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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子公司参与租赁权竞拍及其结果的公告2023-12-30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9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租赁权竞拍及其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
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参
与竞拍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
挂牌拍卖的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114-4 号(现地址:清江路 96 号)、清泰街 55-4 号、
清泰街 55-5 号房屋及场地五年租赁权(以下简称“竞拍标的”),最终公司未能
竞拍获得本次竞拍标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已退回至公司
账户。
     本次竞拍结果,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本次竞拍租赁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使用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
平台公开挂牌拍卖的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114-4 号(现地址:清江路 96 号)、清泰
街 55-4 号、清泰街 55-5 号房屋及场地五年租赁权,挂牌价格为 4,500 万元(首年),
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 3%。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本次竞拍结束,最高报价为 7,875 万元(首年)。在竞拍
过程中,公司根据自身多年专业批发市场的运营经验,结合竞拍标的区位及现状、
公司盈利情况以及未来预期,综合判断此次竞拍价格超出公司经研究决定的最高估
值和董事会授权竞价区间,最终公司未能竞拍获得本次标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已退回至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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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租赁权竞拍的议案》。本次竞拍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本次竞拍,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缴纳保证金、
确定竞拍价格区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竞拍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
其他相关具体事宜。
    (三)其他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拟参与竞拍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且竞拍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将有增加竞拍对手及提高竞拍价格的可能,损害公司
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符合暂缓披露相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暂缓披露该事项,并承诺在竞拍结束
后按要求予以披露。
    二、本次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竞买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790934034H
    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25 日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 160 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郭德明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小型车停车业务(详见《设置路外停车场登记证》;服务:
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经
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批发零售:丝绸、服装及面料、纺织品、
鞋帽、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含下属分支
机构经营范围。
    杭州环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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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MB1195305H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 79-2 号
    负责人:张小明
    注册资本:40 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经营范围:加强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
    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单位名称: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470043769K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185 号
    负责人:周红卫
    注册资本:75,069 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浙江省水利厅
    经营范围:为全省河湖及钱塘江流域管理,堤防、水闸、海塘、引调水等水利
工程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全省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
建设运行技术管理;钱塘江流域规划实施监管、河道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防洪调
度、河口治理的技术管理和基础工作;河口水资源调度配置;省直管水利工程建设、
维护和管理。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
    单位名称: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143268696T
    类型:事业单位
                                     3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96-2 号
    负责人:秦洵阳
    注册资本:710 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浙江浙勤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全省水利系统职工提供住宿服务。住宿、餐饮服务
    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状态
    本次竞拍标的为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114-4 号(现地址:清江路 96 号)、清泰
街 55-4 号、清泰街 55-5 号房屋及场地五年租赁权,原租赁合同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其他权利
    无。
    (三)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据杭上国用(2001)字第 000104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741.71 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宣传。据杭上国用(2001)字第
000123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403.52 平方米,用途为
教育。据杭江国用(95)字第 66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647.9 平方米,用途为服务业。因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相关审
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如因此需缴纳相关审批手续
费用的,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移交租赁房屋时,出租方不保
证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装饰物的完好,承租方同意按移交时的实际状况承租。承租
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6、其他情况说明: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受浙江省机关事
务管理局委托)所属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 4,738.4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741.71 平方米;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所属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 2,555.56 平方
                                      4
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403.52 平方米;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所属房屋证载建筑
面积为 3,808.0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647.9 平方米。
    现有房屋已经历过多次翻新改造,现状与证载情况存有很大差异,为历史原因
所形成。该物业现状总建筑面积约 20,673 平方米,附属停车场占地面积约 3,516
平方米,立体车库 1 座。今后若因行政或主管部门原因导致可用租赁面积有所减少,
但可用租赁面积不少于证载总建筑面积 11,102.09 平方米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正
常履行。实际面积如有出入,总租金不作变更。
       四、竞拍的具体情况
    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受托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浙江产
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114-4 号
(现地址:清江路 96 号)、清泰街 55-4 号、清泰街 55-5 号房屋及场地五年租赁权,
本次竞拍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租人
    本次出租标的共三个产权方(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受三家产权方委
托办理出租交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二)竞拍地点及竞拍方式
    1、竞拍平台:“浙交汇”平台(www.zjpse.com)
    2、项目名称: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114-4 号(现地址:清江路 96 号)、清泰街
55-4 号、清泰街 55-5 号房屋及场地五年租赁权
    3、租金挂牌价:4,500 万元(首年)
    4、挂牌价备注: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 3%
    5、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是
    6、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
赁合同约定为准。
    7、出租用途:仅用于服装经营及相应的停车配套
    8、履约保证金:3,000 万元,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如未被确定为承
租方的竞买方,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如竞买方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
金。
    9、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000 万元,需打入出租方指定监管账户,接受出租方
                                     5
对结构、消防维修改造项目监管,维修改造结束后经出租方聘请的第三方公司进行
竣工验收、审计后进行费用结算。承租后 18 个月内完成维修改造及消防验收工作,
如未完成需要支付 1,000 万元违约金。
    10、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额(收年租金)的 1%+首年租金溢价部分的 10%
    11、保险: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向一家或者多家声誉良好且具偿付能力的保险
公司购买承租房屋及设备的财产一切险(财产保额为 5,000 万元)及公众责任险(投
保条件为: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 万元,每次赔偿限额为 200 万元,每人赔偿限额为
30 万元,免赔为 500 元),上述两项保险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且财产一切险的
被保险人必须是出租方。
    12、本次出租标的共三个产权方(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钱塘江流域
中心、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受三家产
权方委托办理出租交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与浙江省级机关事
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签订租赁
合同。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租金为成交年租金的 41%,浙江省钱
塘江流域中心租金为成交年租金的 37%,浙江省水利厅招待所租金为成交年租金的
22%。
    《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 114-4 号(现地址:清江路 96 号)、清泰街 55-4 号、清
泰街 55-5 号房屋及场地五年租赁权》项目挂牌具体内容详见“浙交汇”平台
(www.zjpse.com)。
    五、参与竞拍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多年专业批发市场的运营经验,结合竞拍标的区位及现状、公司盈利
情况以及未来预期,综合判断此次竞拍价格超出公司经研究决定的最高估值和董事
会授权竞价区间,最终公司未能竞拍获得本次标的。本次竞拍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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