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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鸥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2018 年 9 月签订的收储合同(以下简称“收
   储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10175.4091 万元,分批次应交付资产涉及的土
   地面积合计为 138,422.70 平方米。
   根据收储合同的约定和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要求,2023 年 12 月
   22 日金鸥水处理将合同范围内的 68,666.00 平方米土地,包括该土地上的房
   产、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不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移交给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
   人民政府。
   本次交付完毕后涉及收储合同的所有资产交接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2018 年 7 月 16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等相关事项。


    一、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06 月 14 日收到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规
划搬迁、土地收储的通知》,拟对座落于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共计 138,422.70 平
方米(约 207.63 亩)的土地进行规划搬迁、实施土地收储。其中权属海鸥股份
的土地 69,756.70 平方米;权属全资子公司金鸥水处理的土地 68,666.00 平方米。
上述搬迁所涉地块不涉及海鸥股份的注册地及日常生产经营所在地(常州市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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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济 开 发 区 祥 云 路 16 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施规
划搬迁、土地收储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根据上述土地收储搬迁事项,2018 年 7 月 16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
搬迁等相关事项。
     2018 年 9 月 6 日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海鸥股份、金鸥水处理签
订了收储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
迁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2018 年 11 月 8 日,金鸥水处理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签订了《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鸥水处理以 2,638.7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位于儒林镇
S240 西侧、长湖路北侧地块,宗地总面积为 70,36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金
鸥水处理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取得了上述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
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8)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相关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进展情况

     根据收储合同的约定和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要求,2023 年 12 月
22 日金鸥水处理将合同范围内的 68,666.00 平方米土地,包括该土地上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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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不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移交给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
府。
    本次交付完毕后涉及收储合同的所有资产交接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收储合同总金额为 10175.4091 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已经收到土地收储补偿
款 9696.8679 万元,剩余应收合同款项 478.5412 万元。剩余应收合同款项在本
次交付后儒林镇人民政府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后支付。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海鸥股份、金鸥水处理签
订的收储合同执行进展,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部分土地收储、
全资子公司搬迁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资产交接事项,预计可增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619.76 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计结论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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