述永续期时点而对构建上述永续资本性开支模型对相应现
金流延后支付的影响。根据永续期资本性开支预测结果,再相应计算永续期对应
EMC 业务的折旧摊销。

     对于其他业务所涉及的折旧摊销,本次评估主要考虑被评估企业现有与该业
务对应的资产折旧摊销、未来年度企业因人员增加而需添加办公设备的折旧摊销
和更新上述固定资产后的折旧摊销。具体测算时,根据每项资产的账面值、会计
折旧摊销年限来计算预计折旧。对其他业务所涉及的资本性支出,考虑到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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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对应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为简化计算,假设其资本性开支与折旧摊销保持
一致。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折旧摊销及资本性开支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折旧摊销           10,091.37      9,124.95     7,595.03    6,268.59    3,530.13    2,061.78
资本性开支             8,965.15   4,073.85     4,073.73   13,272.29   24,693.30    7,936.28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
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
少现金的即时支付。营运资金净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
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新增或减少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净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生产性、销售型企业营运资金主要包括: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安全现金保有
量、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预付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
及应付、预收账款等。通常上述科目的金额与收入、成本呈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
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确定;
应交税金和应付薪酬因周转快,评估假定其保持相对稳定。

     营运资金=安全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历史经营性资产和损益、收入和成
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照上述
定义,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各项营运资产和营运负债的周转率,计算得到未来经营
期内各年度的存货、经营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款项等及其增加额。假设永续期驭
腾能环的经营规模已达到稳定水平,不需要再追加营运资金,故永续期净营运资
金变动预测额为零。

     未来年度,驭腾能环营运资金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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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年度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                   -   1,506.91         913.19       2,704.88        824.31         785.62

   (13)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根据上述测算过程,驭腾能环未来年度的企业自由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永续期       2027 年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一、营业收入           37,074.60     37,074.60      31,652.46     27,494.66        18,463.14      16,256.87
减:营业成本           24,249.34     23,282.93      19,664.24     16,961.45        11,874.97      11,239.76
   税金及附加             46.87         46.87          45.41          45.81            47.34        107.98
   销售费用              403.04        403.04         370.13        333.69            264.82        201.04
   管理费用             1,278.46      1,278.46       1,234.78      1,117.39           901.54        743.40
   研发费用             1,215.52      1,215.52       1,198.78      1,055.56           737.95        649.73
   财务费用               22.81         22.81          19.47          16.91            11.36         1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收益
   投资收益                      -              -             -             -               -               -
   其他收益                      -              -             -             -               -               -
二、营业利润            9,858.56     10,824.97       9,119.65      7,963.85         4,625.16       3,304.97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三、利润总额            9,858.56     10,824.97       9,119.65      7,963.85         4,625.16       3,304.97
减:所得税费用           649.10        717.23         392.62        246.44            237.93        303.71
四、净利润              9,209.46     10,107.75       8,727.03      7,717.41         4,387.23       3,001.25
加:折旧               10,091.37      9,124.95       7,595.03      6,268.59         3,530.13       2,061.78
   摊销                          -              -             -             -               -               -
五、经营现金流         19,300.83     19,232.70      16,322.06     13,986.00         7,917.36       5,063.03
减:资本性支出          8,965.15      4,073.85       4,073.73     13,272.29        24,693.30       7,936.28
    营运资金追加
                                 -    1,506.91        913.19       2,704.88           824.31        786.68
额
六、投资资本现金
                       10,335.68     13,651.94      11,335.14     -1,991.16       -17,600.25      -3,659.93
流(FC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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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风险利率 的估计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剩余期限在 10 年期以上的国债
收益率,自 2014 年 12 月起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止分别按月计算各个月份的国债
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并以此作为各个月的国债收益率的估计值;2014 年 12 月至
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
无风险利率 的估计值。

   (2)市场预期报酬率 的估算说明

     按照 CSI300 每个月的月末(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指数相对于其基
期指数(1000)的变化率(几何收益率)作为测算月的市场收益率,可以得出
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各个月的市场收益率的估计值;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市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
末的市场预期报酬率 的估计值。

   (3)市场风险溢价 MRP 的估计

     根据上述无风险利率 的估计值和市场预期报酬率 的估计值,按下式计

算各计算区间的市场风险溢价 MRP:

     市场风险溢价 =   

   (4)无风险利率 、市场预期报酬率 和市场风险溢价 MRP 的估算结果

     根据以上基础、假设和方法,各计算区间的无风险利率 、市场预期报酬率

 和市场风险溢价的估算结果为:

     无风险利率 = 3.59%,市场预期报酬率 = 10.43%。

     市场风险溢价 =    = 10.43%  3.59% = 6.84%。

   (5)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的估计
                            e




     β 系数是指投资者投资某公司所获报酬率的变动情况与股票市场平均报酬
率的变动情况的相关系数。β 系数的具体计算过程是:A)计算股票市场的收益
率和个别收益率。估算时股票市场的收益率以上证综合指数一个期间的变化来计
算。个别收益率以单个公司某期间股票收盘价的变化来计算;B)得出上述各期



                                  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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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收益率后,在某期期间段以股票市场的收益率为ⅹ轴,以单个公司个别收
益率为 у 轴,得出一系列散点;C)对上述散点进行回归拟合得出一元线性回归
方程,该回归方程的斜率即为该单个公司的 β 系数。

       由于驭腾能环是非上市公司,我们通过选取相关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 β 值经
过一系列换算最终得出驭腾能环的 β 系数。

       通过查询同花顺 iFind 软件可知类似行业可比案例无财务杠杆的 βu 值,然
后取无财务杠杆的 βu 的平均值按行业的资本结构(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得出驭
腾能环的 β 值。计算公式如下:

       β=βu(平均)×[1+D/E×(1-T)]

       βu(平均)计算过程见下表所示: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βu

 1                836263.BJ                        中航泰达                         0.6158

 2               600475.SH                         华光环能                         0.5181

 3               603177.SH                         德创环保                         0.4683

 4                002573.SZ                        清新环境                         0.4270

 5                003027.SZ                        同兴环保                         0.5816

                                均值                                                0.5222

       在计算目标资本结构时,评估人员获取了相应比较案例于评估基准日的付息
债务规模,并根据评估基准日比较案例的市值计算其资本结构。

       我们根据比较案例的相关性,资本结构的稳定性,各年度资本结构的变动趋
势,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行业资本结构。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于评估基准日 D/E
          836263.BJ                    中航泰达                    13.04%
         600475.SH                     华光环能                    42.76%
         603177.SH                     德创环保                    16.99%
         003027.SZ                     同兴环保                    12.45%
                         均值                                      21.31%

       本次评估采用的目标资本结构 D/E 取值为 21.31%。

       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换算的β=βu×[1+D/E×(1-T)]=0.6168。


                                         2-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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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c
     (6)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的估计

      驭腾能环是非上市公司,我们通过计算已上市的参照企业的平均风险在消除
了资本结构的差异后来衡量驭腾能环的风险,这还需分析驭腾能环相比参照公司
所具有的特有风险以确定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的确定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企业
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历史经营情况;企业的运营风险;企业业务模式;企
业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等等。

      综合考虑,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取 4.00%。

     (7)权益资本成本 的计算

       re  r f  MRP    rc
                                     =11.81%

                                rd
     (8)付息债务成本               的估计

      根据企业的借款利率情况,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借款年化利率为 4.72%,即

rd
     =4.02%。

     (9)财务比例的估计

      驭腾能环财务比例 D/E 选取目标资本结构为 21.31%。

     (10)折现率 r 的计算


                                        1  T 
                   VE           VIBD
       r  re              rd 
                VE  VIBD      VE  VIBD        =10.44%。

      5、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估算

             n
                    Fi                 Fn  1  g 
      VOA                       
                  1  r             r  g   1  r n12
                           m                       m
            i 1          i
                           12



      =59,867.00 万元

      本次评估,暂未考虑永续期各年自由现金流量增长率。

      6、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估算



                                               2-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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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分析,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的账面值及评估值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其他资产与负债(账面价值)
       资产项目            金额                  负债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                          413.14   其他应付款                          584.09
应收账款                     1,108.76      其他流动负债                      2,705.34
其他应收款                        613.01   租赁负债                            165.66
其他流动资产                      161.89   递延收益                               60.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84.92   长期应付款                              1.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使用权资产                        477.68                                       190.01
                                           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94
应收账款融资                       5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361.61
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20
           小计              3,951.14                 小计                   3,706.71
           合计                                                                244.43



                         其他资产与负债(评估价值)
        资产项目           金额                  负债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                          413.14   其他应付款                          584.09
应收账款                     1,108.76      其他流动负债                      2,705.34
其他应收款                        613.01   租赁负债                            165.66
其他流动资产                      161.89   递延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84.92   长期应付款                              1.40
使用权资产                        477.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91
应收账款融资                       5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61.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20
           小计               3,942.11                小计                   3,646.51
           合计                                                                295.61



                                     2-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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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驭腾能环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 295.61 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被评估企业整体价值V En

     VEn  VOA  VCO  V NOA =60,162.60 万元


   (2)被评估企业付息债务价值VIBD

     于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付息债务价值为 5,940.90 万元。


   (3)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VOE

     VOE  VEn  VIBD
                       =54,200.00 万元(取整至百万位)

     (五)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驭腾能环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
 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 29,147.62 万元,评估值 30,260.24 万元,评估增值 1,112.62
 万元,增值率 3.82%;总负债账面价值 19,735.25 万元,评估值 19,675.05 万元,
 评估减值 60.20 万元,减值率 0.31%;净资产账面价值 9,412.36 万元,评估值
 10,585.19 万元,评估增值 1,172.83 万元,增值率 12.46%。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D=C/A
                                     A                B       C=B-A
                                                                                ×100%
流动资产                     1    18,651.98         18,651.92     -0.06          0.00

非流动资产                   2    10,495.64         11,608.32   1,112.68        10.6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     584.92            584.92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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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D=C/A
                                           A                 B       C=B-A
                                                                                        ×100%
       投资性房地产               7         -                  -           -               -

       固定资产                   8      7,548.51          7,070.22     -478.29          -6.34

       在建工程                   9      1,709.39          1,709.39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10      477.68            477.68        0.00           0.00

       无形资产                   11        -              1,600.00     1,6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12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      104.94            95.91        -9.03           -8.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      70.20             70.20         0.00           0.00

         资产总计                 15    29,147.62          30,260.24    1,112.62         3.82

流动负债                          16    18,757.99          18,757.99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7      977.27            917.06       -60.21          -6.16

