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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增持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07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23-01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增持情况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盘活存量资产的号召,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00.SH,简称: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成功上市,成为全国首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产品。2022 年 9 月
28 日,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申请定向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2023 年 3
月 31 日,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无异议函,成为全国首批扩募获批的公募 REITs 产品。
   基于对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的价值判断和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支持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公司拟委托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以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增持价格不高于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此次扩募发行价格,增持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拟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原始权益人也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华安张江光大
园 REIT,因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
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 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以上。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7 月,法定代表人袁涛。公司注册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7 号 16 幢;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壹亿壹仟贰佰
伍拾伍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
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
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0.75%的股权,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 本次增持的具体安排

     (一)增持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持基金份额的方式:委托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以包括但不限于设
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三)增持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四)增持基金份额的价格: 不高于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此次扩募发行价
格
     (五)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取得浦东新区国资委批复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增持基金份额的最低持有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导意见执
行。


四、 本次增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持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份额是基于对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的增持将有利于华安张江光大
园 REIT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 本次增持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浦东新区国资委审批,公司将密切关注审批流程的进展情
况并在获得批复后择机启动增持。


六、 本次增持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增持华安张江光大园 REIT 份额的事项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
认可声明》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交易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该交易安排公开、公
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张江高科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