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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
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超
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 年度,本公司

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
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2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
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
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为
人民币 8.96 亿元。该等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
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
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
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
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
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旭明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
业会员,自 2000 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 4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露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
会员,1998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服务,2002 年加入安永华
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
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郭杭翔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 A 股上市公司
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受到任
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
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半年度报告审
阅、季度报告商定程序的合计收费为人民币 299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相比 2023 年度收费减少 46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
标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
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本公司自 2012 年起聘请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
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在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毕马
威华振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将满 12 年。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

事务所已连续 1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财政部规定的连续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因此,2024 年度本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以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就本次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宜无任何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由于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
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相关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 202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并参与评标工作。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确定 2024 年度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
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
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安永华明担任本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和

公司要求,本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充
分、恰当,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