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工申贝: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3-03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全部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上
   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科飞人”)所持有的6,000万股公司股份于
   2023年6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司法冻结。因此前,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
   到浦科飞人的通知,持有其49%股份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申蝶”)的有限合伙人上海中通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通瑞德”)涉嫌非法集资已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立案侦查,浦
   科飞人所持有的6,0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12月2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司法冻
   结;2022年12月30日浦科飞人向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出具承诺函,承诺其自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至中通瑞德所涉案件最终结果确定之前不处置宁波申蝶在浦科飞人实际投
   资所对应的2,200万股公司股份,因此浦科飞人所持有的6,0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12
   月30日依法解除司法冻结,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3);故本次经沟通,2023年6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已依法解
   除浦科飞人持有的6,000万股公司股份司法冻结。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确认,前述6,000万股公司股份已被依法解除司法冻结。
          本次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占浦科飞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8.41%。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冻结股份数量 占其所股 占公司总股 冻结股份是 冻结起始 冻结解除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名称   控股股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否为限售股       日     日
浦科     东                                               2023年6 2023年6 上海市公安
         否     60,000,000   100%     8.41%        否                                    司法冻结
飞人                                                        月26日 月27日 局黄浦分局

合计      -     60,000,000     100%     8.41%       -         -       -         -           -

                                                1
    二、浦科飞人股权结构图
    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浦科飞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浦
科飞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6,000万股占浦科飞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8.41%。此前,公司2022年12月30日曾收到浦科飞人的通知,因持有其
49%股份的股东宁波申蝶的有限合伙人中通瑞德涉嫌非法集资已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
分局立案侦查,浦科飞人所持有的6,0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12月27日被上海市公安
局黄浦分局司法冻结,于2022年12月30日解冻。浦科飞人向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出
具承诺函,承诺其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中通瑞德所涉案件最终结果确定之前不处置
宁波申蝶在浦科飞人实际投资所对应的2,200万股公司股份。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2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目前,前述承诺仍在有效期内,
未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日,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第一大股
东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司法冻结以及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目前
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2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