         负债合计                 18    19,735.25          19,675.05     -60.20          -0.3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     9,412.36          10,585.19    1,172.83        12.46

    注:上表部分数据可能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驭腾能环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0,585.19 万元。

     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如下表所示:

     项目              增值额          增值率(%)                     变动原因
                                                          驭腾能环临潼分公司研发、生产节能项目
                                                          中的关键设备(上升管蒸发器、压力容器
固定资产                -478.29             -6.34         等)用于本公司项目建设,生产成本低于
                                                          历史年度外购上升管蒸发器成本,致使评
                                                          估基准日项目建设成本下降。。

无形资产                1,600.00            100.00        表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递延所得税资             -9.03              -8.60         递延收益评估为零,与其对应的递延所得
产                                                        税资产亦评估为零。
                         -60.20             -6.16         递延收益在未来年度结转收益时无需承
递延收益
                                                          担实质性负债,由此评估减值。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驭腾能环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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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54,200.00 万元,相对于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净资产账面值
9,412.36 万元,评估增值 44,787.64 万元,增值率 475.84%。

     3、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所得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评估结论的确定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
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是以资产或生产要素的重置为价值标准,且仅
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
组合对企业价值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
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企业拥有的市场资源、营销能力、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
等人力资源及商誉等无形资产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
力。这种获利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通常包括宏观
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驭腾能环系一家深耕节能
环保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收益法评估结果不仅与企业账面反映的资产存在
关联,亦能反映企业所具备的资源优势以及会计报表以外其他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
价值贡献。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
故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驭腾能环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54,200.00 万元。

     综上所述,在驭腾能环持续经营和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
假设条件下,驭腾能环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54,200.00
万元。

     (六)评估有关特别事项说明

     1、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形。

     2、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要影响的评估程序受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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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1)驭腾能环与安阳汇鑫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特钢)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根据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作出的(2022)豫 0522 民初
5469 号《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汇鑫特钢向驭腾能环支付
货款 25.25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尽管驭
腾能环已取得胜诉,但考虑到汇鑫特钢履约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原则,本
次评估对上述应收账款采用与审计一致的方式全额预计减值损失。

     (2)驭腾能环与江苏无锡亿信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亿信诚)买
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作出的(2021)
陕 0112 民初 8441 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和(2021)陕 0112 民
初 8439 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无锡亿信诚需退还驭腾能环货
款及支付违约金合计 32.00 万元。

       根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作出的(2021)陕 0112 执 4215
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2021)陕 0112 执 4214 号《西安市未
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以及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作出的(2022)陕 0112 执
恢 853 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未发现无锡亿信诚名下有可供执
行财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驭腾能环已对上述其他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尽管驭腾能环已取得胜诉,但鉴于无锡亿信诚尚未履行付款义务,上述诉讼事
项依然存在履约风险,故本次评估对该事项所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全额预计减值损失。

       4、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
的关系

       截至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驭腾能环涉及的抵/质押事项如下:。

序号                        抵/质押物                       类型      抵/质押权人
 1      银行承兑汇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10,352,524.04 元)   质押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3,414,512.18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
 2                                                          质押
        元)                                                       和中信银行西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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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3     陕西驭腾零壹节能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质押
                                                                 赁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5#6#焦炉煤气显热回收项
       目、陕西黄陵煤化工 5.5 米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项目、
       陕西龙门煤化工焦化厂 1#2#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项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4                                                       质押
       目、陕西陕焦化工 5.5 米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项目、陆         赁有限公司
       良景兴煤焦化 5.5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的收益
       权
       山东钢铁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5#6#焦炉煤气显热回收项
       目、陕西黄陵煤化工 5.5 米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项目、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5     陕西龙门煤化工焦化厂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项目、陕 抵押
                                                                 赁有限公司
       西陕焦化工 5.5 米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项目、陆良景兴
       煤焦化 5.5 米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的设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一种多孔碳花吸附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
 6                                                        质押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
       利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一种焦炉荒煤气上升管余热回收优化装置”实用新型
 7                                                        质押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
       专利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8     “一种焦炉荒煤气上升管换热器”实用新型专利         质押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一种焦炉荒煤气上升管配置余热回收产生蒸汽装置”
 9                                                        质押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
       实用新型专利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一种压力熄焦余热回收装置的控制系统”实用新型专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
 10                                                       质押
       利                                                        限公司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
 11    “一种压力熄焦废水处理系统”实用新型专利           质押
                                                                 限公司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资产存在抵/质押情况可能对评估值的影响。

      5、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2023 年 3 月 2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载明: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
税前摊销。

      本次评估,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考虑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对所得税费用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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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
形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经济行为本身对本次评估结论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存在。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采用收益法评估时,有关被评估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数据主要由驭腾能环
经营管理层提供;鹏信评估的责任是在上述盈利预测的基础上,结合驭腾能环的经
营模式、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情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对其进行合理性分析、
判断。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驭腾能环未来盈利能力的保
证。

     (2)尽管鹏信评估对驭腾能环所在行业及企业的技术/资源优势、运营模式和盈
利模式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对被评估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也进行了充分分析,
但鹏信评估仅仅是评估方法的专业人士,不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鹏信
评估无法预见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技术创新,无法对新兴技术的出现对驭腾能环所
在行业及其盈利能力造成的冲击进行预测。

     (3)驭腾能环于 2018 年 12 月与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签署《陕西陕焦化工有
限公司 5.5 米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利用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陕焦 5.5 米 EMC 合同),
合同约定驭腾能环为其建设并运营一组两座 5.5 米焦炉配套 260 上升管余热回收设
备组。2022 年 5 月,因该项目所涉及的 95 万吨焦化 1#焦炉炉体下沉,窜漏严重,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4 日开始停炉冷炉,并开展拆除、设计、大
修等工作,由此使得驭腾能环同步拆除该焦炉涉及的余热回收装置;该组焦炉约占
该 EMC 项目产能的 50%,上述事件导致该 EMC 项目收益大幅下降。根据相关当
事人提供的《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关于 5.5 米焦炉 1 炉大修及技术升级项目立项
的请示》(陕焦化司字〔2022〕10 号)及评估人员与被评估企业管理层的访谈情况,
该焦炉预计于 2024 年 6 月复产。目前,就该焦炉大修事件所涉及的驭腾能环收益
损失,驭腾能环已与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提出收益延期等补偿方案;但截至本资
产评估报告出具日,驭腾能环尚未与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就停工补偿签署正式协
议。本次评估在计算该项目节能收益时,按照该 1#焦炉的预期复产时间考虑了相关
复产状况对项目收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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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信评估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该事项期后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充分考虑对该事
项可能对本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4)本次评估,鉴于驭腾能环尚处于发展建设阶段,其未来业务开展对资金需
求量较大,企业借贷资本/付息债务在预测期间规模变动较大,导致其预测期财务费
用水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考虑到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自由现金流模型,长期借贷
资本/付息债务产生的利息费用对评估值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为保持各期预测
数据可比性,相应体现驭腾能环运营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次评估在未来年度盈利
预测中未考虑长期借贷资本所涉及的借款利息,同时,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模型
中亦不考虑相应利息费用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所对应现金流的加回。

   (5)根据《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新投焦炉炭化室高度 5.5
米以上焦炉企业及符合产业政策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加快干熄焦改造建设进度。
2022 年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炉占比由 24%下降至 20%。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的
通知》陕政办函〔2021〕100 号,陕西省拟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
汰类工业炉窑,加快淘汰 4.3 米焦炉。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22 年淘汰 4.3 米焦炉主要集中在山西
区域,2022 年山西区域关停 4.3 米焦炉涉及有效产能约 1,900 万吨。目前全国 4.3
米焦炉的在产产能约 1.12 亿吨,占全国焦化产能 20%左右。根据十四五规划要求,
落后产能将逐步置换淘汰。重点省份山西、内蒙等区域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预期
2023 年焦化企业落后产能将继续淘汰。

     目前,驭腾能环运营的陕焦 4.3 米 EMC 项目尚未收到相关关停要求,但基于
谨慎考虑,本次评估假设该 EMC 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底终止运行。

     根据驭腾能环与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EMC 项目合同》载明的相关
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互不赔偿”。根据该合同对不可抗力之定义,包括
政府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的采取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
禁运。由此,本次评估未考虑因设定项目停产而造成的驭腾能环潜在经济损失或相
关补偿。

   (6)驭腾能环持有常州焦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焦环)2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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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资产于驭腾能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584.92 万元,
驭腾能环实缴出资 600 万元人民币。评估基准日期后,驭腾能环于 2023 年 3 月履
行对常州焦环注册资本之实缴义务,截至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驭腾能环累计对
常州焦环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

     驭腾能环对常州焦环不具备重大影响,评估人员仅能在有限范围内获取常州焦
环相关会计信息;考虑到该股权投资金额较小,预计对评估结论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故本次评估按照常州焦环于评估基准日之净资产账面值乘以驭腾能环持股比例计
算该项金融资产评估值。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
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文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
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
增值税。除驭腾能环申报的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建设的 5.5 米孔焦
炉荒煤气显热回收利用项目未执行此文件外,其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相关规定,
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故驭腾能环对上述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其固定资
产入账成本包含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时,除宁夏庆华煤化一二期项目外,其评估值中均包
含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等事项涉及的进项税额。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进行了审慎核查,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深圳鹏信具有相关专业评估资质,除因本次交易涉及
的正常业务往来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
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
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具有合规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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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深圳鹏信对标的资产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
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深圳鹏信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了评估,并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
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
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
况的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评估方法选用具有合理性,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经过了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
围与标的公司的资产范围具有一致性,本次交易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事项委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论和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标的公司评估依据的合理性分析

     1、行业情况、标的公司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及经营情况

     行业情况、标的公司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及经营情况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
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相关情况

     标的公司未来各项财务数据的预测以历史财务数据为基础,充分考虑在建项目
的建设情况,结合其所处行业地位、所处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
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测算结果。驭腾能环及其子公司的未来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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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具有合理性,未来预测与实际财务状况较为一致。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
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根据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的情况分析,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
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体系、技术、税收优惠等预计
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
策及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
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正常发展变化,未考虑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上述
方面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明显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四)敏感性分析

     根据对驭腾能环评估所参考的收益法评估模型,本次评估结果对关键财务指标
(收入、毛利率、折现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所示:

     收入变动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目标参数       变动值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敏感性系数    相关性方向

