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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元建设:龙元建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3-09-23  

                                                                                            修订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 2023-07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
       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组织架构调整情况,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1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本
        的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公司称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或解聘。
                                                         聘。
          公司设副总裁五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
                                                           公司设副总裁五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总
 2      名,总工程师一名,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工程师一名,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
        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为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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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总监、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的修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