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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09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62 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
斯君正”),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
计向鄂尔多斯君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8,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为本、
外币合计数)。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5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需求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2 亿元(含 162 亿
元,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5 月 19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2023 信银呼保证合同字第 080351 号),约定公司为鄂尔多斯君正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订立的《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合


                                     1
同编号:2023 信银呼银承字第 92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鄂尔多斯君正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168,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为本、外币合计数)。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552812701U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9日
    注册地点: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哲
    注册资本:422,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固体废物
治理;食品添加剂销售;铁合金冶炼;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
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55,567.33万元,负
债总额为481,396.94万元,净资产为874,170.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51%;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0,179.82万元,净利润118,539.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
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61,047.34万元,负债总额为
432,158.52万元,净资产为928,888.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75%;2023年1-9月
实现营业收入428,852.03万元,净利润54,101.6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2
    保证人(甲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债务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被保证的债权种类: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合
同编号:2023信银呼银承字第92号)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3、被保证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
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如主合同项
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之日为主
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君正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鄂尔多斯君正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
鄂尔多斯君正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
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公司结合 2023 年度担保情况及公
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了 2023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162 亿元(含 162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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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高效、顺畅筹集资金,促进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
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149.20 亿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9.76 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9.3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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