                       5.00%          59,600.00          9.96%          1.99     正相关

                       3.00%          57,400.00          5.90%          1.97     正相关
   收入                1.00%          55,300.00          2.03%          2.03     正相关
 (百分比
 变动)                -1.00%         53,100.00         -2.03%          2.03     正相关

                       -3.00%         51,000.00         -5.90%          1.97     正相关

                       -5.00%         48,900.00         -9.78%          1.96     正相关

     通过上述分析,驭腾能环收入上升 1%,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 2.03%;收入上
升 3%,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 5.90%;收入上升 5%,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约 9.96%。
驭腾能环收入下降 1%,评估结果则负向变动 2.03%;收入下降 3%,评估结果则负
向变动 5.90%;收入下降 5%,评估结果则负向变动约 9.78%。收入的变动与评估结
果存在正相关性关系。

     毛利率变动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目标参数       变动值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敏感性系数    相关性方向

  毛利率               5.00%          59,600.00          9.96%          1.99     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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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3.00%           57,400.00          5.90%          1.97     正相关
变动)
                       1.00%           55,300.00          2.03%          2.03     正相关

                       -1.00%          53,100.00         -2.03%          2.03     正相关

                       -3.00%          51,000.00         -5.90%          1.97     正相关

                       -5.00%          48,900.00         -9.78%          1.96     正相关

     通过上述分析,驭腾能环毛利率上升 1%,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约 2.03%;驭
腾能环毛利率上升 3%,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约 5.90%;驭腾能环毛利率上升 5%,
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约 9.96%。驭腾能环毛利率下降 1%,评估结果则负向变动约
2.03%;驭腾能环毛利率下降 3%,评估结果则负向变动约 5.90%;驭腾能环毛利率
下降 5%,评估结果则负向变动约 9.78%。毛利率与评估结果存在正相关性关系。

     折现率变动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目标参数       变动值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敏感性系数    相关性方向

                   5.00%               49,800.00         -8.12%          1.62     负相关

                   3.00%               51,500.00         -4.98%          1.66     负相关
毛利率             1.00%               53,300.00         -1.66%          1.66     负相关
(百分比
变动)            -1.00%               55,200.00          1.85%          1.85     负相关

                  -3.00%               57,100.00          5.35%          1.78     负相关

                  -5.00%               59,200.00          9.23%          1.85     负相关

     通过上述分析,驭腾能环折现率上升 1%,评估结果则反向变动约 1.66%;驭
腾能环折现率上升 3%,评估结果则反向变动约 4.98%;驭腾能环折现率上升 5%,
评估结果则反向变动约 8.12%。驭腾能环折现率下降 1%,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约
1.85%;驭腾能环折现率下降 3%,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约 5.35%;驭腾能环折现率
下降 5%,评估结果则正向变动约 9.23%。折现率与评估结果存在反相关性关系。

     (五)拟购买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是否存在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上市
公司将拓宽主营业务范围,提升经营业绩。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本次评估仅针对标
的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作出,不涉及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定价亦未考虑该
协同效应因素。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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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属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指
标比较如下:




  873069     天朗节能       27,661.64          2,489.06     55,710.60      22.49     4.96
  871582     石大能源         5,513.14         1,649.97     19,828.80      12.02     1.42
  836913     中鼎恒业       10,035.22              786.98   26,615.55      24.31     2.05
                            14,403.33         14,403.33      1,642.00   34,051.65   19.58

       标的公司             15,862.43         15,862.43      3,023.68   54,000.00   17.86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财经数据库、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考虑新三板公司的流动
性,上表可比公司数据以 2023 年 7 月 21 日为节点,以其前 120 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作为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价格计算,以该均价乘以股本为市值。

     根据上表可得,标的公司估值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均值比较接近,具体而
言,可比同行业公司平均市盈率为 19.58 倍,高于标的公司的 17.86 倍;可比同行
业公司平均市净率为 2.72 倍,低于标的公司的 5.74 倍。根据标的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9,148 万元、净资产 9,412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67.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52.37%;因标的公司净资产规模
同比较小,负债率较高且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因此标的公司的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和估值惯例,具有其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拟购买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拟购买资产未发生对评估或估值结果产生影
响的重要变化事项,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重大影响。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驭腾能环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4,20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确定本次标的公司 55%股份的交易作价为 29,7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
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2-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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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深圳鹏信作为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除因本次交易涉及
的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
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深圳鹏信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
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深圳鹏信采用了收益法对拟购买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于评估方法选用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
法符合评估目的的要求,与评估目的相关。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
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有独立性;本次交
易相关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选用恰当,符合评估目的的要求;本次
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
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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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业绩承诺及可实现性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签订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度承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3,000 万元、4,000 万元、5,000 万元及
7,000 万元,即标的公司截至 2023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3,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7,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12,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19,000 万元。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就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状况及实际盈利数不
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的补偿进行了约定,即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予以补
偿。若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润数达到各方另行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
截至当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16%、21%、26%、37%;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末未能完成上述累积承诺净利润,则应按照累积
实现净利润占累积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应
解锁股份及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

     因此,本次重组中,一方面约定了先股份后现金的业绩补偿方式,且本次重组
股份支付比例较高为 63.50%;另一方面,约定了与承诺业绩挂钩的股份解锁比例;
同时,业绩承诺人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故业绩承诺人具有履约保
障能力,上述相关约定具备可操作性、可实现性。

     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产值处于稳步增长时期。2010 年至 2020 年的十年时间内,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4.13%;产业总产值占 GDP 比重稳步提升,由 2010 年 4.85%提
升至 2020 年的 7.38%。驭腾能环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842.78 万元,较 2021 年
增长 22.81%;2022 年实现净利润 3,023.68 万元,较 2021 年增长 31.49%;同时,
标的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节能环保服务供应商,根据其在手订单情况,业务规模预
计将进一步扩大,2023 年 1-3 月,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润 554.66 万元,相关业绩
预测增幅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及可实现性,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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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 023 年 4 月 28 日 ,上 市 公 司 及 交 易 对 方 签 署 了《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协 议》。

     本节内容中,甲方指博通股份,乙方指各交易对方,具体为驭腾集团、
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王国庆,上述交易对方合称“乙方”或“乙方各
方”,甲方、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本节所称“本协议”均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本次交易方案

     2.1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交易方案实施:

     2.1.1   甲方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驭腾能环 55%的
股份。

     2.1.2   甲方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等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现金交易对价、向标
的公司增资支付认购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本次重组中介费用等之后,将用于甲
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
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
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2.1.3   本次交易共包括前述两个环节,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
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三)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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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指甲方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的标的公司 55%的股份。

     (四)交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方式

     4.1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资产涉及的尽调、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经协
商同意,标的公司 100%股份整体作价合计不超过 5.40 亿元,最终将由甲方聘
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待标的资产
评估结果确定后,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标的资产作价予以具体约定。

     4.2 甲方应以向乙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
次收购的对价。

     4.3 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4.3.1   甲方向乙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3.2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一次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相
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8.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4.3.3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3.4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
份支付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乙方中任一方应取得的甲方股份数量中,不足一股
的赠与上市公司,进行向下取整处理。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如本次交易
的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或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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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

     4.3.5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的控股权,标的公
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五)人员和债权债务安排

     5.1标的公司的人员现有劳动关系主体不因本次重组而发生变化(根据法律、
法规及甲方和标的公司的相关约定进行的相应调整除外)。

     5.2 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
交割完毕后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六)交割及对价支付

     6.1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中对应各交易对方的具体股份、现金支付比例、
支付条件和支付数量尚未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资产尽调、评估工作完成后,
以各方协商确认的最终方案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6.2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期限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手续及股份登记手
续,具体包括:

     6.2.1   为确保标的资产顺利完成交割,协议双方同意,在甲方本次交易获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 45 日内(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
乙方向甲方转交乙方持有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合同、文件及资料,并完成标
的资产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将标的资产过户登
记于甲方;

     6.2.2   自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进
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于验资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和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6.2.3   双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资产的交割、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相关登
记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6.3 自交割日起,甲方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
标的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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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它安排

     7.1 业绩承诺及补偿

     乙方同意就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可实现
的净利润数作出业绩承诺,但鉴于标的资产的尽调、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
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具体方案由甲方与乙方在尽调、评估工作完成之后,参照
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双方签署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为准。

     7.2 锁定期

     乙方承诺就其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规定,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的其他监管意见的要求,具体锁定期安排将以双方按照前
述规则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7.3 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且业绩承诺期满之后,结合标的公司届时
的公允市场价值,就标的公司的剩余股份的后续交易双方另行协商。

     (八)过渡期的损益归属

     8.1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甲方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
乙方承担。双方认可过渡期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审计确认。如标的资产于过渡期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负,则在本次交
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后,乙方应根据针对交割而实施的专项审计结果,在审
计报告出具日后 30 日内,按照乙方各项主体之间的相对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
全额补足。

     8.2 交割后双方应尽快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有关审计报告,以确定标的公司过渡期内净利润的
变化。

     8.3 针对交割而实施的专项审计,双方同意,如果交割日是自然日的 15 日以
前(含 15 日),则该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月的前月最后一日;
如果交割日是自然日的 15 日以后(不含 15 日),则该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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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日所在当月的最后一日。

     8.4 双方确认:根据以上原则所确定的审计结果,即视为过渡期的损益审计
结果。

     8.5 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后,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实施分红,标的公司
于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割后由甲方按比例享有;甲方于本次发行前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九)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及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获得甲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的批准和备案;

   (4)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5)中国证监会就本次交易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6)本次交易取得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如需)
或可能涉及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十)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
给其他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别地,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 6.2.1 条约定
的期限向甲方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交接手续的,乙方应按照本次收购交易
价格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所受的直接或间接
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为免疑义,前述违约金为乙方各主体向
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合计金额,不代表乙方各主体各自均需承担的全部金额。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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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

     2023 年 7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及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 并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节内容中,甲方指博通股份,乙方指各交易对方,具体为驭腾集团、陈力
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王国庆,上述交易对方合称“乙方”或“乙方各方”,
甲方、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本节所称“本补充协议”均指《发
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方案

     2.1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具体方案实施本次交易:

     2.1.1 甲方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55%的股
份,其中甲方购买乙方各自的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所持标的公司                购买标的公司股份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购买比例
                       股份数量(股)                    数量(股)
    驭腾集团             24,750,000      55.2086%       14,806,500       33.0281%
     陈力群               8,250,000      18.4029%       2,062,500         4.6007%
    博睿永信              4,125,000       9.2014%       2,103,750         4.6927%
    聚力永诚              4,125,000       9.2014%       2,103,750         4.6927%
     王国庆               3,580,000       7.9857%       3,580,000         7.9857%
       合计              44,830,000      100.0000%      24,656,500        55.00%

