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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2023-10-18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3 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拟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 16 亿元以内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12 个月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

资产权[2018]15 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1575 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4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

6 年,即自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可转债发行募

集资金 4,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

费 用 合 计 5,934,600.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994,065,400.00 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

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 21 亿

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 2022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2 日

止,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50,236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认购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元)                       益率不低于
川投能源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    保本浮动   27200   2022 年   2023 年 10   1.75%
           四川省分   定期型结构性    收益型             11 月 1    月 20 日
             行       存款 353 天                          日
                      (挂钩汇率看
                          涨)
川投能源   中国工商   挂钩汇率区间    保本浮动   28400   2022 年   2023 年 10   1.20%
           银行成都   累计型法人人    收益型             11 月 2    月 22 日
           春熙支行   民币结构性存                         日
                      款产品-专户
                      型 2022 年第
                        400 期 M 款
川投能源   中国银行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最   40400   2022 年   2023 年 10   1.30%
           成都新南       存款        低收益型           11 月 2    月 22 日
             支行                                          日
川投能源   中国银行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最   14236   2023 年   2023 年 10   1.30%
           成都新南       存款        低收益型           5 月 12    月 20 日
             支行                                          日
川投能源   中国银行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最   40000   2023 年   2023 年 10   1.30%
           成都新南       存款        低收益型           6月1日     月 20 日
             支行


三、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基
本情况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 16 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
延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增加资金收益,

以更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

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承诺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期限

    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动态,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

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

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过适度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人

对川投能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