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3-06-22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子公
司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金陵酒管公司”,金陵酒管公司子公司自贡
金陵金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自贡金陵金嘉”,中铁二局集团自贡檀木林宾
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铁檀木林公司”,中铁檀木林公司、金陵酒管公司,合
称为“双方”,中铁檀木林公司、金陵酒管公司、自贡金陵金嘉,合称为“各方”,
自贡金陵檀木林酒店简称“檀木林项目”。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檀木林项目案件处于重审一审判决阶段。
     本公司涉诉主体的当事人地位:檀木林项目案件中金陵酒管公司、自贡
金陵金嘉为被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子公司金陵酒管公司与中铁檀木林公司就檀木林项目开展
合作,约定中铁檀木林公司将檀木林项目出租给金陵酒管公司,金陵酒管公司自
行成立自贡金陵金嘉作为檀木林项目日常经营管理的项目公司,双方共同参与项
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金陵酒管公司自项目公司提取“基本管理费+奖励管理
费”,其余的收益以租金的形式归中铁檀木林公司所有。合作期限自2018年1月1
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各方因上述项目收益分配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2021年4月,中铁檀木林公司就檀木林项目合同纠纷向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诉讼。自流井区法院于2021年9
月22日作出(2021)川030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金陵酒管公司支付中铁
檀木林公司租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合计约578万元。金陵酒管公司不服一审判

                                    1
决结果,向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年2月15日作出(2021)川03民终1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为原判认定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自流井区法院(2021)川030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
该案件发回自流井区法院重审。自流井区法院于2022年2月22日立案受理,因疫
情原因,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该案件曾中止诉讼,自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
恢复诉讼,并经两次开庭审理。
    案 件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檀木林项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子公司金陵酒管公司报告,收到檀木林项目案件重审一审判决
书。根据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9日作出(2022)川0302民初643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金陵酒管公司、自贡金陵金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中
铁檀木林公司租金223.45万元及相关的资金占用费,并驳回中铁檀木林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
    三、诉讼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金陵酒管公司对檀木林项目案
件按照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478
万元。此次判决为檀木林项目的重审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预计对公司2023
年损益产生一定正面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机构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