     2.1.2 甲方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等配套资金将在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现金交易对价、向标
的公司增资支付认购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本次重组中介费用等之后,将用于甲
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
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
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2.1.3 本次交易共包括前述两个环节,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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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三)交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方式

     3.1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安博通资讯股
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的评估结果,标的
公司 100%股份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净资产
评估值为 54,200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本次标的公司 55%的股份,
即标的资产作价 29,700 万元。

     3.2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计算,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股
份支付对价为 18,859.50 万元,根据甲方发行价格 18.60 元/股计算,甲方拟向乙
方发行的总股份数量为 10,139,516 股股份,现金支付对价为 10,840.50 万元。甲
方向乙方各自支付的股份数量及现金对价具体如下,该等股份数量均经向下取整
处理:

                                        其中股份支付对     发行股份数量    其中现金支付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元)
                                          价(元)           (股)          金额(元)
驭腾集团               178,351,773.37     113,253,376.09       6,088,891     65,098,397.28

 陈力群                 24,843,854.56      15,775,847.65        848,164       9,068,006.92

博睿永信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聚力永诚                25,340,731.65      16,091,364.60        865,127       9,249,367.05

 王国庆                 43,122,908.77      27,383,047.07       1,472,207     15,739,861.70

  合计                 297,000,000.00     188,595,000.00      10,139,516    108,405,000.00

     3.3 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3.3.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本次交易如成功募集配套资金,且
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甲方于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并完成
验资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各主体分别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如扣除相关费用后不
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则甲方于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并完成验资后 5 个工作日内,
根据乙方各自现金对价占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总额的比例,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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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配套资金向乙方分别支付;不足部分或未成功募集配套资金的,则甲方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出具确认函之日且在
标的资产交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 2 个月内支付完毕。

     3.4 股份支付交割安排

     双方按照本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期限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手续及股份登记手
续,具体包括:

     3.4.1 为确保标的资产顺利完成交割,协议双方同意,在甲方本次交易获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 45 个工作日内(或乙方所持标的公司相关限售股份满足
解锁条件后的 45 个工作日的孰晚的期限,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
内),乙方完成标的资产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过户登
记手续以及必要的资料交接手续,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于甲方;

     3.4.2 自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就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进行
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于验资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3.4.3 双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资产的交割、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相关登记
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四)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它安排

     4.1 业绩承诺及补偿

     4.1.1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盈利实现,切实
保障甲方及甲方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乙方中的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
陈力群(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承诺就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以下合称“利润补偿期间”)可实现的净利润数作出业绩承
诺。如果在相关利润补偿期间内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核确认,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净利润数不足业绩承诺方承诺的净利润数
的,业绩承诺方同意向甲方作出补偿,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股份方式向甲方进行
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具体业绩承
诺安排及补偿安排按照甲方与业绩承诺方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所签署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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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4.1.2 双方协商同意,若乙方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业绩承
诺,标的公司可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当年对标的公司届时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人员进行现金奖励,具体奖励安排按照甲方与相关乙方在本补充协议签署
之日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4.2 锁定期

     4.2.1 业绩承诺方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承诺其于本次发
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a)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b)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各年度末,经甲方聘请
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若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润数达到
各方另行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截至当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驭
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16%、21%、26%、37%;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末未能完成上述累积承诺净利润,则应按照累
积实现净利润占累积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乙方应解锁股份及上市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

     4.2.2 王国庆承诺截至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如其用于认购上市公司
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
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4.2.3 如前述关于乙方每一项主体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乙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4.3 本协议签署后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如乙方拟将所持标的公司的剩余股份
进行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或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均需经甲方事先书
面同意;但若乙方为标的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融资提供担保而将其所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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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剩余股份进行质押的除外。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安排

     5.1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为保证标的公司业务及经营管
理团队人员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后 30 日内,双方将在标的公
司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并进行章程、
董事会、监事会等事项的工商备案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5.2 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甲方和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的公司的章程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标的公司的股东大会职权、议事规则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的公司章
程的约定执行。

     5.3 董事会

     5.3.1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标的
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根据前述规定,双方协商同意,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有权提名标的公司董事会过半数
以上的董事,乙方亦有权相应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决议事项应由标的公司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决议。董事候选人在由相关股东提名和推荐后,
由标的公司股东大会根据标的公司的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按照累积投票选举制
对董事进行选举。

     5.3.2   董事会职权、议事规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选举按照标的公司章
程执行。

     5.4 监事会

     5.4.1   标的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甲方和乙方各自提名 1 名监事,
另有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标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5.4.2   监事会职权、议事规则、监事会主席选举等按照标的公司章程执行。

     5.5 总经理及公司经营

     5.5.1   为了实现标的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保持其管理、业务的连贯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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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同意将保持标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经营团队
的稳定,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仍由现有的经营团队主要负责。

     5.5.2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至上市公司名下后,甲方作为标的公司控股
股东,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制度及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的规定配
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存续债务担保手续的变更,承担控股股东对标的公司债务
的担保责任。

     5.5.3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至上市公司名下后,双方应共同维护标的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稳定和业务经营稳定,为保证标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正在
开发的项目融资不因本次交易流程受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发行股票或
债券或开展其他再融资,预计再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 3 亿元,并在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制度与程序的情况下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未来甲方将
根据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尽最大合理努力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市场再融
资方式,以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制度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财务支
持等持续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进一步强化遵循上市公
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5.5.4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总经理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
的规定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经董事会决策后,由总经理负责执
行;标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中未明确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事项,由总经理
决策并负责执行。

     5.5.5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在进行其他并购重组行动时,应不得再并购
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近或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标的资产。

     5.6 章程修订:

     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应确保将本次交易文件约定的有关内容纳入标的公司
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但是本次交易文件约定的有关内容
并不因为标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及其他文件尚未修改而不生效,如标
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规定与本次交易文件存在冲突,或标的公司新章
程(或章程修正案)未规定的内容,仍以本次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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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过渡期安排

     6.1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
维持正常经营:

     6.1.1   乙方以惯常方式经营、管理、运作和维护标的公司,对标的公司履
行善良管理义务,保持标的公司完整并处于良好及合法运行状态,且在标的资产
交割后不受到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6.1.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在标的公司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权、
质押权、留置权等权利负担,但标的公司为生产经营所需进行融资所提供的担保
除外。

     6.1.3   除正常经营所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处置
单项价值超过 200 万元的资产(含无形资产);不减少注册资本;不进行对外投
资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不在日常经营之外增加单笔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债
务或放弃单笔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净资产价值减损
的行为。

     6.1.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将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份转让给甲方
以外的第三方或甲方认可的主体以外的其他方,也不以增资或其他方式引入甲方
以外的第三方或甲方认可的主体以外的其他方作为股东,或与其他方达成上述相
关意向。

     6.1.5   乙方应且应促使标的公司及时将对标的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
利变化或不利于本次交易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情势变化或其他情况事先书
面通知甲方。

     6.2 乙方进一步承诺标的公司的核心人员(以下简称“核心人员”)于本补
充协议签署日:(1)已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四年的劳动合同;(2)与标的公司签
署了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竞业限制范围包括:不得在标的公司以外直接或间接
的设立、从事或投资于(且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帮助或协助任何其他方设
立、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但
核心人员在二级市场买入任何与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相
竞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体的股票且持股比例不超过 5%的,不视为从事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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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业务;不在与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主体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董事、监事除外)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为该等主体提供服务;不得以标的
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标的公司的现有客户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不得引诱或唆使标
的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离开标的公司。

     6.3 乙方进一步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应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确保相关文件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
时,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应确保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财务审
计、内部控制、独立性、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确保相关文件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还应确保配合甲方按照与本协议签订之前
一致的方式开展标的公司一般和惯常业务过程中所经营的业务,确保标的公司持
续稳定、合法合规经营。

     (七)生效、变更和终止

     7.1 本补充协议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在经双
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并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的同时生效。

     7.2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
的要求,本补充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补充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
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7.3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方可终止本补充协议;
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与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本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和其他

     8.1 除本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补
充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补充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其他方造
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给守约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
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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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或乙方未能按
 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甲方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违约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
 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即 0.0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个工
 作日,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的所有协议,届时各方应配合办理协议解除
 的相关法律手续。

      8.3 本补充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补充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
 的,不影响本补充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8.4 如本补充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的相关内容不
 一致的或本补充协议有约定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没有约定
 的,以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适
 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一)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

      2023 年 7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方签署了《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与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节内容中,甲方指博通股份,乙方指业绩承诺方,具体为驭腾集团、
 博睿永信、聚力永诚、陈力群,上述交易对方合称“乙方”/“业绩承诺方”或
“乙方各方”,甲方、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本节所称“本协
 议”均指《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业绩承诺

      乙方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3,000 万元、4,000 万元、5,000 万元及 7,000
 万元;据此测算标的公司截至 2023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3,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7,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12,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19,000 万元。

      2、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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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承诺,如果标的公司截至利润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末的累积实现净
 利润数不能达到相应承诺金额,则乙方负责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向上市公司补偿。上市公司将分别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
 露标的公司截至该会计年度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
 情况,并由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各年度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利润补偿期间
 届满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的结果确定。

      乙方中的每一项主体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
 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各方确认,若未来甲方或标的公司筹划、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标的公
 司分摊了额外的管理费用所产生的影响,将从业绩承诺中相应剔除。

      3、补偿的方式

      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年度核算当期应补偿股份和金额,并在利润补偿期间届
 满之时统一实施补偿,即如果标的公司截至利润补偿期间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末
 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优先以股份方式向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
 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 4 款和第 7 款的约定实施。

      4、业绩补偿金额

    (1)股份补偿

      乙方将于甲方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后,依照下述公式计算出每年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总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
(即 18.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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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每一项主体应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按
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总数。

   (2)股份不足时现金补偿

     利润补偿期间内,如果当年的累积应补偿股份数额大于乙方本次认购上市公
司的股份数,则不足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额外补偿。

     乙方每一项主体应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按
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现金补偿义务。

     5、减值测试补偿

   (1)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
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
则乙方需要另行补偿股份,乙方中的每一项主体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签署日对标
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需补偿
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利润补偿期间
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若乙方股份不足补偿,则需要补偿现金,乙方每一项主体应
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为依据按相对比例分别承担当期
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现金补偿义务。

