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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及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2023-12-21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6 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及设
                      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宜宾屏山抽水蓄能电站

     投资金额:项目匡算总投资 82.63 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
决定投资 82.63 亿元人民币(项目匡算总投资),并设立屏山抽水蓄
能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宜宾屏山抽水蓄能电站。公司拟采用现金+
银行贷款方式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进度逐步到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定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及设立项目公

司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上述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公司参与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宜宾市屏山抽

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公开优选所取得的项目,合同对方为四
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政府。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四川川投屏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
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权比例:川投能源持股 96-98%、葛洲坝集团等持股 2-
4%。
    (四)注册地:宜宾市屏山县。
    (五)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为 2 亿元
    (六)出资方式:货币
    (七)经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站(含抽水蓄能)、新能源电站(包括风能、
太阳能、生物能、氢能等)、储能电站以及充电桩(站)等的投资开
发、建设、运营;水电、光伏、风电工程调试及检修、技术咨询;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旅游开发及运营;种养殖技术;
与电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具体以工

商登记载明的范围为准。
    (八)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监事等法人治理结构,

其中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川投能源推荐董事候选人 4 名,职工代表董
事 1 名;监事 1 人,由葛洲坝集团推荐。
    (九)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西村,初拟装机 120 万千瓦,
距高比 3.2。项目上库为书楼镇西村山顶凹陷筑坝成库,下库在书楼
镇楠木沟建坝成库。距离已建的叙府 500 千伏变电站 29 公里,距离
宜宾市直线距离 33 公里。预计总工期 77 个月。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屏山县人民政府
    乙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
    (二)合作内容:
    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西村。屏
山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建筑物组
成,规划装机容量为 120 万千瓦。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项
目核准批复文件为准,所需资金全部由乙方及乙方成立的项目公司自
筹。
    甲方支持乙方牵头组建的项目公司为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
唯一合法开发主体,依法享有对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行开发、建
设、运营和收益的权利。甲方同意在土地使用、环保水保、林地手续
办理、征地移民、项目纳规、前期审批上报、核准建设、税收等方面

给予乙方及项目公司大力支持。
    (三)投资金额:项目匡算总投资 82.63 亿元。
    (四)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2 亿元(其中: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 亿元,以
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 亿元)。项目完成核准后,
甲方返还或解除乙方牵头方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30%;自项目核准之日

起 6 个月内开工建设的,甲方返还或解除乙方牵头方履约保证金总额
的 50%;项目按要求全容量并网发电并通过验收后,甲方返还或解除
乙方牵头方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20%。
    (五)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投资开发屏山抽水蓄能电
站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
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未来政策、电价存在不确定性和因竞争激烈导致利润下降的风
险。
    2.该项目的装机规模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装机规模以项目核准批
复为准。
   3.该项目正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尚未核准,未来可能存在不确定

性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