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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527 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7 日)收市股本总数 91,470,0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2.50 股的比例
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7.55 元/股。海鸥股份
本 次 配 股 有 效 认 购 数 量 为 21,048,866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8,918,938.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65,895.14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53,043.1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H102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项目总投资       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                       5,588                     5,320
             2       偿还有息负债                                         8,000                     8,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                   1,395.30
                               合计                                      16,588                  14,715.3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
           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 5,264.83 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以下简称“新项目”)
           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 8,050 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四、募集资金存放及在账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存放及在账情况
           如下:

                                                                                   截止日余额
 实施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备注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冷却塔科创中心
海鸥股份                            1105021019100228692                           38,948,982.67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项目

                                                                                                   冷却塔智能环控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海鸥股份                                632241444              53,200,000.00      已注销【注】     研究测试中心项
                司常州武进支行
                                                                                                         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海鸥股份                            1105021029100173635        80,000,000.00      已注销【注】      偿还有息负债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海鸥股份                            406020100100235432         13,953,043.16      已注销【注】      补充流动资金
                司常州武进支行




                                                         2
    合计                                             147,153,043.16      38,948,982.67

    注: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

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4)。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入进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入额(万元)            (%)
    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
                                               60.47                   60.47        100.00
    测试中心项目
    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5,264.83               1,378.07           26.18
    偿还有息负债                               8,000              8,00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395.30               1,395.30          100.00
               合计                      14,720.61               10,833.85           73.60
注: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
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六、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延期原因、影响及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涉及延期的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日期
    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2023年8月                        2024年8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 2021 年 8 月取得江苏武
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 号],


                                                3
2022 年 3 月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
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
号]。该项目前期投入、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设备购置正在
有序推进。2022 年 3 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
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
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将有利于
公司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但仍可能存在政府审批、规
划等各种因素,导致项目进展受到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1、由专人负责和相关政府部门对接,积极保持良好有效沟通,及时跟进项
目审批进度并汇报给董事会,监事会全过程监督项目进展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相关审批通过后,立即执行。

    2、公司将开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绿色通道”,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直接向公司总裁汇报,由总裁
统筹协调解决。


    八、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 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4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
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仅
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