   (2)乙方应当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
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并全力配合
办理与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一切手续(如需)。

     6、补偿义务的上限

     乙方在本次交易项下承担的补偿义务合计上限应不超过乙方因本次交易而
获得的交易对价。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转增或
送股部分应随同补偿股份数一并注销。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
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 7 款的约定和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同步划转至上市公司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并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之时随同最终应补偿的股
份一并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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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业绩补偿的实施

   (1)股份补偿的实施

     1)若标的公司在截至利润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小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在甲方所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事项出具当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乙方应将其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甲方董事会所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如甲方
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进行现金分红、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该等被锁定的股份在锁定前及锁定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或股份数,乙方
亦应自获得该等分红收益或股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转至甲方董事会所设立的
专门账户,并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按照乙方最终需要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所对
应的现金分红收益无偿赠送给甲方,将送股或公积金转增的股份随同需要补偿的
股份数量予以注销。

     2)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甲方应就乙方最终需要补偿的股份回购及后续
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乙方将回避表决,甲方将以人民币 1.00 元价格回购并
注销乙方在利润补偿期间应补偿的股份总数。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上交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并全力配合甲方董
事会办理完毕与回购注销专门账户股份有关的一切手续。

     3)若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的公式计算的应当补偿股份总数量为 0 的,
对于以前测算年度已划转至董事会设立专门账户的补偿股份数量则相应减少,并
从专门账户相应转回至乙方名下。

   (2)若标的公司在截至利润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小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且乙方持有的股份不足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乙方应按
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公式计算该年度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获得上市公司的确
认;上市公司应在利润补偿期间最后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公告后,按照本协议约
定合并计算并确定乙方最终应补偿金额;乙方须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乙方承诺在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对锁定期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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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锁之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承诺净利润实现之前或乙方全部履行完成补
偿义务之前,乙方中的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均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
的方式宣布清算、解散、终止或发生任何其他影响其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情形。
如乙方在利润补偿期间内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乙方应采取一切有效方式以确保
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8、管理层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双方进一步同意,若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业绩承诺,标的公司可在业
绩承诺期届满后当年对标的公司届时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进行现金
奖励。其中,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超过 19,000 万元但低
于 22,000 万元的部分,奖励金额=10%*(利润补偿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19,000
万元);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超过 22,000 万元的部分,
奖励金额=20%*(利润补偿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22,000 万元)。但最高奖励
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20%,关于接受奖励的员工名单、
具体金额、支付时间等事项,由标的公司总经理负责确定具体奖励方案,由标的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标的公司有权依法对上述奖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实
际履行相关义务,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四)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双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依法实施完毕。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如果该变更需要
取得审批机构的批准,则应自取得该批准后生效。

     3、本协议自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之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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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终止或解除或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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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
要假设: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承
担的责任;

     2、本次交易各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和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4、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5、本次交易各方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6、交易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7、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
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驭腾能环
55.00%股份,同时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驭腾能环长期专注节能环保专用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以及提供节能环保
装备成套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技术服务;主要面向焦化、钢铁、电力等
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领域,提供节能工程改造的核心装
备和技术,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和工程总承包(EPC)的业务模式
开展节能工程的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运维保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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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检测等综合服务;标的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行业,具
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
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将节能环保、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列为重
点推广产业,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列为重要
远景目标;2021 年 9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
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强调继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
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
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
广节能综合服务。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主营节能环保解决方案及相
关技术服务,生产经营过程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取得经营所需的环保相关证照,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驭腾能环 55.00%股份,驭腾能环报告期内无土地使用
权,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4)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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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
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司和驭腾能环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
触及相关指标。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或需要依据该等
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独立财务报告签署之日,标的公司股东(即交易对方)均为中国境内
注册企业或中国籍自然人,不存在中国境外企业或外籍自然人直接投资标的公司
的情况,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亦不涉及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投
资上市公司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相关规定的情况。上市
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涉及境外投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整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根据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
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
合上交所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请参见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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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1)标的资产的定价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鹏信评估对驭腾能环采用
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
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驭腾能环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9,412.36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4,200 万元。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定价以最终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交
易定价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55%股权的评估值为 29,810 万
元,交易作价为 29,70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发行股份的定价

     ①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进
行相应调整重组报告书,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本次股份发行
的定价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具体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上
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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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
行股份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3)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及时、全面地履行
了股票停牌、信息披露程序。重组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对本次
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表决前予以事前认可,同时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
意见。因此,本次交易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表决前予以事前认可,同时
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相关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4、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驭腾能环 55.00%股份。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说明和承
诺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交易对方合法持有交易标的,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
托管、质押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资产权属清晰,根据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约定
的过户条件,标的资产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驭腾能环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
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由于标的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新三板挂牌,目前,交易对方持有的标
的公司股份存在因挂牌限售的情况,其中驭腾集团、博睿永信及聚力永诚持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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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的分三批解限售的第二批预计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解除限售,届时可满足
本次交易过户所需的股份,解限售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流通股            限售股
 1       驭腾集团       24,750,000        55.21%    16,500,000        8,250,000
 2        陈力群         8,250,000        18.40%    2,062,500         6,187,500
 3       博睿永信        4,125,000         9.20%    2,750,000         1,375,000
 4       聚力永诚        4,125,000         9.20%    2,750,000         1,375,000
 5        王国庆         3,580,000         7.99%    3,580,000             0
       合计             44,830,000        100.00%   27,642,500       17,187,50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该等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实质性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等教育业务,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驭腾
能环是一家深耕节能环保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
促进上市公司战略的转型以及对节能服务行业的布局,拓宽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
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上市公司在保持原主营业务的情形下,进入行业前景良好、
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的节能服务业务;上市公司将转型为高等教育和节
能服务双轮驱动的双主业格局,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
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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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交
易完成后,驭腾能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

     根据交易对方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出具
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将与标的公司在人员、
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制定
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保持健全有效
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仍然为经发区
管委会。

     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因此,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经营能力;相关安排及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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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标的公司近年来经营不断扩大,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不断提升;根据审计报
告,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3 月,驭腾能环营业收入分别为 12,916.10 万
元、15,862.43 万元和 2,507.86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2,200.02 万元、2,962.98
万元和 525.58 万元,业绩增长较快,盈利能力较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驭腾能环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
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为其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其整体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随着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
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将有所增加,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
持续盈利能力。

     同时,目前高等教育是上市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利润的来源,2022 年度公
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3,746.74 万元,同比减少 0.12%;实现营业利润 3,853.85
万元,同比减少 21.24%。受相关政策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出现下滑;
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战略的转型以及对节能服务行业的布局,
拓宽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收入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提
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
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
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
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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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陈力群及其控制的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
力永诚预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 5%,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本次交
易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合并范围,除标的公司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外,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
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经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经发
区管委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已独立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增强了公司未来
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
面的独立性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3)0318 号)。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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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条的规定。

     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驭腾能环 55%股份,交易对方驭腾集团、陈力群、博
睿永信、聚力永诚、王国庆合计持有驭腾能环 100%的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
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等权利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对
资产的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在交易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各
方能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比例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在发行股份购买驭腾能环 55%股权的同时,向合计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18,859.50 万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不超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重
组的现金对价 10,840.50 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 5,000 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
用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3,019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不超过交易
作价的 25%,也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比例以及资金用途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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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号》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8.60 元,不低于审
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期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
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交易对方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锁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
要求。

     (七)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外,本次交易还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需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
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况。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
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不存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情况;最近一年,上市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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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
情况。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2、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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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次重组现金支付部分                                   10,840.50
      2        对标的公司增资                                          5,000.00
      3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3,019.00

                       合计                                           18,859.50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的规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具体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
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
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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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6、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
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的核
查情况

       (一)支付方式的核查情况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价格调整机制是否符合《 <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要求

    (1)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
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定
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上交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除该等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
案。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发行股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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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对比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
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不涉及价格调整机制。

     2、涉及现金支付的,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资金主要来
自借款的,核查具体借款安排及可实现性,相关财务成本对上市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现金支付,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
对价,现金支付安排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
金情况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
次交易拟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为 10,840.50 万元;审阅了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董事会决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8,859.5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向标的公司增资、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
资金等;审阅了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博通股份 2022 年度审计
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合计 30,407.93 万元,同时上
市公司拥有房屋及建筑物、电子电气设备等大量固定资产,可以通过银行信用贷
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全部或部分无法
实施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日常经营所得或发行公司债券、
中票、短期融资债券等其他途径解决上述现金支付需求,不会对重组产生不利影
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现金支付,上市公司具有相应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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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3、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26 号格式准则》第十六节、第十七节的规
定

      (1)基本情况

       相关信息披露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第五节 本
次发行股份情况”、“第六节 本次交易评估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的情形。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核对了《26 号格式准则》的相关信
息披露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信息披露符合《26 号格式准则》第十六节
的规定,不涉及第十七节的规定。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核查情况

       1                                                                1
1-1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向标的公司增资、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详细情况参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
体方案”之“(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对照《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1 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8,859.5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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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100.00%,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1 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

    (1)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之“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之“(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分析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增长率等各项经营情况;了解上市公司货币资金
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未来资金需求、可用融资渠道等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
中介费用,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资金支付压力,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提高上市公司
财务灵活性,推动公司稳定发展;其次,募集资金用于对标的公司增资,充实标的公司
资金实力有利于标的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高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降低标的
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最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可为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储备。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负
债结构,具有必要性。

     (三)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情况

     1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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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最近 36 个月,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经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经发区管委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交易相关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对比了《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2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1 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形。

     (四)业绩承诺可实现性的核查情况

     1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 本次
交易主要合同”之“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业绩
承诺方已就标的资产的未来盈利状况及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的补偿
进行了约定,其约定具备可操作性、可实现性,并对减值测试补偿、补偿措施、
业绩补偿义务人确保承诺履行相关安排等事项做出约定。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有合规性、
合理性,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业绩补偿义务人确保承诺履行的相关安排具有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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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核查是否涉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的业绩补偿
范围,如涉及,业绩承诺具体安排、补偿方式以及保障措施是否符合《重组办
法》第三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其他事项说明”之“(二)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不涉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的业绩
补偿范围。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自然人交易对方的调查表和非自然人交易对方的
工商资料以及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核对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的业绩补偿范围。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对方不涉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1-2 的业绩补偿范围。

