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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3-08-3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信”
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
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
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续评
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
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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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三会分设、
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
下设战略、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经理层是财务公司的执行机构,
负责开展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
的监督管理。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
制衡的原则设置组织机构,共设置了司库部、金融服务中心、资金管
理部、投资部、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等前、中、后
台 12 个部门,组织机构的建设较为完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各
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
各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各自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
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操作中的各种风
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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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
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
《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
款管理办法》、《境内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对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金等不同信贷
担保流程、管理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办理担保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
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2.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
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
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相关基础制度,以及《同业
拆借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权质押式回购管理办法》等业务
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相关各项业务基本原则、决策流程、操作规范等
要求,严格规范财务公司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坚持计划性、统一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
益性的原则。计划性是指财务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实行计划管理;
统一性是指按照财务公司的资金计划,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
度;安全性是指保证资金的存放安全、结算安全和投放安全;流动性
是指及时满足财务公司对资金的合理需求,用活资金,调拨合理;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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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性是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积极为财务公司争取合
理的经济效益。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金融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公募基金投资管理
办法》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业务主要
包括债券型基金投资、高等级债券投资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等。财务公
司证券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证券投资业务的开展应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遵循“制衡性、独立性、及时性”
的要求,谨慎甄选、规范操作。
    (2)团队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强调投资团队的整体合作意
识,同时明确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所在业务领域的
研究、协调、并提出投资建议。
    4.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结算业务相关制度及操作细则,对成员
单位商品购销、资金调拨等资金划转交易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
公司开展结算业务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
的账,由谁支配;公司不垫款;存取自由,为客户保密;先存后用,
不得透支。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办法》、《外包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与管
理,明确系统运维规程及职责,降低技术外包风险,确保系统安全、
稳定、高效的运行,使系统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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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是由外包厂商开发交付的,并由其提供后续软件服
务支持。截至报告公布前,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运转正常,与外包
厂商合作稳定。
    6.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
内控审计类相关制度,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
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目标是,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
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机构规章、集团公司规定及财务公司内
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财务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
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财
务公司战略目标。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
构,明确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建设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确保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
运行。财务公司目前建立 13 大类 184 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
有效、适用的内控控制体系,完成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的全覆盖,
确保财务公司有活动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制度,有制度就严格落实。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828.97 亿元,负
债 721.29 亿元,所有者权益共计 107.69 亿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现营业收入 12.25 亿元,净利润为 6.37 亿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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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
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财务公司
经营业务,严格遵守了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0 元,
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330,125,772.60 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
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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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
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东方通信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
控。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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