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527 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7 日)收市股本总数 91,470,0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2.50 股的比例 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7.55 元/股。海鸥股份 本 次 配 股 有 效 认 购 数 量 为 21,048,866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8,918,938.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65,895.14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53,043.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 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2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153,043.16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07,029,983.16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156,780.00 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2,551.04 注1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加: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137,098.71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100,827.67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武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 他 用 途。具 体内容 详 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 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配 股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9,100,827.67 元存储于专项账户中: 单位:元人民币 截止日余额 实施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备注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冷却塔科创中心 海鸥股份 1105021019100228692 9,100,827.67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项目 冷却塔智能环控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海鸥股份 632241444 53,200,000.00 已注销【注】 研究测试中心项 司常州武进支行 目 海鸥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5021029100173635 80,000,000.00 已注销【注】 偿还有息负债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海鸥股份 406020100100235432 13,953,043.16 已注销【注】 补充流动资金 司常州武进支行 合计 147,153,043.16 9,100,827.67 注: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 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 募集资金 108,186,763.16 元。详见本报告“附表 1: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止期间,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金额为 人民币 8,0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事 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301 号。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 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0)。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 3,0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 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 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5,264.83 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 科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 8,050 万元, 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附表 1: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15.30 115.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264.8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18.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5.78% 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总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目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4) (%)(5) 生重大变 (2) (3) 期 效益 效益 (如有) (1) =(3)-(2) =(3)/(1) 化 冷却塔智能 环控研究测 未做分期 — 本项目已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 否 是 5,320 60.47 0.00 60.47 100.00 注 试中心项目 承诺 目 1 冷却塔科创 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否 — 未做分期 注2 中心项目 5,264.83 115.68 1,362.90 25.89 2024 年 8 月 济效益,无法单独 否 承诺 核算效益。 偿还有息负 未做分期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债 否 8,000 8,000 0.00 8,000.00 承诺 补充流动资 未做分期 — 100.00 金 否 1,395.30 1,395.30 0.00 1,395.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 合计 — 14,715.30 14,720.61 — 115.68 10,818.68 — 73.4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10.08 万元人民币。结余原因主要为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 8,050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5,264.83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 金补足,项目预计建设工期 2 年。新项目包含了原项目的目标,并增加了冷却设备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新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探索和研究前沿冷却技术提供了充足的条件,有利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叠代升级,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与性能。此次变更更加符 合冷却塔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 2021 年 8 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 号】,2022 年 3 月 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 号】。该项目前期投入、 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设备购置正在有序推进。2022 年 3 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 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 注 3:上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投入募集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1) 期 生重大变化 冷却塔智 冷却塔科 能环控研 注1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 创中心项 5,264.83 未做分期承诺 115.68 1,362.90 25.89 2024 年 8 月 否 究测试中 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目 心项目 合计 — 5,264.83 — 115.68 1,362.90 25.89 — — — 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却塔科创中心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检测和实验,以及新产品的研发、冷却塔前沿技术的研究,本身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 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 2021 年 8 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 号】,2022 年 3 月 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 号】。该项目前期投入、 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设备购置正在有序推进。2022 年 3 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却 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