     (五)锁定期安排的核查情况

     1、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是否符合《重组办法》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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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驭腾集团、
陈力群、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王国庆共 5 名特定对象。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
《重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业绩承诺方驭腾集团、
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
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a)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b)标的公司在利润
补偿期间的各年度末,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
若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润数达到各方另行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截至当
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和陈力群在本次交易中所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16%、
21%、26%、37%;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末未能完成上述累积承诺净利
润,则应按照累积实现净利润占累积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业绩承诺方应解锁股份及上
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

     交易对方王国庆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王国庆承诺截至其取得本
次发行的股份之日,如其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
足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
(含 12 个月)的,则其用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
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交易各方签署的《重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关于
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核对了《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锁定期安排符合《重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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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2、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锁定期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其认购的股
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8,559.5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支
付 交 易 对 价 的 100.00%, 且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不 超 过 发 行 前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0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核对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锁定期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的核查情况

     1、拟购买资产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的,过
渡期损益安排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6 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过渡期安排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一)6、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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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评估《评估报告》,核对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6 的相关
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以收益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过渡
期损益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6 的规定。

       2、标的资产以资产基础法等作为主要评估方法的,过渡期损益安排的合
理性

    (1)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和鹏信
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主要评估方法为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
值方法,不涉及以资产基础法等作为主要评估方法的情形。

     (七)交易必要性及协同效应的核查情况

       1、本次交易的商业逻辑,是否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是否存在
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
益输送的情形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协同效应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上市公司相关方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的股份减
持计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
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相关方在
本次交易披露前买卖上市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
重要事项”之“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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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相关协议、上市公司相关方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以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
露文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商业逻辑清晰,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
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形。

       2、主板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的,核查是否符合《重组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主板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
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
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八节 本次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
情形”。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对比了《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
定。

     (八)需履行的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审批程序的完备性;尚未履行的审批程序,是否存在障碍
以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
概况”之“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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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文
件、披露公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本次重组所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
序。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取
得所必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已完整披露,在取得尚需的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可依法实施。

       (九)产业政策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涉及高耗能、高排放的,应根据
相关规定充分核查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有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
外投资等的合规性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之“(一)本次交易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梳理,审阅了标的公司
的相关合规证明、在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检索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不属于高能耗、重污染行业。

       (十)重组条件的核查情况

       1、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详细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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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标的
公司的相关合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上市公司章程,标的公司、上市
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文件,并对比了《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相
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
的合规性分析”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会计师出
具的上市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现任董监高的出具
的说明、标的公司信用报告和工商档案,对比了《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
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十一)标的资产——行业准入及经营资质等的核查情况

       1、涉及立项、环保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是否已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相
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如未取得,未取得的原因及影响,上市公司是否按照
《26 号格式准则》第十八条进行特别提示;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驭腾能环 55%的股份,标的公司取得的
相关主管部门报批事项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一、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的说明”。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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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的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的批复文件,查阅了标的
公司的工商资料,并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标的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
营所需资质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生产
经营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拟购买资产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许可、资质、认
证等,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取得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许可、资质、认证等详见重
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十四)
标的公司资质和报批情况”。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取得的生产经营资质,查阅了标的公司的工商资
料,并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标的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所需资质。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所必需的相关许可、
资质、认证等,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十二)标的资产——权属状况的核查情况

     1、拟购买标的公司的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主要负债、或
有负债情况,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
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基本情况

    ①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出资实缴到位情况和最近三年增

减资、股权转让及改制、评估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之“二、历史沿革”;

    ②标的公司对外担保、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资产权属、
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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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标的公司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资产权
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之“(四)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
行情况”。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审阅标的公司工商档案、历次增减资的相关协议及内部决议文件等文件;

     ②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以及其他网络平台;

     ③审阅《法律意见书》中关于诉讼或仲裁的相关内容;

     ④审阅标的公司《审计报告》中关于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的情况;

     ⑤审阅全国股转系统公开披露文件、中登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股东持股名册;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拟购买标的公司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对外担保,不
存在或有负债;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
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拟购买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如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机器设
备、土地厂房等对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
在对外担保,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
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
况”之“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之“(一)
主要资产情况”。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①审阅标的公司信用报告,主要资产的相关权属文件;

    ②审阅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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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审阅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其他公开渠道检索。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资产   权利受限                    占总资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类别     类型                      产比例
                       流动
 承兑汇票保证金                 质押      4,776,434.224   1.53%      保证金
                       资产
                                                                     质押给中信银行西
                       流动
 承兑汇票                       质押      1,200.000.00    0.39%      安分行用于开具承
                       资产
                                                                     兑汇票
                                                                     质押给交通银行股
 ZL202121320015.8      无形                                          份有限公司陕西省
                                质押               -        -
 ZL202121188367.2      资产                                          分行,用于驭腾能
                                                                     环 1000 万元借款
 5 套 EMC 装置和陕
 西陕焦化工 4.3 米
                       固定
 焦炉荒煤气显热回               抵押
                       资产
 收项目的设备之设
                                                                     用于融和租赁售后
 备-60 根上升管                           43,293,901.84   0.39%
                                                                     回租融资
 驭腾能环 5 套 EMC     收益
                                质押
 装置的收益权            权
 驭腾零壹 100%股
                       股权     质押
 权
        合计            -        -        49,270,336.06   15.83%               -

     经核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为 EMC 装
置及专利权,前述资产的权利受限均因给标的公司融资所致、属于正常商业安排,
不会构成对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对外担
保,相关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属于正常商业安排,除披露诉讼外,标的公司不
存在对其持续生产经营或本次交易的实施具有实质性影响的诉讼、仲裁、司法强
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

     (十三)标的资产——资金占用的核查情况

     1、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和原因、时间、
金额、用途、履行的决策程序、解决方式、清理进展;通过向股东分红方式解
决资金占用的,标的公司是否符合分红条件,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分红款
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清理完毕,是否对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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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标的公司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股改基准日,股改基准日前已全部归还了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有
限公司阶段,标的公司财务规范性不足、内控制度建立不健全,股改后驭腾能环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治理文件,同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不占用公司
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承诺函》,保证不占用公司资源,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完成了对标的公司财务及内控制度的规范。相关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二)标的公
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述借款均已归还,还款来源均为自有,
不涉及通过向股东分红方式解决资金占用的情形,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
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标的公司的往来明细账,复核款项性质,根据已经识别的关联方往
来,核查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往来;核查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支付以及还款凭证,
并核对陈力群及相关关联方、标的公司的银行流水;

     ②检查报告期的分红情况,核查是否有通过向股东分红方式解决资金占用
的情况;

     ③审阅《审计报告》,检查标的公司对于关联方的非经营资金占用问题
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①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相关款项均已经归还;标的公司股改后,不再存在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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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资金占用还款来源,不涉及通过向股东分红方式解决资金占用的情形;
     ③标的公司通过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制度,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出具《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的承诺函》等措施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整改,该事项不会对标
的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四)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股东人数

     1、发行对象数量超过 200 人的,核查标的资产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23)》(以下
简称《非公指引 4 号》)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
聚力永诚、王国庆。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审阅了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②审阅了交易对方的工商资料;
     ③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200 人,不适
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公指引 4 号》相关规定。

     2、发行对象为“200 人公司”的,参照《非公指引 4 号》的要求,核查“200
人公司”的合规性;“200 人公司”为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是否按照《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纳入监管范围。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驭腾集团、陈力群、博睿永信、
聚力永诚、王国庆。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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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审阅了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②审阅了交易对方的工商资料;
     ③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发行对象不属于超过 200 人的非上
市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公指引 4 号》相
关规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200 人,发行对
象为不超过 200 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相关情形。

     (十五)交易对方——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
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
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的核查情况

     1、涉及合伙企业的,核查各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等;合伙企业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
是否存在其他投资,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
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涉及合伙企业博睿永信、聚力永诚,其相应权益的取得时
间、出资方式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
的具体情况”。

     博睿永信 2021 年 10 月 11 日成立,于 2021 年 10 月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
标的公司,其入股时间早于本次交易时间,不涉及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情形;
聚力永诚 2021 年 10 月 14 日成立,于 2022 年 1 月入股标的公司,其入股时间
早于本次交易时间,不涉及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情形。博睿永信为驭腾能环员
工持股平台企业,聚力永诚为持股平台企业,均未开展实质业务;截至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博睿永信、聚力永诚不存在其他投资;博睿永信合伙
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长期,聚力永诚合伙协议约定的存
续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长期,两个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安排与其锁定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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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匹配、合理,不涉及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博睿永信、聚力永诚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缴款凭证
及其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查阅了标的公司的工商底档。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涉及合伙企业博睿永信、
聚力永诚,其有限合伙人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合伙企业入股标的公司的时间
均早于本次交易时间,不涉及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情形;博睿永信为标的公司员
工持股平台企业,聚力永诚为持股平台企业,均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为目的;截
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博睿永信、聚力永诚不存在其他投资,不涉及委
托人或合伙人之间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情形。

     2、如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
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
司等情况的,该主体/产品存续期,存续期安排是否与其锁定期安排匹配及合理
性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聚力永诚、博睿永信为合伙企业,聚力永诚、博睿永
信的存续期限均为长期。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聚力永诚、博睿永信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审阅了《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关于
锁定期的相关约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聚力永诚、博睿永信的存续期长于其本次交
易所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安排具备合理性。

     (十六)信息披露要求及信息披露豁免的核查情况

     1、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中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包含对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达到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
需的水平;所披露的信息一致、合理且具有内在逻辑性;简明易懂,便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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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阅读和理解;上市公司未进行披露或提供相关信息或文件的原因及合理
性,相关信息或文件是否影响投资者决策判断、是否为已公开信息;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披露严格按照《26 号格式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涉及信息披露豁免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文
件和承诺函;审阅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相应的配套文件;审阅了本次交易中
介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或相关文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中的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已包含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达到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水平;所披露的信息一致、合理且具有内在逻辑性;简
明易懂,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本次交易披露严格按照《26 号格式准则》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遗漏披露或提供相关信息或文件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信息披露豁免的情形。

     (十七)整合管控风险的核查情况

     1、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具体整合管控安排,如对于公司治理、日常生
产经营等方面的安排,相关安排是否可以实现上市公司对于拟购买资产的控制;
相关分析的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统一管理体系,上市公司对拟
标的公司的具体整合管控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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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拟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可以
有效实现对标的公司的管控,具备合理性。

     (十八)承诺事项及舆情情况的核查情况

     1、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是否按照《重组办法》《26 号格式准则》
等规定出具承诺;本次交易相关的舆情情况,相关事项是否影响重组条件和信
息披露要求;对于涉及的重大舆情情况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有关各方已按照《重组办法》《26 号格式准则》等规定出具相关
承诺;自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首次披露本次重组预案以来,本次重组不
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本次交易有关各方出具的承诺函,通过公开渠道检索了
相关舆情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关各方已按照《重组办法》《26
号格式准则》等规定出具相关承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本次重
组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

     (十九)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或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核查情
况

     1、评估或估值的基本情况(包括账面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评
估或估值结果、增减值幅度等),并结合不同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差异情况、差
异的原因、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设置等因素,对本次最终确定评估或估值
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审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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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评估情况”之“二、驭
腾能环的评估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鹏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审阅了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
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理、合规的评估方法,评估结
论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公允性。

     2、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或估值假设合理性,如宏观和外部
环境假设及根据交易标的自身情况所采用的特定假设等



     评估中涉及的假设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评估情况”之“二、
驭腾能环的评估情况”之“(三)评估假设”。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鹏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审阅了
标的公司提供的当前及未来年度预测的经营资料。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
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二十)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核查情况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陕西驭腾能源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方法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评估情况”之“二、
驭腾能环的评估情况”之“(一)评估方法的选取”。



     独立财务顾问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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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阅鹏信评估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2)审阅标的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合同台账;

     (3)核查标的公司的经营模式、原材料的采购来源、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对标的公司营业成本进行了分析;

     (4)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了解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优势等情
况,以及其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情况;

     (5)查阅标的公司报告期的各项期间费用的明细表,分析预测期的期间费
用变动情况合理性;

     (6)审阅标的公司涉及资本性支出预测项目的说明,分析标的公司资本性
支出计划的合理性;

     (7)复核收益法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并对主要参数的选取合理性进行分析;

     (8)了解预测期限选取的原因及合理性;

     (9)查阅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10)了解本次评估各项参数选取和披露的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
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理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二十一)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的核查情况

     1、结合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内股权转让或增资的原因和交易背景,转让或增
资价格,对应的标的资产作价情况,核查并说明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与历次股
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
司基本情况”之“三、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相关的转让或增资、减资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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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鹏信评估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标的
公司股改的评估报告、以及标的公司出具的关于价格合理性的说明。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股份交易评估作价合理。

     2、结合本次交易市盈率、市净率、评估增值率等情况,并对比可比交易情
况,核查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评
估情况”之“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鹏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结合可比交易情况,分
析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合理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定价评估作价具有合理性。

     3、如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核查是否存在收益法评估结果
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如是,核查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性减值,对相关减
值资产的减值计提情况及会计处理合规性



     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4,200.00 万
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585.19 万元,高出 43,614.81
万元,高 412.04%,不存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本次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确认本次交易不存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
础法的情形。

     4、本次交易定价的过程及交易作价公允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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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54,200.00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交易作价为 54,000 万元,标的公司 55%股
份的交易作价为 29,700 万元。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确认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为参照鹏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基础上,
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的过程及交易作价具备公允性、
合理性。

     (二十二)商誉会计处理及减值风险的核查情况

        1、商誉形成过程、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的具体划分和认定、商誉
增减变动情况

     (1)商誉形成过程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中的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日享
 被投资单                      有的被购
 位名称或                      买方可辨     形成的商                      商誉账面
                 合并成本                                    商誉减值
 形成商誉                      认净资产     誉                            价值
 的事项                        公允价值
                               份额

 驭腾能环          29,700.00     5,914.47        23,785.53       -           23,785.53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评
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驭腾能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驭腾能环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54,200.00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
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 55.00%股权作价 29,700 万元。

     备考财务报表以合并成本 29,700.00 万元扣除上市公司按交易完成后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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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腾能环于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0,753.59 万元对应的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5,914.47 万元后的差额 23,785.53 万元,确认为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的商誉。

     (2)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的具体划分和认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
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
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
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
式等”。

     驭腾能环能够独立创造收入、实现现金流,独立运营,因此,上市公司将驭
腾能环整体确认为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

     (3)商誉增减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商誉。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编制基础,假设本次交易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并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架构编制,即假设 2022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持有驭腾能环 55.00%股权并持续经营。

     基于此,备考报告期内,因本次交易重组驭腾能环所涉及的商誉原值不发生
变动。

     2、商誉会计处理是否准确,相关评估是否可靠,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
认依据是否准确,是否已充分确认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并确认其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第十条的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
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
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
权的日期。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在驭腾能环股权收购交易中,收购控制权交易的定价均基于独立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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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后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收购控制权交易产
生商誉,相应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商誉会计处理准确。

     本次资产重组购买成本扣除重组方按交易完成后享有的驭腾能环公司于重
组交易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后的差额确认商誉。本次交易由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门评估,并出具了《评估
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3 号),相关数据谨慎、可靠,具备公允性。
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认依据准确。

     本次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计算时,已充分确认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参考交
易时成本法评估结果。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成本法评估中已包含发明专利、实用
新型专利、商标等账外可辨认无形资产,并采用收益法计算估值,其收入、折现
率等参数与整体收益法评估匹配,具备公允性。

     (二十三)行业特点及竞争格局的核查情况

     1、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选取的合理性,相关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等对
行业发展的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是否客观、全面、准确,是否具有可
比性,前后是否一致



     标的公司是一家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企业,面向焦化、钢铁、电力等高污染
高耗能行业,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领域,提供节能工程改造的核心装备和技术,
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和工程总承包(EPC)的业务模式开展节能工程的
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运维保养、节能量检测等综合服务。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属于门
类“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大类“M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相
关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等对行业发展的影响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

     目前,A 股上市公司中并无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同类型的公司,同行业可比
公司主要为常州江南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电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朗致达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大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鼎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其中天朗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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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能源、中鼎恒业为新三板挂牌企业,选作标的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
较。



     独立财务顾问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审阅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查询了标的
公司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

     ②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行业产业政策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
发展影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

     ③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存在的已上市公司情况,以及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众公司情况;

     ④审阅了重组报告书;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选取合理,相
关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已于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
署日,A 股上市公司中并无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同类型的公司,选取三家新三板
挂牌企业作为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是否引用第三方数据,所引用数据的真实性及权威性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引用了 Wind、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等第三方数据,
引用的第三方数据或结论,均已注明资料来源,确保权威、真实。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核对了第三方数据的资料来源,核查了第
三方数据的权威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第三方数据,所引用数
据具备真实性及权威性。

       (二十四)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情况

       1、核查拟购买资产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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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与标的资产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式与前五名客户销售模式、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①2023 年 1-3 月前五大客户

                                                                               单位:元

序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号                                                                          入比例
 1        常州焦环工程有限公司                  是           5,745,272.71      22.91%
 2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5,045,577.75      20.12%
 3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否           2,397,820.60       9.56%
          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煤化有限
 4                                              否           2,014,402.56       8.03%
          公司
 5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1,625,697.75       6.48%
                           合计                            16,828,771.37       67.10%


         ②2022 年度前五大客户
                                                                                单位:元
序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号                                                                            入比例
 1        常州焦环工程有限公司                 是          29,637,054.55      18.68%
 2        山东鼎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否          26,805,134.53      16.90%
 3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否          14,183,019.90       8.94%
 4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否          10,028,409.56       6.33%
 5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8,234,258.00       5.19%
                           合计                            88,887,876.54      56.04%


         ③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

                                                                               单位:元
  序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号                                                                         入比例
     1     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否     16,044,876.94       12.42%
     2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否     13,933,147.90       10.79%
     3     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12,752,212.39        9.87%
     4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不锈钢有限公司            否     12,714,547.18        9.84%
     5     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否      9,553,984.05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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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64,998,768.46      50.3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①2023 年 1-3 月年度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

                                                                          单位:元
                                        是否关联                    占采购总额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方                          例
  1     陕西顺恒鑫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否      2,322,590.34             9.49%
  2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1,852,000.00             7.57%
  3     常州市嘉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否      1,504,424.78             6.15%
  4     西安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1,472,500.00             6.02%
  5     泊头市中弘环保设备厂                否      1,350,467.54             5.52%
                       合计                         8,501,982.66            34.75%

       ②2022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

                                                                          单位:元
                                        是否关联                    占采购总额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方                          例
  1     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否     36,696,702.39            24.55%
  2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17,496,784.95            11.70%
  3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10,354,884.62             6.93%
  4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7,867,180.21             5.26%
  5     泊头市中弘环保设备厂                否      7,456,310.68             4.99%
                       合计                        79,871,862.85            53.43%

       ③2022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

                                        是否关联                   占采购总额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方                           例
  1     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否     12,477,778.48           10.03%
  2     蒲城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11,887,172.91            9.55%
  3     陕西福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2,905,678.90            2.33%
  4     西安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2,790,397.00            2.24%
  5     江苏科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否      2,301,302.50            1.85%
                       合计                        32,362,329.79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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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 EMC、EPC 方式开展业务,焦化行业为标的
公司主要客户;采购的主要是工程项目物资、工程分包及服务,与主要客户、供
应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实际产量与采购额、销售规模及业务模式相匹配。



     ①获取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明细账;对报
告期内主要的客户及供应商履行了函证和走访程序;核查报告期主要客户、主要
供应商的交易金额,计算占当期销售和采购总额的比例;通过检查交易合同、发
票、收发货单据等,了解交易内容;

     ②了解标的公司报告期的产能、产量和项目数量等信息,分析标的公司主要
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交易规模是否匹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
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交易规模与标的公司的业务规模匹配。

     2、拟购买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主要
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①报告期内,2023 年 1-3 月、2022 年度驭腾能环前五名客户中常州焦环为
标的公司参股公司,驭腾能环持有其 20.00%的股权,常州焦环为标的公司关联
方,王国庆为常州焦环的实际控制人。

     ②报告期内,江苏龙冶是 2021 年度驭腾能环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和
2022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2023 年 1 月,常州焦环实际控制人王国庆成为标的公
司自然人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7.99%的股份;江苏龙冶持有常州焦环 20%的股权;
同时,王国庆通过其控制的常州飞天齿轮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龙冶 4.69%的股权。

     ③报告期内,2021 年度驭腾能环前五名供应商中蒲城新材料属于关联方,
驭腾能环实际控制人陈力群通过驭腾集团持有其 90%的股权,为驭腾能环受同一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客户或供应商外,驭腾能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标的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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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获取了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名单,
并对上述人员进行访谈;访谈主要客户、供应商;获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调
查表》,查询公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公开网站,确认上述人员是否与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上述披露的常州焦环、江苏龙冶、蒲城新材
料相关情况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享有权益,不存在关联关系。

     3、拟购买资产客户或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核查相关情况的合理性,是否
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集
中度较高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占比较为分散,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30%的情况。标的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丰富的行业经验、稳定的产品质量、及
时的供货速度、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积累了众多大型优质客户资源,并形成了
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且不断开拓新的知名客户,标的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均将
继续保持合作,具有稳定性,对主要客户的整体销售逐步趋于均衡,不存在对单
一客户依赖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供应商占比较为分散,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超过
30%的情形。标的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上升管、汽包等原材料市场化程度高,不
存在严重依赖某一单一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基本一致,合作具有持续性,主要供应
商具有稳定性。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分析计算报告期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占当期销售总
额、采购总额的比例,结合对标的公司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的访谈,分析其
合理性以及对业务稳定性、可持续性的影响,并分析集中度较高是否对标的资产
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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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不存在单个销售比
例超过 30%的情况,客户集中度合理;报告期内,供应商不存在单个供应商采购
比例超过 30%的情况,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十五)财务状况的核查情况

     1、结合拟购买资产的行业特点、规模特征、销售模式等,核查标的资产财
务状况的真实性、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

     (1)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
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标的公司具体业务模式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六)主要业
务模式”;标的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2)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函证、走访、抽凭、检查银行流水等方式对收入、成本、
费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等进行了核查;结合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规模特征、销
售模式等,分析标的公司财务状况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审
计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具有真实性,其经
营情况与业务模式相匹配。

     (二十六)盈利能力的核查情况

     1、拟购买资产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标的资产收入季节性、境内外分布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核查相关情况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
资料,标的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标的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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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详见重组
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之“(一)
营业收入”。

     2、核查标的资产成本归集方法、成本归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成本构成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核查相关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营业成本构成主要为材料费用、外购劳务、折旧费、
人工及其他,成本归集方法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
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成本”。

     3、核查拟购买资产收入和成本结构变动的原因,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相关情况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和成本结构变动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
入”与“(二)营业成本”。

     4、核查拟购买资产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
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构成变动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
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
收入”与“(三)营业毛利分析”。

     5、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或者远低于净利润的,核查主要影响因素
以及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及变动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之“(一)报
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6、对拟购买资产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对拟购买资产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之“(十)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
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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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原则、计量原则和具体的确认方法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测试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是否遵循制定的会计政
策;

     (2)核查标的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境内外销售收入的分布的商业合
理性;

     (3)核查标的公司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核
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品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制定的会计政策;

     (4)取得标的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复核明细表准
确性,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变动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变动的原因及其
合理性;

     (5)核查标的公司现金净流量金额数据的准确性,分析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和净利润之间差异的主要因素;

     (6)对标的公司总经理、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了解影响
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宏观环境因素、行业因素和自身因素,结合行业分析资料,
分析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影响;

     (7)对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进行分析,结合公司上下游行业相关
情况、产能等情况,分析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8、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具体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收
入确认的时点准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标的公司
收入季节性特征不明显,不存在境内外销售收入分布符合生产经营及行业情况,
具有商业合理性;

     (2)标的公司成本归集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归集准确、
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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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标的公司收入和成本结构、以及毛利率变动变动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驭腾能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99.01 万元、
471.31 万元和-170.53 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
系 2022 年标的公司承接的 EPC 项目增多,根据行业惯例,EPC 项目一般采用分
阶段收款的方式,导致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5)标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报告期内运行平稳,因此,标的
公司盈利具备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一)标的资产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没有
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及经办人员与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突,其出具的
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具体资产评估情况重组报告书“第
六节 本次交易评估情况”相关内容。

     (二)标的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标的公司属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指
标比较如下:




  873069     天朗节能       27,661.64          2,489.06     55,710.60    22.49       4.96
  871582     石大能源         5,513.14         1,649.97     19,828.80    12.02       1.42
  836913     中鼎恒业       10,035.22              786.98   26,615.55    24.31       2.05
                            14,403.33          1,642.00     34,051.65    19.58       2.72

       标的公司             15,862.43          3,023.68     54,000.00    17.86       5.74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财经数据库、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考虑新三板公司的流动
性,上表可比公司数据以 2023 年 7 月 21 日为节点,以其前 120 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作为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价格计算,以该均价乘以股本为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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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表可得,标的公司估值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均值比较接近,具体而
言,可比同行业公司平均市盈率为 19.58 倍,高于标的公司的 17.86 倍;可比同行
业公司平均市净率为 2.72 倍,低于标的公司的 5.74 倍。根据标的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9,200.50 万元、净资产 9,393.5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8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52.37%;因标的公司净资
产规模同比较小,负债率较高且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因此标的公司的市净率高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和估值惯例,具有其合理性。

       (三)本次发行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80%
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 80%(元/股)
 1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3.24                      18.60
 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3.96                      19.16
 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3.32                      18.66

       经与交易各方协商,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考虑,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值 3.85 元/股。

       综上,本次发行股份定价方法符合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平均值,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评估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不以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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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对相关资产的估值方法、参数选择的合理性及
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指标和因素的核查意见

     (一)所选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根据本次交易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涉及企业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资
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
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1、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通过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对整体的贡献价值,合理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3、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
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
估方法选择理由简述如下: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被评估企业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非上
市公司的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且交易信息不公开,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相对
完整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通过对国家有关政策、国家经济运行环境和相关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驭腾能环
的经营情况等分析,驭腾能环目前运行正常,其管理团队和其他主要职员以及经
营环境等均相对稳定,相关收益的历史数据能够获取,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驭
腾能环的未来收益期限及其所对应收益和风险能够进行相对合理预测和估计,适
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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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估企业有完整的会计记录信息,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及负债权属
清晰,相关资料较为齐备,能够合理评估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适宜采用资产
基础法进行评估。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购买资产驭腾能环 55%股权所设定的评
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
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估值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有关本次交易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六节 本
次交易评估基本情况”。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方法选取适当;评估假设前提符合评估惯例
和标的公司实际情况;重要估值参数的取值遵循了通行估值方法,符合标的公司
的行业特点和业务发展实际。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问题的核查意
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上
市公司将拓宽主营业务范围,提升经营业绩。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本次评估仅针
对标的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作出,不涉及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定价亦未
考虑该协同效应因素。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财务报表以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不考
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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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882,303,939.65   1,446,774,168.13   931,107,328.49   1,476,967,536.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41,063,181.84    540,953,225.19    240,593,431.41     537,593,431.41
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63,493,098.20     88,571,742.12    237,467,362.87     396,091,704.94
利润总额                  283,364.46       5,861,589.02     38,657,163.27      67,773,054.10
净利润                    283,364.46       5,217,339.56     38,657,163.27      66,627,25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9,750.43       3,167,303.53     26,846,030.10      42,229,578.78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75             0.0436           0.4298              0.5817
    注:交易后(备考)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当年归母净利润/本次交易后(不含配
套)总持股数量。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在保持原主营业务的情形下,进入发展前
景广阔、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的节能服务行业;上市公司将转型为高等
教育和节能服务双轮驱动的双主业格局。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扩
展业务范围、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转型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等教育业务,由公司持有 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
市学院开展,该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雄厚的师资力
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设置专业。

     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战略的转型以及对节能服务行业的布
局,拓宽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在保持原主营业务的情形下,进入行业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盈利
能力较强的节能服务业务;上市公司将转型为高等教育和节能服务双轮驱动的双
主业格局,进一步提供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法人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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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基本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总经
理,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保持原主营业
务的情形下,进入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的节能服务行业;上
市公司将转型为高等教育和节能服务双轮驱动的双主业格局,上市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进一步加强。

      八、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
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协议,双方就本次交易价格、支付安排、生
效条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该协议也明确了交易双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详
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且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陈力群及其一致行动人驭腾集团、博睿永信、聚
力永诚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存
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涉
及交易对方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董事、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本次交易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对方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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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当期回报摊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当期回报摊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2022年度
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
                       241,063,181.84    540,953,225.19    240,593,431.41   537,593,431.41
    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9,750.43      3,167,303.53     26,846,030.10     42,229,578.78
  者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0.0075            0.0436           0.4298             0.5817
    注:交易后(备考)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当年归母净利润/本次交易后(不含配
套)总持股数量。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将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
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公司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当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预计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且若标的资产未来业绩实现情况不佳,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
仍可能被摊薄。为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
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
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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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
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
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
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
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诺

      上市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本次交易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将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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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博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博通股份利益。

     2、如果未能履行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博通股份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博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博通股份利益。

     2、如果未能履行承诺,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博通股份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十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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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并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保密措施:

     1、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保密性,在商议筹划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商谈的人员
仅限于上市公司及交易相关方核心人员,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范围。

     2、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控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保证敏感信息处在
可控范围内,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被要求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
务,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

     3、在本次交易保密阶段,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在公司内部严格控制知情人
员范围,尽量缩短信息流传路径,缩小信息扩散的范围。

     4、上市公司已与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交易进程备忘
录形式,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已按照该制
度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
案。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的各类直
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1、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2、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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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市公司聘请开源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先后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鹏信资
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
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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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

     2023 年 5 月 10 日,开源证券召开本项目立项会议,参加会议的立项委员共
5 人。经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根据立项委员表决结果,立项委员会同意
项目立项。

     项目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将申报文件准备完毕。于 2023 年 6 月
24 日向公司质量控制部提交本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并申请进行质检,质量控制部
安排人员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向项目组出具了审核
意见。2023 年 7 月 10 日,项目组对审核意见做出专项回复及说明,并对全套申
报材料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在此期间,质量控制部亦安排人员对本项目工
作底稿履行了相关检查验收程序。质量控制部审核通过后,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

     2023 年 7 月 7 日项目进入了内核预审核阶段。2023 年 7 月 21 日,内核管理
部组织完成了问核程序。2022 年 7 月 26 日,开源证券召开本项目的内核会议,
参加会议的共 7 名内核委员。内核委员就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对项目组进行
了现场提问,项目组进行逐一回复。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开源证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召开本项目内核会议,审议了项目组提交的内
核申请文件,内核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出席委员共 7 名,其中无条件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张,内核会
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为本次重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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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
了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
的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
参数取值合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保持原主营业务的情形下,进入前景良好、
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的节能服务行业;上市公司将转型为高等教育和节
能服务双轮驱动的双主业格局,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加强。

     8、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内容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
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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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11、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
情况,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精神,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3、在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以及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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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李刚


部门负责人:

                        李靖


内核负责人:
                       华央平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艳玲             林新龙                 尹坤


财务顾问协办人:
                          马强              张欣悦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7 日




                                  2-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